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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隔震设计标准》GB/T 51408-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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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构件截面设计

4.4 构件截面设计

4.4.1 隔震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下式进行设计:

2 地震设计状况应按本标准第4.4.4条与第4.4.6条规定进行验算。

4.2.2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注:对书库、档案库、储藏室、通风机房与电梯机房,本条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7的场合应取为0.9。

4.4.3 持久状况设计和短暂设计状况下,荷载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表4.4.3采用。

4.4.4 地震设计状况下,隔震结构构件设计采用不计入风荷载效应的地震基本组合,并应根据本标准第1.0.1条的基本设防目标进行设防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设计。

4.4.5 隔震结构构件根据性能要求可分为关键构件、普通竖向构件、重要水平构件和普通水平构件。对于承受压力的钢构件,除应按本标准第4.4.6条验算强度外,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4.4.6 在设防地震作用下,隔震建筑的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

1 关键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应满足弹性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式规定:

2 普通竖向构件及重要水平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式(4.4.6-1)的规定,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式(4.4.6-2)、式(4.4.6-3)的规定:

3 普通水平构件的抗剪承载力应符合式(4.4.6-2)的规定,构件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式(4.4.6-4)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4.4.7 设防地震作用计算时,隔震结构各楼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力应符合式(4.4.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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