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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标准》GB/T51446-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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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制作与安装

10.2.1钢管制作应根据钢结构设计施工图绘制深化设计图,并根据生产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运输要求、吊装能力、安装条件和安装方法,确定钢管的分段和拼接方案。钢管制作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评定,并应根据设计文件、深化设计图和试验评定结果制定制作工艺文件或方案。

10.2.2弯管加工可采用冷弯和热弯等方式,钢管加工后应保证曲线光滑平顺,钢管表面不得存在肉眼可见的压痕、褶皱,钢管弯曲成形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

10.2.3钢管的制作长度可根据运输和吊装条件确定。钢管的接长应采用对接熔透焊缝,焊缝质扯等级及制作单元接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每个节间宜为一个接头,最短接长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有关规定。相邻管节或管段的纵向焊缝应错开,错开的最小距离(沿弧长方向)不应小于钢管壁厚的5倍,且不应小于200mm。

10.2.4钢管的焊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文件规定的焊接方法、工艺参数、施焊顺序进行。

10.2.5钢管在制作时可不作表面防护,但不应长时间处于潮湿环境中。钢管制作完成后,应清除钢管内的杂物,除锈可采用机械除锈或手工除锈方法。钢管混凝土析式混合结构钢管的内表面、钢管混凝土加劲混合结构钢管的内外表面应无可见油污,无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或污染物等。

10.2.6钢管运输、现场吊装作业时,应控制构件的变形限值;吊点的设置及吊装方案应根据钢管构件本身的承载力和稳定性验算后确定,需要时应对钢管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对于三肢、四肢和六肢钢管混凝土衍式混合结构,在受有较大水平力处和运输单元的端部应设置横隔,横隔间距不应大于8m和构件截面较大宽度的9倍。钢管在吊装时应将管口包封。构件吊装就位并校正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10.2.7预制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应进行吊运和安装等环节的施工验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的有关规定。吊运前钢管内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无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值的75%。

10.2.8拱形钢管混凝土加劲混合结构中的加劲钢管骨架节段组装过程中,应减少安装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吊点设悝及吊装技术方案应验算构件的承载力和稳定性,验算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节段吊装就位后,应及时进行校正,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钢结构预拼装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有关规定。

10.2.9拱形钢管混凝土加劲混合结构用于桥梁工程时,加劲钢管骨架节段除应满足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GB50923和《拱形钢结构技术规程》JGJ/T24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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