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
6.3.1 竖向桁架沿高度方向组装应采用承插式连接,沿纵向应在销盘位置连续设置定型横杆,并应与竖向桁架销盘插紧,插销插入销盘外露长度不应小于20mm。
▼ 展开条文说明
6.3.2 交叉支撑(图6.3.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支撑应连续设置,Ⅲ型竖向桁架可按之字形设置;
2 交叉支撑应与竖向桁架立杆侧面的锁销锁牢。
▼ 展开条文说明
6.3.3 当有既有建筑结构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应采用连墙件与既有建筑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竖向宜优先设置在水平杆位置;
2 竖向桁架与结构柱宜采用抱箍式连墙件连接。
6.3.4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沿横向设置的竖向剪刀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剪刀撑应沿模板支架纵向结构柱间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首尾立杆处成对设置(图6.3.4);当柱距间距大于6.0m时,应中间增加1对;
2 剪刀撑应采用扣件式钢管搭设并与支撑水平桁架的立杆连接牢固;
3 对成对设置的横向剪刀撑,间距应为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纵距;
4 对成对设置的剪刀撑,交叉部位应设置两道连系杆,连系杆应与剪刀撑杆件连接牢固;
5 当纵向结构柱距小于2.4m时,柱间可不设剪刀撑。
▼ 展开条文说明
6.3.5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扣件式钢管支架应沿纵向设置扣件式钢管斜撑(图6.3.5),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撑上下端应设置在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杆承插处上方150mm位置及顶部托撑承插处,也可设置在支架立杆相应位置的纵向水平杆上;
2 斜撑应呈之字形在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杆间连续设置;
3 斜撑应在两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杆间设置,角度不宜小于40°。
▼ 展开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