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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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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雷电防护分区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4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
4.1 一般规定
4.2 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3 按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4 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5 防雷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3 屏蔽及布线
5.4 浪涌保护器的选择
5.5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6 防雷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接地装置
6.3 接地线
6.4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
6.5 浪涌保护器
6.6 线缆敷设
7 检测与验收
7.1 检测
7.2 验收项目
7.3 竣工验收
8 维护与管理
8.1 维护
8.2 管理
附录A用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的N和Nc的计算方法
A.1建筑物及入户服务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
A.2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的计算
附录B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的雷击风险评估
B.1雷击致损原因、损害类型、损失类型
B.2雷击损害风险和风险分量
B.3风险管理
B.4雷击损害风险评估方法
B.5雷击损害风险评估参数的计算
附录C雷电流参数
附录D雷击磁场强度的计算方法
D.1建筑物附近雷击的情况下防雷区内磁场强度的计算
D.2当建筑物顶防直击雷装置接闪时防雷区内磁场强度的计算
附录E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试验波形和参数
附录F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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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浪涌保护器

6.5.1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线路的各级浪涌保护器应分别安装在线路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防雷区的界面和靠近被保护设备处。各级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短直,其长度不宜超过0.5m,并固定牢靠。浪涌保护器各接线端应在本级开关、熔断器的下桩头分别与配电箱内线路的同名端相线连接,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以最短距离与所处防雷区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配电箱的保护接地线(PE)应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直接连接。
      2 带有接线端子的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应采用压接;带有接线柱的浪涌保护器宜采用接线端子与接线柱连接。
      3 浪涌保护器的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宜符合表6.5.1的规定。

表6.5.1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
表6.5.1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
注:组合型SPD参照相应级数的截面积选择。

6.5.2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应安装在天馈线与被保护设备之间,宜安装在机房内设备附近或机架上,也可以直接安装在设备射频端口上;
      2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铜芯导线就近连接到LPZ0A或LPZ0B与LPZ1交界处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接地线应短直。
6.5.3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连接在被保护设备的信号端口上。浪涌保护器可以安装在机柜内,也可以固定在设备机架或附近的支撑物上。
      2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铜芯导线与设备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连接,接地线应短直。

 

条文说明
 

6.5 浪涌保护器
6.5.1 3款:浪涌保护器的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宜符合表6.5.1的规定。由于GB/T 21714.4-2008标准中浪涌保护器的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作了调整,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与国内其他标准协调一致,本次修订也作了相应调整。
    国内有些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比较大,工程施工中可按行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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