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 167-20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9-07-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4.3 勘察成果

4.3  勘察成果

4.3.1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勘察目的、设计要求和勘察依据;

   2  基坑的平面尺寸、深度,建议釆用的支护结构类型;

   3  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和基坑支护设计所需参数的建议值;

   4  场地地下水的类型、层数、埋藏条件、水位变化幅度和地下水控制设计所需水文地质参数的建议值;

   5  对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和基坑开挖、支护方案、地下水控制方案提出建议,并说明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6  对场地周边环境条件及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的影响进行评价,对检测和监测工作提出建议;

   7  对周边环境的调查结果。

▼ 展开条文说明

4.3.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附件:

   1  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应附拟建建(构)筑物轮廓线和周围已有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的分布情况;

   2  沿基坑边线的工程地质剖面图和垂直基坑边线的工程地质剖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上宜附有基坑开挖底线;

   3  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成果的有关图表;

   4  必要时绘制关键地层层面等值线图等。

▼ 展开条文说明

4.3.3  当基坑岩土工程勘察与拟建建(构)筑物岩土工程勘察同步进行时,勘察报告应有专门的章节论述基坑工程的内容。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