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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702-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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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设计计算原则
3.3 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的技术
4 材料
4.1 砌筑材料
4.2 混凝土原材料
4.3 钢材及焊接材料
4.4 钢丝绳
4.5 纤维复合材
4.6 结构胶粘剂
4.7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
4.8 砌体裂缝修补材料
4.9 防裂用短纤维
5 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
5.1 一般规定
5.2 砌体受压加固
5.3 砌体抗剪加固
5.4 砌体抗震加固
5.5 构造规定
6 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
6.1 一般规定
6.2 砌体受压加固
6.3 砌体抗剪加固
6.4 砌体抗震加固
6.5 构造规定
7 外包型钢加固法
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方法
7.3 构造规定
8 外加预应力撑杆加固法
8.1 一般规定
8.2 计算方法
8.3 构造规定
9 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
9.1 一般规定
9.2 砌体抗剪加固
9.3 砌体抗震加固
9.4 构造规定
10 钢丝绳网-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
10.1 一般规定
10.2 砌体抗剪加固
10.3 砌体抗震加固
10.4 构造规定
11 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法
11.1 计算方法
11.2 构造规定
12 砌体结构构造性加固法
12.1 增设圈梁加固
12.2 增设构造柱加固
12.3 增设梁垫加固
12.4 砌体局部拆砌
13 砌体裂缝修补法
13.1 一般规定
13.2 填缝法
13.3 压浆法
13.4 外加网片法
13.5 置换法
附录A已有建筑物结构荷载标准值的确定
附录B粘结材料粘合加固材与基材的正拉粘结强度试验室测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B.1适用范围
B.2试验设备
B.3试件
B.4试验环境
B.5试验步骤
B.6试验结果
B.7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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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增设构造柱加固

12.2  增设构造柱加固

12.2.1  当无构造柱或构造柱设置不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时,应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组合砌体构造柱。

▼ 展开条文说明

12.2.2  构造柱的材料、构造、设置部位应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12.2.3  增设的构造柱应与墙体圈梁、拉杆连接成整体,若所在位置与圈梁连接不便,也应采取措施与现浇混凝土楼(屋)盖可靠连接。

12.2.4  采用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构造柱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组合构造柱截面宽度不应小于500mm。

    2  穿墙拉结钢筋宜呈梅花状布置,其位置应在丁砖缝上。

    3  面层材料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砂浆强度等级:水泥砂浆不应低于M10,水泥复合砂浆不应低于M20;

     2)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面层厚度宜为30mm~45mm;

     3)钢筋网的钢筋直径宜为6mm或8mm,网格尺寸宜为120mm×120mm;

     4)构造柱的钢筋网应采用直径为6mm的Z形或S形锚筋,Z形或S形锚筋间距宜为360mm×3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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