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连接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节点应构造简单、整体性好、传力明确、安全可靠、节约材料和施工方便。
▼ 展开条文说明
7.1.2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7.1.3 内填墙板跨的梁柱连接节点,尚应根据本标准要求进行抗剪加强验算。
▼ 展开条文说明
7.1.4 混凝土墙板应设置边缘加强带,并满足本标准第6.1.8条的要求。
7.1.5 混凝土墙板与框架相连的抗剪连接键采用圆柱头栓钉时,单个焊接圆柱头栓钉的抗剪承载力可按下式计算:
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抗剪承载力标准值:
式中:As——栓钉横截面面积(mm2);
f——栓钉抗拉强度设计值(kN/mm2);
fy——栓钉屈服强度(kN/mm2);
γ——抗剪栓钉抗拉强度最小值与屈服强度之比,当栓钉材料性能为4.6级时,取f=215N/mm2,fy=240N/mm2,γ=1.67;
Ec——混凝土弹性模量(kN/mm2);
fc——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kN/mm2);
fck——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值(kN/mm2)。
7.1.6 当栓钉同时承受拉力和剪力时,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单个栓钉抗拉承载力
单个栓钉拉、剪组合承载力
式中:As——栓钉截面面积(mm2);
f——栓钉抗拉强度设计值(kN/mm2);
ls——栓钉长度(mm);
Ds——栓钉钉头直径(mm);
ft——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kN/mm2);
Nt——栓钉所受拉力设计值(kN);
Nv——栓钉所受剪力设计值(kN);
Ntc——单个栓钉抗拉承载力(kN);
Nvc——单个栓钉抗剪承载力(kN)。
▼ 展开条文说明
7.1.7 单个槽钢连接件抗剪承载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vc——单个短槽钢连接件的抗剪承载力(kN);
Ec——混凝土弹性模量(kN/mm2);
fc——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kN/mm2);
fck——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值(kN/mm2);
tw——槽钢腹板厚度(mm);
t——槽钢翼缘平均厚度(mm);
lc——槽钢长度(mm)。
7.1.8 栓钉间距和直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在满足本标准第6.1.8条构造要求时,栓钉中心距墙板表面的最小距离可为3倍栓钉直径。栓钉的总长度不应小于5倍栓钉直径。受拉栓钉的总长度不应小于8倍栓钉直径。
7.1.9 混凝土墙板与柱及梁相连的抗剪连接键规格和间距相同时,可不再进行墙板与柱竖向界面的抗剪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