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交通影响评价时段与评价日
6.3.1 交通影响评价时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的高峰时段与背景交通高峰时段基本重合时,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高峰时段应为交通影响评价时段;
2 当两者不重合时,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高峰时段与背景交通高峰时段均应为交通影响评价时段。
6.3.2 交通影响评价日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工作日、非工作日分别叠加评价时段的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和背景交通需求,对交通系统最不利日应作为交通影响评价日;
2 当难以判断时,应对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别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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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6.3.2 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的出行时间分布特征,如出行的高峰日、出行的高峰时段等,往往会与背景交通不一致。为评价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最不利影响,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和背景交通的特征,综合考虑不同交通方式的影响,选择不利的日和时段作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日和评价时段。
例如,商业类项目的交通出行高峰通常出现在非工作日,而背景交通往往在工作日交通运行状况比较差,而且两者的出行高峰时段也不一定重合,因此,为评价商业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交通系统的影响,需要分别分析工作日、非工作日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的高峰与背景交通的高峰,交叉组合四种情况,从中选择最不利的情况进行分析。
在评价时段的选择上,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的高峰时段基本重合时,采用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的高峰时段作为评价时段;当两者不重合时,应分别对两个时段进行评价。
在评价日的选择上,当工作日评价时段与非工作日评价时段的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分别叠加后,如果可以明确判断出建设项目周围交通系统交通负荷最大日,选择该日为评价日。如果不能准确判断,则应对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均进行评价。例如,对于混合类建筑等,由于使用性质特殊,其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中的最不利情况往往难以判断,此时需要分别对工作日和非工作日进行评价。
确定交通影响评价时段和评价日,应综合考虑不同交通方式的出行特征。首先,不同性质的建设项目,其新生成交通中不同交通方式的交通量与高峰往往也有很大差异;其次,评价范围内各种交通系统的条件也不尽相同,交通影响评价需要考虑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较大的不同交通方式的影响。例如,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或背景交通在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交通构成有明显差异,而对不同交通系统的影响难以明确判断哪个更不利时,也需要分别对工作日和非工作日进行评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