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反馈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温州市】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文本编制要求》、《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要点》和《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点》的通知

实施时间:2021-09-26
字号:

 前言

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文本编制要求》、《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要点》和《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在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加强海绵城市设计管理,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文本编制要求》、《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要点》和《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点》三个文件,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6日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实际专篇文本编制要求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文本编制要求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文本的项目类型可分为建筑与小区类、城市道路类、城市绿地及广场类、城市水系类以及工业仓储类等,具体编制内容可参照《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模板的通知》(温海绵办〔2021〕1号)(以下简称“《设计模板》”)执行。现对各设计阶段的海绵专篇文本编制做以下具体要求∶


一、方案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方案设计成果资料应包含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方案设计说明、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自评表(详见附表)、下垫面分析图以及海绵设施平面布置图。

若项目无初步设计阶段或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同时设计时,方案设计阶段需按照初步设计阶段相关规定执行。


二、初步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初步设计成果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文本部分

1、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自评表,详见附表;

2、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初步设计说明,其设计深度参照《设计模板》执行。

(二)图纸部分

初步设计图纸包含以下内容∶

1、下垫面分析图

2、海绵设施平面布置图

3、汇水分区图

4、雨水径流组织图

5、雨水溢流排放图

6、海绵设施竖向标高图

7、海绵设施大样图

8、海绵城市种植设计图

9、雨水回用系统及工艺流程图(若有)

10、监测设备图(若有含监测设备,需标注其设置位置与参数信息)

11、其他有关图纸

(三)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施工图设计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施工图设计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说明

(二)海绵城市设计图纸

1、下垫面分析图

2、海绵设施平面布置图

3、汇水分区图

4、雨水径流组织图

5、雨水溢流排放图

6、海绵设施竖向标高图

7、海绵城市种植设计图

8、雨水回用系统及工艺流程图(若有)

9、海绵设施大样图

10、监测点位布置图(若有)

11、监测设备图(若有)

12、其他有关图纸

(三)海绵城市设计计算书

(四)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自评表,详见附表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为加强海绵城市专篇设计管理,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阶段设计工作能够有序推进,现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类型和常用海绵设施的设计要点做如下规定。

一、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要点

(一)建筑与小区类

1、建筑与小区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居住小区、公共建筑。

2、优化不透水下垫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四周、道路两侧宜布局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宜优先采用下沉式做法,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其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点详见《温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技术措施设计要点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3、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除生物滞留设施、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外,还可结合集中绿地设计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相对集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衔接整体场地竖向与排水设计。其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点详见汇总表。

4、有景观水体的建筑与小区,可利用景观水体作为地面雨水调蓄设施,且景观水体宜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并搭建良性稳定的水生态系统,景观水体水源应优先采用雨水。

5、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回用系统规模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雨水利用需求、场地情况等综合确定,应设置弃流设施。雨水可回

用于建筑与小区生活杂用水、绿地浇洒、道路冲洗和景观水体补给等。

6、采用雨水入渗系统不得对建筑边坡、建筑基础、道路路基等的安全性构成影响。

7、新建建筑与小区坡度小于15%的建筑屋顶宜采用绿色屋顶,绿色屋顶的设计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范》(JGJ155.201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的规定。

8、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建的建筑与小区(除沿街商铺一侧外)应优先采用雨水立管断接方式,将屋面雨水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9、建筑与小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宜优先采用植草沟等地表排水形式输送、消纳、滞留雨水径流。

10、对于下沉式绿地段道路,路面标高应高出绿地标高,高差应不小于50mm。

11、绿地应结合规模与竖向设计,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

12、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应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13、低影响开发设施宜选择根系不过于发达的植物品种;其下垫面的防水层、基础构造层应做好阻根的构造措施,如增设具有耐根穿刺的防水材料、阻根槽等构造。

14、应合理设置道路上的雨水口;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内应设置溢流口作为雨水口雨水口宜采用环保雨水口或截污挂篮等措施。

15、应合理设计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并按现行标准设计室外雨水排水管网系统。

16、针对建筑与小区项目通过合理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仍无法满足上位规划管控目标要求,且红线范围外有条件实现异地消纳的情况,可在征得其业主单位同意下,由设计单位复核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进行项目区块海绵城市系统化设计。

(二)城市道路类

1、道路横断面设计宜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便于雨水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2、针对城市道路项目通过合理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仍无法满足上位规划管控要求时,且红线范围外有条件实现异地消纳的情况,可在征得其业主单位同意下,由设计单位复核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进行项目区块海绵城市系统化设计。

3、路面雨水可通过侧石开口汇入道路红线内绿化带设置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通过水文和水力计算,确定路缘石开豁口的位置、开口尺寸等参数。

4、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气候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碱、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5、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非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路面等透水性材料。

6、市政道路绿化带宜低于路面10cm~30cm,宜采用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低影响开发设施。

7、设置中央绿化带时∶

(1)当道路横坡坡向中央绿化带时,宜在中央绿化带内设置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设施,将雨水径流导流至海绵设施。

