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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三亚市建筑方案报建阶段设计成果编制深度规定(2022)

实施时间:2022-11-09
字号:

 前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自然资建〔2022〕217号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方案报建阶段设计成果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建筑方案报建阶段设计成果编制深度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以我局名义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建筑方案报建阶段设计成果编制深度规定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方案阶段的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三亚市市域范围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规划报建阶段设计成果编制。

1.0.3 设计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等,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规、政策、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

1.0.4 各设计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其编制的方案文本进行内容自检,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1.0.5 设计方案应采用彩色 A3 纸质文本,并附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中的设计说明采用 WORD 格式(*.doc)、图纸采用 CAD 格式(*.dwg)、图片采用 JPG 格式(*.jpg/jpeg)、表格采用 EXCEL 格式(*.xls)。

1.0.6 根据《关于全面启用基于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的通知》(三自然资测( 2020 )9 号)的要求,各类定位坐标应采用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同时地形图应采用最新的地形图数据,禁止对地形图进行旋转、平移、缩放等任何数据地理属性的更改。

1.0.7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尺寸标注、高程等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定位坐标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2 封面


2.0.1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编制年月、设计阶段。


3 扉页


3.0.1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设计人员等姓名、职称、专业,同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章。


4 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4.0.1 方案设计文本需编制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效果图,排列顺序可根据需要调整。


5 设计说明书


5.1 项目概况


5.1.1 内容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类别、建筑总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规模、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0.00 绝对标高、屋顶最高点的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主要结构选型、建筑防火类别和耐火等级、人防类别、人防等级及隐蔽人数、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对方案设计理念、建筑风

貌的阐述等。


5.2 设计依据


5.2.1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总体规划、城市设计、法定控规或修规分图册、图则等。

5.2.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名称和文号、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相关文件。

5.2.3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在设计依据中标明所用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2.4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5.2.5 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2.6 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水务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5.2.7 工业、医疗、科研室、交通运输和仓储等项目应提供相关专业资料,如生产工艺流程等。

5.2.8 专家评审会后报送的修改文本中,需放入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答复,修改答复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3 总平面设计说明


5.3.1 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周边环境情况和地质地貌特征,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思路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消防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构思,如项目进行分期建设,需阐述分期建设情况。

5.3.2 说明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其他规划控制线、建筑间距、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路中线、铁路、高压线及高压走廊等距离。

5.3.3 说明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5.3.4 说明交通组织情况,包括出入口、停车场的布置。

5.3.5 说明竖向标高与城市道路和管线等方面的相互关系。


5.4 建筑设计说明


5.4.1 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5.4.2 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平面和竖向构成、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

5.4.3 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置。

5.4.4 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设计。

5.4.5 关于无障碍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说明。

5.4.6 当建筑在声学、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做相应说明。

5.4.7 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概述建筑、水、电、暖通等专业的节能措施,对于涉及绿色建筑、生态小区的,还应概述绿色建筑、生态小区的设计内容,执行的星级标准,明确生态小区中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的栋号、面积等。

5.4.8 建筑综合防灾的相关说明。


5.5 总技术经济指标表与单体经济指标表


5.5.1 总指标表:列出总用地面积(土地权属面积,如有分期建设或其他原因导致用地面积与权属面积不一致的需注明原因)、总建筑面积及各单体建筑面积(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计容和不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分地上和地下、机械停车位、充电停车泊位数、无障碍车位数、大客车车位数等)、非机动车泊位数、机动车地面停车位的比例、机械停车位的比例、各类项目配套设施面积、各个业态功能用房面积计算及占比指标。

5.5.2 单体指标表: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应提供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户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表,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学校学生人数,电影院、体育及会议场馆的座位数,交通枢纽的高峰日千旅客等。

5.5.3 总技术经济指标表与单体经济指标表均提供详细Excel 表格,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章及设计单位出图章。


