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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渣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308-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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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配合比计算和确定

5.2  配合比计算和确定

5.2.1  磷渣粉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最大掺量可按表5.2.1并经试验确定。

表5.2.1  磷渣粉的最大掺量(%)

    注: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 展开条文说明

5.2.2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c——每立方米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m3);

         mb——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量(kg/m3);

         βf——磷渣粉取代水泥量的百分比(%)。

5.2.3  每立方米混凝土磷渣粉用量mfp,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fp——每立方米混凝土磷渣粉用量(kg/m3);

         mb——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量(kg/m3);

         βf——磷渣粉取代水泥量的百分比(%)。

▼ 展开条文说明

5.2.4  最小胶凝材料用量、最大水胶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图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2.5  外加剂掺量,按胶凝材料总用量的百分比计。

▼ 展开条文说明

5.2.6  磷渣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规定进行试配调整,经验证合格后使用。

▼ 展开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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