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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T 50708-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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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材料
3.1 木材
3.2 结构用胶
3.3 钢材
4 基本设计规定
4.1 设计原则
4.2 设计指标和允许值
5 构件设计
5.1 等截面直线形受弯构件
5.2 变截面直线形受弯构件
5.3 曲线形受弯构件
5.4 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
5.5 拉弯和压弯构件
5.6 构件的局部承压
6 连接设计
6.1 一般规定
6.2 销轴类紧固件的连接计算
6.3 剪板的连接计算
7 构件防火设计
7.1 防火设计
7.2 防火构造
8 构造要求
8.1 一般规定
8.2 梁与砌体或混凝土结构的连接
8.3 梁与梁的连接
8.4 梁和柱的连接
8.5 构件与基础的连接
8.6 拱构件的连接
8.7 桁架构件的连接
8.8 构件耐久性构造
9 构件制作与安装
9.1 一般规定
9.2 普通层板胶合木构件组坯
9.3 目测分级和机械分级胶合木构件组坯
9.4 构件制作
9.5 构件连接施工
9.6 构件安装
10 防护与维护
10.1 一般规定
10.2 防腐处理
10.3 检查和维护
附录A胶粘剂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A.1剪切试验
A.2浸渍剥离试验
A.3耐久性试验
A.4垂直拉伸试验
A.5木材干缩试验
附录B胶合木强度和弹性模量特征值
附录C进口胶合木强度和弹性模量设计值的规定
附录D根据构件足尺试验确定胶合木强度等级
附录E曲线形受弯构件径向承载力计算
附录F构作中紧固件数量的确定与常用紧固件的kg值
F.1构件中紧固件数量的确定
F.2常用紧固件组合作用调整系数kg值
附录G常用树种木材的全干相对密度
附录H不同温度与湿度下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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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梁和柱的连接

8.4 梁和柱的连接

8.4.1 木梁与木柱或与钢柱在中间支座的连接,可采用U形连接件连接(图8.4.1a、b),或采用T形连接钢板连接(图8.4.1c)。当梁端局部承压不满足要求时,可在柱顶部附加底板。

图8.4. 1 梁柱在中间支座连接示意图

1—木柱;2 金属焊接连接件;3—螺栓;4—U形连接件(与钢柱焊接);5—两侧的T形连接件

8.4.2 梁在屋脊处与柱连接时,可采用柱顶剖斜口的连接构造(图8.4.2a),也可采用在柱顶安装三角形填块的连接构造(图8.4.2b)。

图8.4. 2 梁柱在屋脊处连接构造示意图

1—两侧的T形连接件;2—柱顶斜面;3—两侧的金属连接板;4—三角形填块

8.4.3 梁与木柱或与钢柱在端支座处的连接,可采用扁钢连接件连接(图8. 4.3a),或采用U形连接件连接(图8.4. 3b)。当要求连接件不外露时,梁与木柱连接可采用隐藏式连接构造(图8.4.3c)。隐藏式连接应采用螺纹销进行连接,螺纹销在梁或柱内的长度不应大于150mm。

图8.4.3 梁柱在端支座上的连接示意图

1—木柱;2—两侧扁钢连接件;3—螺栓;4—U形连接件(与钢柱焊接);5—螺纹销;6—凹槽安装孔

8.4.4 当梁柱的截面宽度不同时,梁柱连接处可采用U形连接件和附加木垫块的连接构造。附加木垫块应由连接螺栓与梁或柱连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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