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城域干线网
6.3.1 IP城域干线网应包含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用户数低于10万的网络可仅含核心层和接入层。城域干线网节点可分为核心节点、汇聚节点和接入节点。网络结构应采用扁平化设计。
6.3.2 IP城域干线网宜采用双平面或多平面网络架构,有效支持各种交互式多媒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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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核心节点应同时具备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功能,主要功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转发进出IP城域干线网的业务流;
2 转发来自网络中汇聚层、接入层节点的业务流;
3 提供用户业务接入;
4 接入上一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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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用户数不低于60万的网络,其核心节点设备应由主备两套具备集群功能的高性能核心路由器组成;用户数低于60万的网络,其核心节点设备宜由主备两台高性能核心路由器组成。主备设备应采用负载分担方式架构,可设置于异地机房。
6.3.5 核心路由器应具备2个互为冗余的10Gb/s POS、2.5Gb/s POS、40GbE、10GbE、GbE上联端口,通过干线网上联到上一级网络。核心路由器可以是下一级IP网络的接入路由设备。
6.3.6 核心路由器应支持L2/L3 MPLS VPN。
6.3.7 用户数不低于10万的网络,其IP城域干线网应在核心节点设置业务路由器和BRAS;业务开展情况需要时也应在汇聚节点设置业务路由器和BRAS。用户数低于10万的网络,其IP城域干线网可仅在核心节点设置业务路由器和BRAS。
6.3.8 汇聚节点由一台高性能业务汇聚交换机构成,主要功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转发来自核心层或接入层节点中的业务流,通过与用户接入设备、BRAS、AAA认证设备结合,进行数据流汇聚和分发;
2 扩大核心层节点的业务覆盖范围;
3 提供用户业务接入;
4 实现接入用户的可管理性。
6.3.9 汇聚交换机应以两个不同的路由,采用10GbE或GbE接口分别接入两个不同的核心路由器。
6.3.10 接入节点由用户业务接入设备构成,可为用户接入网络提供业务接入链路。接入设备应至少具备业务管理、资源管理和用户安全保障等功能。
6.3.11 网络应具备服务质量QoS能力,并应支持区分服务体系结构DiffServ、综合服务IntServ或多协议标签交换区分服务MPLS DiffServ体系结构以及多协议标签交换流量工程MPLSTE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