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隔震层设计
7.2 隔震层设计
7.2.1 大跨屋盖隔震建筑的隔震支座应满足罕遇地震作用下可靠传递荷载的要求。特殊设防类大跨屋盖隔震建筑的隔震支座尚应满足极罕遇地震下可靠传递荷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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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历次震害现象已经表明,大跨空间结构的支座往往是体系抗震设计的薄弱环节,易率先破坏。为了保障大跨屋盖结构在强震下的可靠性,应对隔震支座进行罕遇地震组合下的强度和变形验算,对于特殊设防类大跨屋盖建筑,还应对隔震支座进行极罕遇地震组合下的强度和变形验算,贯彻“强节点、弱构件”的设计理念。
7.2.2 隔震层抗风装置、抗拉装置应在合理位置布置,不应妨碍隔震支座设计范围内的隔震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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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与隔震结构配合使用的抗风装置通常在较小变形时即失效,应使其在温度变化产生的位移作用下不致发生破坏,可采用在结构中心位置布置或在结构单侧布置的方案。
7.2.3 同一支承处宜采用单个隔震支座。当采用多个隔震支座时,应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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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由于大跨屋盖建筑的隔震层通常不能满足平面内刚性的要求,并且平面外变形相对较大,当同一支承处采用多个支座时,可能导致各个支座的受力不均匀,难以分析。布置隔震支座后仍宜使结构体系的传力路径简洁明确。采用基底隔震时,建议隔震支座底面布置在相同标高位置上是为了使隔震层各部位的水平侧移大致相当,且此时隔震层上下部的结构体型也更规则。
7.2.4 隔震支座变形后不应使屋盖结构与柱或边梁相碰,宜采取限位措施防止隔震层变形超出设计范围。
7.2.5 隔震层的设计、构造尚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第6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