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网 络
4.2.1 有线电视网络可由干线网、城域干线网和接入分配网构成(图4.2.1)。
图4.2.1 有线电视网络构成示意图
4.2.2 有线电视网络的承载网络可由HFC体系、数字基带传输交换体系、HFC和数字基带传输交换的叠加或融合体系(以下简称混合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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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干线网和城域干线网的传输光缆宜采用管道方式敷设,敷设时应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管网资源。有线电视网络管道应避免与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电缆在道路同侧建设;当同侧建设不可避免时,有线电视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2.3的规定;当最小净距由于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表4.2.3 有线广播电视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
注:1 主干排水管后铺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 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交叉净距不宜小于0.4m,有线电视管道应做包封处理,包封长度自排水管两端各加长2m;
3 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有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有线电视管道应做包封处理;
4 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交叉净距可减至0.15m。
4.2.4 网络光缆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用室外光缆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 130的有关规定。接入分配网中的入户光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特性》YD/T 1954的有关规定。
4.2.5 网络同轴电缆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GY/T 13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