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CJJ/T 149-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2-03-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4.1 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

4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1  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

4.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广告设施最大高度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2  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宜小于该建(构)筑物屋顶投影面积的1/8,设施外表面不应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其下缘距离女儿墙顶部的高度不宜大于1m。

   3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应妨碍相邻居住建筑日照采光。

   4  广告设施面板宜采用镂空形式。

▼ 展开条文说明

4.1.2  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广告设施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周围不应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垂直方向突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

   2  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

   3  同一墙面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墙外立面面积的30%;

   4  高层建筑主楼墙面广告设施宜采用镂空文字或图案等形式,最大高度宜符合表4.1.2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4.1.3  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自建筑物室外地面起到广告设施顶部的高度不宜超过24m;

   2  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架空线安全要求,净距应符合规划要求;

   3  广告设施最大高度不宜超过9m,最大外挑距离不应超过2m。

▼ 展开条文说明

4.1.4  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宜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不应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当必须突出道路红线设置时,应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位于人行道上空时,3m以下,不应突出;3m及以上,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6m。

   2  当位于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时,4m以下,不应突出;4m及以上,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6m。

▼ 展开条文说明

4.1.5  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实体围墙墙面上的,突出墙面的距离应小于0.1m,上缘不应超出围墙顶部,宽度应小于围墙柱墩之间的实墙面宽度;

   2  透空围墙上不宜设置;

   3  围墙顶部不应设置;

   4  临时围挡设置的广告应釆用喷绘、张贴等无结构形式;

   5  同一路段同一风格围墙上,广告设施宜统一位置、尺寸和间距。

▼ 展开条文说明

4.1.6  玻璃幕墙上设置的贴膜广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刊、下刊不应造成玻璃松动、破损、划痕,拆除后不应留有残胶;

   2  隐框玻璃幕墙不应设置贴膜广告。

▼ 展开条文说明

4.1.7  在建(构)筑物上设置的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裙房2层及以上外立面,面积应根据建(构)筑物结构特征及周边环境确定;

   2  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或难燃材料的墙体上;

   3  沿街门店不宜设置滚动走字屏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设施。如需设置,应设置在底层建筑物门楣部位,高度不应超过0.4m,长度不应大于10m且不应超过门面宽度。

▼ 展开条文说明

4.1.8  灯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设置硬质广告设施。

   2  同一道路,应在同一种灯杆上设置广告,单根灯杆上广告设施数量不应超过2个,不应重叠设置;同一路段的灯杆上设置的广告应做到形式、尺寸、位置一致,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3  广告设施高度不应大于2.4m,宽度不应大于1m,牌面底部距离人行道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牌面垂直投影超出路沿石外缘的,牌面底部距离车行道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5m。

▼ 展开条文说明

4.1.9  亭、棚、栏等公共设施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

4.1.10  邮筒、废物箱、配电箱等公用设施上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

4.1.11  公交候车亭广告牌面总面积不应超过候车亭立面总面积的60%,并应确保公共交通信息清晰、醒目。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