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施工要求
3.2.1 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设计,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及信息施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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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采用动态设计和信息施工法,是基坑工程支护设计和施工的基本原则,由于基坑工程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当土性参数难以准确测定,设计理论和方法带有经验性和类比性时,根据施工中反馈信息和监控资料完善设计,是客观求实、准确安全的设计方法,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 避免采用土的基本数据失误;
2 可依施工中真实情况,对原设计进行校核、补充、完善;
3 变形监测和现场宏观监控资料是减少风险,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利于进行警戒、风险评估和采取应急措施;
4 有利于进行工程经验积累,总结和推进基坑工程技术发展。
3.2.2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 支护结构具体施工方案和部署;
2 基坑排水、降水方案与支护施工的交叉及实施,截水帷幕施工的布置;
3 支护施工对土方开挖的具体要求及控制要素;
4 支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5 支护施工过程基坑安全监测、检测方案及预警措施;
6 防止坑壁受水浸湿的具体措施;
7 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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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本条强调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资料,强调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基坑工程应制订适应性良好、较为周密和完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基坑工程的最大风险往往不是在结构体施工完成后,而是在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据实测资料,基坑工程边坡土体变形和应力最高时段多出现在基坑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实践中,也不乏由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或由于土方开挖深度过大、局部支护及监测措施未能及时到位、预警措施不力而导致支护结构尚未能够发挥作用便失效,使支护工程功亏一篑的实例,因而强调了施工过程对支护结构设计实现中质量、安全的要点。
3.2.3 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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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按照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应进行专项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因基坑工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难度较大、牵涉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设计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较强的单位承担,以保证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安全。但当基坑开挖深度较小、自然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场地开阔、周边条件简单、能够按照坡率法的要求进行自然放坡时,基坑工程相对比较简单,可以按照习惯做法,由上部结构施工单位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建议措施编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予以实施。
3.2.4 基坑工程施工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中所要求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执行。对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现场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