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系统性能
9.3 系统性能
9.3.1 FTTH接入分配网在IP城域干线网的支持下,平均每用户下行接入速率不应低于30Mbit/s。基于IP的网络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171接入网部分的规定。
9.3.2 当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业务时,在90%系统吞吐量的情况下,以太网业务的24h长期丢包率应为零。
9.3.3 系统应能区分不同类型业务的优先级,上行方向应能根据SLA协议保证高优先级业务的QoS,下行方向支持带宽控制功能,最小带宽分配粒度不应大于1Mbit/s。
9.3.4 系统应支持组播功能。
9.3.5 系统应支持IEEE 802.1Q协议,应支持按照端口划分VLAN,可支持VLAN嵌套功能。
9.3.6 系统应支持各ONT之间的二层隔离。
9.3.7 系统应支持基于端口或MAC地址的Ethernet数据帧过滤。
9.3.8 系统应支持对广播帧和组播帧的抑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