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水平桁架单元、竖向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的材质与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 476的规定。选用规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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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水平桁架单元、竖向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的各项技术指标,在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中均有规定,为便于施工现场使用,将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中水平桁架单元、竖向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作为本规程附录A列入。
3.0.2 水平桁架中所使用的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螺栓的等级不应低于5.6级,其规格应采用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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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本规程水平桁架各组装节点连接均采用于普通螺栓连接,在螺栓孔距满足构造要求的情况下,为保证连接螺栓的承载能力采用M12型5.6级及以上等级普通螺栓,具有一定安全储备。
3.0.3 水平桁架的组装、竖向支撑点的设置及作用于水平桁架上弦的永久荷载标准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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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水平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组装后形成不同基本跨度桁架工况,在端部设置不同的水平桁架端杆后,可确定水平桁架的竖向支撑点的位置,使桁架内力分析有了支座条件。
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相关规定,在混凝土梁板施工阶段,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楼板所承受的荷载除施工活荷载之外,主要荷载为混凝土结构的恒荷载。在假定一定的施工活荷载后,计算水平桁架承载力,从而确定了混凝土楼板结构的厚度,并以本规程附录B的形式列出供施工人员参考。
3.0.4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搭设应根据工程实际,宜按本规程附录C规定选用。
3.0.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地基或楼板应满足安全承载要求。
3.0.6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构造设计,应能保证结构体系的稳定。
3.0.7 由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承托的混凝土梁截面高度不应大于1000mm,宽度不应大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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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本规程规定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端承托混凝土梁截面宽度不应大于500mm,是因为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结构两立杆中心距离为900mm,混凝土梁截面宽度超过500mm后,梁模板木方、主楞、对拉螺栓等施工困难。而当梁截面高度超过1000mm,混合支撑的上部悬臂高度太大,容易造成混合支撑的上部失稳破坏,稳定承载力降低。
3.0.8 水平桁架单跨基本跨度不应大于5.0m,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底端至水平桁架上弦杆中心线距离不应大于5.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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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在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中,桁架单元规格、尺寸设计是按组装后最大基本跨度5.0m,所承受的最大荷载是按水平桁架间距为600(900)mm,楼面板厚度240(120)mm施工时所承担的荷载,在此荷载作用下桁架节点、杆件不应出现破坏或失稳,挠度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当楼板跨度大于5.0m时,可依据本规程第6.1.3条的多跨楼板模板支撑方法实现。
本规程中所用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两立杆中心距离为900mm,当支撑高度为5.8m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高宽比为6.4,大于3,为此应采取整体稳定加固措施设置剪刀撑。经试验验证当5.8m高时,采取适当构造措施后,稳定承载力满足规定的荷载要求。
3.0.9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中的扣件式钢管支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
3.0.10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