(2)当道路横坡不坡向中央绿化带时,中央绿化带不承接雨水径

流控制功能,当绿化带宽度≥4m时,可在绿化带两侧分别设置植草沟等截留、转输设施,控制绿化带自身雨水径流。

8、设置机非隔离绿化带时∶

(1)当机非隔离绿化带宽度≥1.5m时,宜将其设计为生物滞留带,控制路面雨水径流。

(2)当不具备条件设置连续绿化带时,宜在分隔带内设置单个或成带的生态树池。

9、设置路侧绿化带时∶

宜利用路侧绿化带控制道路雨水径流,可设置雨水塘、雨水湿地、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等设施,并通过导流设施,将路面雨水引入周边场地的设施中。

10、城市道路类项目宜结合场地本底条件,设置透水铺装、生物滞留带、植草沟、路侧雨水湿地、下沉式绿地等设施,其设施的设计要点详见汇总表。

(三)城市绿地与广场类

1、城市绿地与广场类项目应优先采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海绵城市技术设施,并与场地整体景观要求相结合。

2、当城市绿地与广场类项目中存在景观水体、生态湿塘和低洼地时,宜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相衔接,设计为集雨水调蓄、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设施,并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3、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绿地周边道路和地块的雨水径流引入绿地进行处理和调蓄,雨水径流进入城市绿地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植草沟和植被过滤带等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

4、城市绿地与广场类项目中建设的湿塘、雨水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应采取水质控制措施,利用雨水湿地、生态驳岸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5、城市绿地与广场类项目宜利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并结合场地条件设置雨水湿塘、生态驳岸等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雨水径流,其设施的设计要点详见汇总表。

(四)城市水系类

1、城市水系项目建设根据城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质目标、防洪排涝标准、岸线利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建设方案,使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城市水系项目涵盖岸线建设时,应设计为生态驳岸,并根据调蓄水位变化选择适宜的水生及湿生植物。

3、当城市水系项目的滨水绿化带接纳相邻城市道路、建筑小区等区域的雨水径流时,应设计为植被缓冲带,以削减径流洪峰流量和污染负荷。

4、城市水系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应合理确定与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设施的竖向关系,统筹场地内外的水量消纳与水质净化。

5、城市水系项目海绵城市的设计应满足《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中的相关要求。

6、城市水系项目以生态防护为主,兼顾雨水径流控制及河湖水系防洪要求,可采用的技术措施包含生态驳岸、植被缓冲带、生物滞留设施等,其设施的设计要点详见汇总表。

7、城市水系项目若含调节水位的构筑物时,可考虑河湖水系内部分调蓄空间作为调蓄功能。

(五)工业仓储类

1、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工业建筑、仓储物流类等建设项目。

2、当场地内的雨水径流中无有毒有害物质、高浓度有机污染物时,其海绵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与建筑与小区类同。

3、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管控为主,可以采用的海绵城市设施主要包括∶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绿色屋顶、透水铺装、滞留(流)设施、雨水收集回用设施等,其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点详见汇总表。

4、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应采用灰绿结合的方式,其绿地率宜控制在15%以上,确保厂区内具备充足的绿地空间布置绿色海绵城市设施滞蓄雨水径流,满足海绵城市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当厂区内绿地空间不足的情况下,宜采用雨水桶、雨水罐、蓄水模块、渗渠等设施源头控制雨水径流,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其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点详见汇总表。

5、再生金属园区海绵城市建设不宜采用雨水入渗、收集回用设施控制雨水径流,可因地制宜布置“滞、蓄、净、排”等海绵城市设施控制雨水径流,削减径流污染。

6、工业区平屋面或坡度小于15°的屋面宜采用屋面绿化的方式蓄存雨水。工业厂棚或者仓库等建筑结构简单、无法设置绿色屋顶的建筑,宜在建筑物周边设置高位花坛或雨水桶,对雨水进行消纳及削污,或者对屋面进行雨水收集利用。

7、工业厂房雨落管应采用断接设计,可设置高位花坛、生物滞留设施和雨水桶对屋面雨水进行控制,或者通过散排的方式优先汇入绿地。

8、工业区内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小车停车场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推荐采用透水沥青路面。

9、工业区内机动车道路缘石应采用平道牙或间隔性立道牙的形式,

确保机动车道路路面雨水能自流进入绿地滞蓄、净化。

10、工业厂区内的水塘、水池在具备条件时可因地制宜设计为雨水滞留塘或雨水湿地。

11、建议工业区内雨水排水改变传统的暗管排水形式,采用明沟、明渠排水方式,实现排口可视化,便于监督管理。

12、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雨水管网总口宜采用断接的方式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系统,以便于行政管理部门对雨水排放进行管控。

13、工业区的废水排放标准应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14、对环保部门经环境影响评价后要求进行事故及消防水应急收集处理、初期地面雨水收集处理、厂区雨水事故应急处理等环境突发应急措施的场所,可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对于地表污染严重的场所(如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农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铸造厂、热处理厂、电镀厂、涂装厂、油库、加油加气站等),不宜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污染区的地面应硬化,雨水及事故水不得入渗至地下,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且污染区场地雨水不得采用收集回用系统。

