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 167-20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9-07-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12.2 验收内容

12.2  验收内容

▼ 展开条文说明

12.2.1  基坑工程竣工后,其质量验收应按设计及本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2.2.2  基坑工程竣工后,其安全检查应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本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2.2.3  基坑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2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记录、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4  基坑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位置关系图;

   5  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或委托试验报告;

   6  混凝土试块或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

   7  锚杆或土钉抗拔试验检测报告、水泥土墙及排桩的质量检测报告;

   8  基坑和周围建(构)筑物监测报告;

   9  设计变更通知、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和技术洽商记录;

   10  基坑工程的使用维护规划和应急预案。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