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构造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每榀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与其支撑的水平桁架应在同一平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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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地基与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应有排水措施;
2 竖向桁架立杆底部宜设置托座或垫板;
3 对冻胀性土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应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6.1.3 当所支撑的楼板跨度大于5.0m时,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图6.1.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中间增设竖向桁架混合支撑。
2 增设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间模板支撑水平杆,应与水平桁架连接;
3 增设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间模板支撑,宜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架与竖向桁架连接牢固;
4 增设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与水平桁架,应采用连接托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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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顶部托撑的设置(图6.1.4)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部托撑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应大于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并与下部立杆通过调节扳手顶紧;
2 顶部托撑调节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的间隙不应大于3mm,安装时应上下同轴;
3 顶部托撑应与水平桁架端杆可靠连接;
4 顶部纵向水平杆与水平桁架上弦杆形心距离不应大于500mm。
6.1.5 连接托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托撑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并与下部立杆通过调节扳手顶紧;
2 连接托撑调节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的间隙不应大于3mm,安装时应上下同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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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高度大于3.6m时,应采取下列构造措施:
1 应在竖向桁架的两侧沿纵向连续设置交叉支撑;
2 应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间沿横向设置竖向剪刀撑。
6.1.7 在泵送混凝土施工时,应采取下列构造技术措施:
1 泵管支架宜沿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方布置;
2 泵管支架如需沿水平桁架方向布置时,应在水平桁架间相应位置增设双排扣件式钢管支撑承托泵管荷载;
3 双排扣件式钢管支撑的排距不应大于750mm,立杆横向间距不应大于1200mm,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1500mm,立杆顶端设普通可调托撑并应与楼板模板顶紧;
4 在双排扣件式钢管支撑两侧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有关规定设置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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