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2-04-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3.1 一般规定

3  建筑光环境

3.1  一般规定

3.1.1  对光环境有要求的场所应进行采光和照明设计计算,并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光环境设计时应综合协调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人员活动场所的光环境应满足视觉要求,其光环境水平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

▼ 展开条文说明

3.1.3  照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下列场所正常照明供电电源失效时,应设置应急照明:

      1)工作或活动不可中断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人员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3)人员需有效辨认疏散路径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2  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3  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4  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构)筑物上,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 展开条文说明

3.1.4  对人员可触及的光环境设施,当表面温度高于70℃时,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 展开条文说明

3.1.5  各种场所严禁使用防电击类别为0类的灯具。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 防结露说明怎么描述呢?

  • 原条文废止后新增的不全面,真是有够无语的

  • 节能专篇外墙隔热(东、西墙和屋面的隔热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隔热要求;最高温度限值35.6℃。针对≥1m的钢筋砼剪力墙。)针对≥1m的钢筋砼剪力墙这个是啥意思,有依据吗

  • 1

  • 普通教室的采光均匀度在严寒地区计算不过咋办?

  • 第五,六条哪去了?

  • 没看到光环境区域划分

  • 好多错字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