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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金属板围护系统检测鉴定及加固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GB/T 51422-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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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
3.3 鉴定评级标准
3.4 加固与改造要求
4 现场调查和检查
4.1 资料调查
4.2 使用荷载调查
4.3 现状检查
5 检测
5.1 一般规定
5.2 检测方法和抽样方案
5.3 材料检验
5.4 抗风揭静态检测
5.5 抗风揭动态检测
5.6 水密性能检测
5.7 气密性能检测
5.8 热工性能检测
5.9 隔声性能检测
5.10 抗踩踏性能检测
5.11 检测作业安全
6 计算分析与校核
6.1 一般规定
6.2 鉴定计算和校核
6.3 加固设计计算
7 部件鉴定评级
7.1 一般规定
7.2 部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7.3 部件使用性鉴定评级
8 鉴定单元鉴定评级
8.1 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8.2 鉴定单元使用性鉴定评级
8.3 鉴定单元可靠性鉴定评级
9 加固与改造
9.1 一般规定
9.2 檩条与墙梁加固
9.3 连接加固
9.4 金属板加固
9.5 节能改造
9.6 隔声改造
9.7 防水改造
9.8 防雷改造
10 检测与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10.1 检测报告
10.2 鉴定报告
附录A抗风揭静态压力检测方法
A.1检测装置
A.2试件安装
A.3检测步骤与结果
附录B抗风揭动态风荷载检测方法
B.1检测装置
B.2试件安装
B.3检测步骤
B.4检测结果
附录C屋面系统水密性能检测方法
C.1检测装置
C.2试件安装
C.3检测步骤与结果
附录D屋面系统气密性能检测方法
D.1检测装置
D.2试件安装
D.3检测步骤与结果
附录E金属板现场抗拉拔检测方法
E.1一般规定
E.2抽样原则
E.3仪器设备要求
E.4加载方式
E.5检测结果评定
附录F监测
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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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现状检查

4.3  现状检查

4.3.1  现状检查应包括构件及其连接检查、性能检查、构造检查和附属设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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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构件及其连接的检查应包括金属板、檩条和墙梁及连接的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制作和安装偏差、防腐缺陷和锈蚀、构件变形、开裂或断裂、连接缺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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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对于沿海或其他易出现大风大气地区,应重点检查天沟或檐口等边缘部位的连接现状和局部加强措施;对于工业厂房,还应检查厂房的山墙部位连接状况;对于易出现大雪或暴雪地区,应重点检查高低跨相接的低跨屋面等易局部堆载的区域;对于地处腐蚀性、高湿、临海地区的结构,应重点检查其防腐措施及构件腐蚀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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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防腐缺陷检查应包括面漆、底漆或镀层的完好程度及其破损面积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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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性能检查应包括围护系统的防水、防雷、热工及防风等,性能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检查应包括金属板及其节点部位、防水层、泛水板、屋脊板、包角板、变形缝、屋面排水系统等;

   2  防雷检查应包括接闪器、引线、接地电阻等;

   3  热工检查应包括金属板、节点部位以及伸缩缝等;

   4  防风检查应包括金属板、泛水板、细节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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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构造检查应包括构件和连接构造、防水构造、保温构造、隔汽构造、隔声构造和防风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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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连接构造的检查项目应包括结构布置、支撑系统及各结构单元的连接构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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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附属设施检查应包括构造、连接、对主体结构系统安全的影响和使用功能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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