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配合比计算和确定
5.2 配合比计算和确定
5.2.1 磷渣粉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最大掺量可按表5.2.1并经试验确定。
表5.2.1 磷渣粉的最大掺量(%)
注: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 展开条文说明
5.2.2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c——每立方米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m3);
mb——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量(kg/m3);
βf——磷渣粉取代水泥量的百分比(%)。
5.2.3 每立方米混凝土磷渣粉用量mfp,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fp——每立方米混凝土磷渣粉用量(kg/m3);
mb——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量(kg/m3);
βf——磷渣粉取代水泥量的百分比(%)。
▼ 展开条文说明
5.2.4 最小胶凝材料用量、最大水胶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图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2.5 外加剂掺量,按胶凝材料总用量的百分比计。
▼ 展开条文说明
5.2.6 磷渣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规定进行试配调整,经验证合格后使用。
▼ 展开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