6 图纸


6.1 区域位置图


6.1.1 标明建设用地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边地区的关系。


6.2 反映实际现状的卫片图


6.2.1 除特殊项目外(如军事及涉及国家安全项目等),需提供反映实际现状的卫片图。


6.3 分析图


6.3.1 包括现状地形图分析(分析规划区内各类性质用地范围和现状建筑的轮廓线、建筑功能、层数及质量等,并绘制能反映建筑与场地的竖向设计关系的场地剖面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天际线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区域的布置等)、停车分析(包含机械停车位的停车库、停车位图纸,并标明各类停车位的基本形式,如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等;每个停车区域的车位数)、消防分析、景观绿地布置分析(需在图中标明各块绿地面积与折算率,附上绿地率计算表)、立面材质分析、配套设施位置分析图、视线分析图、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报告应注明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及版本,以及日照分析的技术参数、最终结论,并由编制人员签名和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章、设计单位出图章)、分期建设等。


6.4 总平面图


6.4.1 总平面图包含首层总平面图、屋顶总平面图,同一权属相邻地块,应提供拼合总平面图。

6.4.2 建设用地的范围应为权属用地红线叠加控规用地红线。

6.4.3 建设用地与城市道路、已批准的规划路的真实关系。

6.4.4 项目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用地外城市道路的宽度。

6.4.5 建设用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地下室范围、出入口及与道路的关系。

6.4.6 建筑物底层平面外围线应用粗线示意,建筑物的正投影和地下室的外轮廓应用虚线示意。

6.4.7 拟建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绝对标高,以及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4.8 拟建建筑物的正投影线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多、高层建筑控制线,地下室范围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

6.4.9 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表。

6.4.10 风玫瑰图、比例尺。

6.4.11 项目骑楼设置、退台设置、地下各层主要交通空间。

6.4.12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场地位置及尺寸。


6.5 平面图


6.5.1 图纸名称、比例尺、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及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轴线标号和计容面积、剖切线等;各主要使用空间的功能名称、各楼层的建筑面积、屋面及各楼层地面标高、停车库的停车位(充电停车位);首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同时还需附上周边主要场地环境;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

6.5.2 住宅项目还应注明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办公项目还应注明户型面积与比例等指标,商业项目需提供户型面积段。

6.5.3 平面图需附面积计算书。


6.6 立面图


6.6.1 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绘制各个方向的立面。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运输机场净空区域同时标注出海拔高度。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立面主要材料、色彩。设置广告牌匾的立面需预留广告牌匾的位置并注明尺寸。


6.7 剖面图


6.7.1 剖面图应体现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与地形有一定高差关系的应绘制场地剖面图。标示剖面编号、比例尺、各层标高、室外地面标高及建筑总高度。


6.8 大样图


6.8.1 特殊节点大样图(重点体现与面积计算、高度计算等有关的节点)。

6.8.2 拟建建筑有花池、飘窗、空中花园、设备平台及屋顶绿化所需覆土的需绘制大样图。


6.9 效果图


6.9.1 绘制不少于两个方向的鸟瞰图,并能够清晰地表达设计意向。

6.9.2 山海河边、高速路段、主要城市道路两侧、重要地段等项目需至少绘制两个角度的人视实景效果图。

6.9.3 建筑环境夜景效果图(重点、重要、规模较大等项目还应提供动态夜景效果展示文件)。

6.9.4 根据城市三维实景模型材料制作要求绘制并提供三维模型和能够反映项目与周边整体效果的实景效果图。


7 专项内容


7.0.1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立体绿化设计专篇、广告牌匾设计专篇、节水设计专篇、智能化设计专篇、垃圾分类设计专篇、新能源设计专篇、光伏发电与太阳能应用专篇、智慧安防专篇(适用于住宅项目),各个专篇内容应含有相应指标及应用方式等内容,同时专篇内容应由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7.0.2 对于场地周边及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需同步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8 附则


8.0.1 本规定由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各园区可根据管理需求,进一步加强管控。

8.0.3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编制方案文本,若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8.0.4 其他未明确的应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执行。

8.0.5 本规定自印发后 30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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