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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附条文说明]》GB/T 50106-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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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编号

2.5    

2.5.1  当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或排水排出管的数量超过一根时,应进行编号,编号宜按图2.5.1的方法表示。
▼ 展开条文说明

2.5.2  建筑物内穿越楼层的立管,其数量超过一根时,应进行编号,编号宜按图2.5.2的方法表示。

2.5.3  在总图中,当同种给水排水附属构筑物的数量超过一个时,应进行编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号方法应采用构筑物代号加编号表示;

   2  给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水源到干管,再从干管到支管,最后到用户;

   3  排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上游到下游,先干管后支管。
▼ 展开条文说明

2.5.4  当给水排水工程的机电设备数量超过一台时,宜进行编号,井应有设备编号与设备名称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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