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验收内容
12.2 验收内容
▼ 展开条文说明
12.2.1 基坑工程竣工后,其质量验收应按设计及本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2.2.2 基坑工程竣工后,其安全检查应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本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2.2.3 基坑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2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记录、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4 基坑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位置关系图;
5 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或委托试验报告;
6 混凝土试块或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
7 锚杆或土钉抗拔试验检测报告、水泥土墙及排桩的质量检测报告;
8 基坑和周围建(构)筑物监测报告;
9 设计变更通知、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和技术洽商记录;
10 基坑工程的使用维护规划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