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暖通空调
10.4.1 技术用房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10.4.2 设备机房的气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根据机房设备冷却方式、设备布置方式、设备散热量以及温湿度、室内允许气流速度、洁净度、噪声标准等要求确定,并应结合建筑条件综合确定;
2 对机柜或机架高度大于1.8m、设备热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或热负荷大的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
3 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断面风速应按地板下的有效断面积计算;出风口风速不应大于3m/s,与送风空气接触的土建围护结构应采取可靠的卫生、防尘、防漏风和绝热等措施;
4 下送上回、上送上回(或侧回)送风温差宜为3℃~6℃;侧送侧回送风温差宜为6℃~9℃;
5 对单机柜高于5kW散热量的区域,宜采用封闭冷通道或热通道的方式,或采用行间冷却方式。对于散热量较高的设备,应集中在一个专门区域布置,并采取特殊的空调冷却方式。
10.4.3 技术用房的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分为三个等级,有人值守技术用房室内温度应符合表10.4.3-1的规定,相对湿度应符合表10.4.3-2的规定。
表10.4.3-1 有人值守技术用房室内温度(℃)
表10.4.3-2 有人值守技术用房室内相对湿度(%)
注:“—”表示不作具体规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合理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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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无人值守机房内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表10.4.4的规定。
表10.4.4 无人值守机房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
10.4.5 对温度、湿度要求较高的专用库房,如媒体介质库、精密设备器材库等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表10.4.5的规定。
表10.4.5 专用库房内温度和相对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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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技术用房的灰尘粒子不能是导电的、铁磁性的和腐蚀性的粒子,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直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悬浮粒子数不应大于18000粒。
10.4.7 空调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调设备的选择应符合运行可靠、使用灵活、经济、节能的原则,综合考虑工程等级、机房的重要性、设备散热量、机房温湿度及洁净度要求;
2 空调通风设备宜选用高效、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
3 空调冷冻设备宜采用带风冷冷凝器的空调机;当北方地区采用水冷机组时,在冬季应对冷却水系统采取防冻措施;
4 空调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
5 设备机房宜选用机房专用精密空调设备,空调系统需要长期连续运行时,应设备用空调设备;异常情况下不应超过上限温度;
6 精密空调设备应带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应符合机房监控系统要求,显示屏宜为汉字显示;
7 空调设备的过滤器、加湿器应便于清洗、更换,设备安装应留有维修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