二、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技术措施设计要点

(一)技术措施定义

1、透水铺装∶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透水铺装按照面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

2、绿色屋顶∶表面铺装一定厚度滞留介质,并种植绿色植物,底部设有排水通道的屋面。

3、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地面标高,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

4、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生物滞留设施按应用位置不同又称作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

5、植草沟∶可收集、输送、排放并净化径流雨水的植被型排水沟。

6、雨水塘∶以削减峰值流量功能为主,一般由进水口、调节区、出口设施、护坡及堤岸构成,也可通过合理设计使其具有渗透功能,起到一定的补充地下水和净化雨水的作用。

7、雨水湿地∶将雨水进行沉淀、过滤、净化、调蓄的湿地系统,同时兼具生态景观功能,通过物理、植物及微生物共同作用达到净化雨水的目的。

8、生态驳岸∶一种以生态为基础、安全为导向的自然型滨水驳岸。

9、渗管/渗渠∶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

10、雨水调蓄池具有雨水储存功能和削减峰值流量作用的集蓄利用设施。

11、雨水罐/桶∶一种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和利用设施。

12、渗透塘∶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蓄水塘。

13、湿塘∶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以雨水作为其主要的补水水源。

14、环保型雨水口∶一种用于排除雨水并控制城市面源污染的设施。

15、雨水立管断接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链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方法。

(二)技术措施设计要点

结合温州市生态本底条件及气候特征,“渗、滞、蓄、净、用、排”等主要技术措施的设计要点如下表所示。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求点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点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的管理,确保设计的海绵措施在施工图中得到具体体现,现将施工图审查要点做如下规定∶

一、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控制指标应满足要求

(一)按照规划条件或土地出让条件中规定的目标执行。

(二)设计应符合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三)若有系统化实施方案,按系统化实施方案规定指标执行。

(四)如无系统化实施方案,按专项规划规定指标执行。

二、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施工图成果资料需齐全

(一)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应包含如下内容∶设计依据、项目概况、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设计原则及特点、总体技术路线、设施的指标参数、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公式及内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及工程量等。

(二)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图纸应包含如下内容∶

下垫面分析图、海绵设施平面布置图、汇水分区图、雨水径流组织图、雨水溢流排放图、海绵设施竖向标高图、监测点位布置图(若有)、海绵设施大样图、海绵城市种植设计图、监测设备图(若有)、其他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三、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施工图成果技术审查要点

(一)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应包含工程名称、区块位置、项目规模、结合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海绵城市计算过程及设施规模等信息。

(二)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图纸

1、下垫面分析图∶突出项目建设前后场地内屋面、道路及绿地等下垫面的变化情况。

2、排水分区划分图∶结合场地布局、排水管网走向和竖向标高等信息,明确排水分区边界线及各个分区面积。

3、海绵设施平面布置图∶注明本项目海绵城市调蓄设施面积、有效深度及有效容积;转输植草沟、线性沟、卵石沟等地表导流设施的长度、坡度、起讫点标高等;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点位及调蓄容积。

4、场地竖向设计图∶注明场地完成面标高与海绵设施标高衔接关系,突出表示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的竖向条件。

5、雨水径流组织图结合场地竖向条件,标注地表雨水径流方向及排水出路。

6、雨水溢流排放图∶明确雨水管线布置,核算雨水溢流口排水能力,以及与雨水管线的竖向衔接关系。

7、海绵设施节点绘制∶可参照《温州市海绵城市主要技术措施设计要点汇总表》落实技术审查。

(三)海绵城市设计计算书

应包含设计依据、项目概况、区位情况、设计目标、计算过程等,其中计算过程中应包含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等指标计算过程、雨水回用水量平衡分析过程(若有)、年径流污染削减率(SS 计)(若有)。

(四)模型校核文件(若有)

(五)强制性条文规定要点

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款的要求,并着重复核以下强条要求∶

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4.1.6∶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4.1.6∶城镇雨水系统的建设应利于雨水就近入渗、调蓄或收集利用,降低雨水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3、《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8.2.5∶绿地宜利用景观水体、雨水湿地、渗管/渠等措施就地储存雨水,应用于绿地灌溉、冲洗和景观水体补水。

4、《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2019)4.1.6∶雨水收集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低水质标准水不得进入高水质标准水系统。

5、《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2019)6.1.6∶雨水渗透系统不应对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不应对小区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生物滞留设施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6、《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2019)7.1.1∶2 传染病医院的雨水、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地表污染严重的下垫面雨水不应收集回用;3有特殊污染源的民用建筑,雨水收集回用工程应经专题论证。

7、《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2019)7.2.1∶雨水蓄水罐、弃流池应在室外设置,埋地拼装蓄水池外壁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3m。

8、《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5.4.4∶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建筑周边绿地宜采用下沉式做法,将雨水引入道路周边绿地内消纳、净化。下沉式绿地应保持与建筑物基础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3 米,并做好次生灾害的防护措施。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