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柴油电站的通风
5.7.1 柴油发电机房宜设置独立的进、排风系统。
5.7.2 柴油发电机房采用清洁式通风时,应按下列规定计算进、排风量:
1 当柴油发电机房采用空气冷却时,按消除柴油发电机房内余热计算进风量;
2 当柴油发电机房采用水冷却时,按排除柴油发电机房内有害气体所需的通风量经计算确定。有害气体的容许含量取:CO为30mg/m3,丙烯醛为0.3mg/m3,或按大于等于20m3/(kw·h)计算进风量;
3 排风量按进风量减去燃烧空气量的1.05倍~1.10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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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柴油机燃烧空气量,可根据柴油机额定功率取经验数据计算:7m3/(kW·h)。清洁通风时,柴油机所需的燃烧空气直接取用发电机房室内的空气;隔绝防护时,应从机房的进风或排风管引入室外空气燃烧,但吸气系统的阻力不宜超过1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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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柴油发电机房内的余热量应包括柴油机、发电机和排烟管道的散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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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柴油发电机房的降温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室内外空气温差较大时,宜利用室外空气降低发电机房温度;
2 当水量充足且水温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水冷方式降低发电机房温度;
3 当室内外空气温差较小且水量不足时,宜采用直接蒸发式冷风机组降低发电机房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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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柴油电站控制室所需的新风量和电站防毒通道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柴油电站与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部等工程连成一体时,应从工程主体向电站控制室供给新风;
2 当柴油电站独立设置时,控制室应由柴油电站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供给新风,且应设滤毒通风装置,滤毒新风量应按保证控制室与发电机房间防毒通道换气次数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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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A当移动电站与设有滤毒通风的防空地下室结合设置,且与主体清洁区连通时,连通口处应设置换气次数不小于40h-¹的防毒通道;当移动电站与物资库工程结合设置,且与主体清洁区连通时,连通口处应设防毒通道,并应设专用的滤毒进风装置,滤毒新风量应满足连通口防毒通道换气次数不小于40h-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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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柴油电站的贮油间应设排风装置,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5次,接至贮油间的排风管道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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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柴油机的排烟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1 柴油机排烟口与排烟管应采用柔性连接。当连接两台或两台以上机组时,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单向阀门;
2 排烟管的室内部分,应作隔热处理,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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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移动电站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连通口时,应设防毒通道和滤毒通风时的超压排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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