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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实施时间:2022-09-01
字号:

 前言

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东莞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

(经办人:质安科,联系电话:22671091。)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7〕2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东莞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工作方案》《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提升东莞市海绵城市的设计质量,规范本市建设项目(建筑与小区)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本审查要点。

本技术审查要点可作为技术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审查要点;4.附录。

本审查要点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编制单位: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志刚  谭祖耀 王与祥 叶  红  张崇昕 李健琳 

1总 则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东莞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标准,编制本审查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东莞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与小区类工程项目海绵建设技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与小区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居住、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公用设施、物流仓储等建设用地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纳入《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或经专家论证后认定海绵城市措施影响项目基本使用功能的项目,在图纸审查环节对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设施。

1.0.3 本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包括: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部分非强条条文,涉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管理且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中落实的相关规范文件。如:《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东莞市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指引(试行)》《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试行)》《东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文件编制及审查要点》等。

1.0.4 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以给水排水专业为主导专业。当涉及与其他专业协同工作时,给排水专业应做好协调工作,统筹其他专业意见。

1.0.5 海绵城市施工图文件审查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外,还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6 本要点随着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及时总结完善要点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自动适应和更新。

1.0.7本要点的使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相关的施工图审查单位。

2基本规定

2.1 审查文件基本要求

2 基本规定

2.1 审查文件基本要求


2.1.1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施工图文件应单独成套。

2.1.2 海绵城市施工图文件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项目汇水分区及流向图、雨水径流组织平面图、海绵设施布置图、海绵设施构造大样图、系统图设备表等,并应提交相关分析计算报告。

2.1.3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应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内容、控制目标及自评表、技术方案(海绵工程设计原则,汇水分区划分方法、海绵系统组成,各设施规模)、排水体制、雨水管网设计重现期、改造项目管网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雨水回用需求、水质、水量保障分析及措施,景观植物选择及设施维护要求等。

2.1.4 分析计算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场地条件分析、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面源污染控制、建设前后峰值径流量控制)计算分析、海绵设施排空时间分析等。

2.1.5 采用软件模拟计算的项目,应对建模过程中使用的参数的取值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运行模型文件核验模型的合理性及结果的正确性。

2.1.6 项目汇水分区及流向图以总平面图、竖向平面图、雨水管网规划图为依据划分项目范围内的汇水分区,标注分区的编号和排水方向,穿过建筑屋顶的分区线需综合考虑未来屋面的排水走向。汇水分区划分应与雨水径流组织原则、场地竖向设计相一致,以雨水径流组织原则校核每个汇水分区内的地表径流雨水的流动路径,确认各汇水分区内的地表径流雨水是独立封闭的;以场地竖向设计校核每个汇水分区内的地表径流雨水组织的可行性。

2.1.7 雨水径流组织平面图。绘制雨水径流组织平面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汇水分区图的基础上,应标明地面标高和汇水流向,雨水应顺流至海绵设施,如:道路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屋面雨水通过立管断接引入海绵设施;

2. 汇流路径上不应有阻碍排水的遮挡;

3. 应标明雨水口、雨水井、溢流口、海绵设施边界、雨水调蓄池、排水管渠、地表径流行泄通道等的位置;

4. 主要雨水排水管线的布置、排水方向、标高及坡度;雨水设施溢流口接场地内雨水管线位置及标高;场地排水管线与市政雨水管网的接驳口位置、管径及标高。

2.1.8 海绵设施布置图。绘制海绵设施布置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进行海绵设施布置时,应有利于硬化屋面和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径流优先排入海绵设施进行滞蓄、净化;

2. 应反映所有透水铺装、绿色屋顶、转输型植草沟和有蓄水功能海绵设施的具体分布,应绘制海绵设施(包括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水体等)边线;

3. 应标注每一个海绵设施(包括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水体等)的用地面积,其中生物滞留设施(包括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应注明有效深度和有效容积;标注每一个蓄水池、蓄水模块的长、宽、高等尺寸和有效蓄水容积,标注每一个蓄水桶的有效蓄水容积;

4. 应在图纸中绘制可蓄水海绵设施的蓄水容积汇总表。

2.1.9 海绵设施大样图。应绘制主要海绵设施构造大样图,主要的海绵设施有:生态停车场(植草砖停车场),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蓄水池及雨水回用处理流程图等。

2.1.10 海绵城市设计成果应作为景观专业设计的前置条件。景观专业图纸中涉及场地海绵设施布置、相关部分植物选择要求等应与海绵城市设计文件一致。

2.2 施工图审查基本要求

2.2 施工图审查基本要求


2.2.1 建设工程施工图阶段海绵城市设计措施应与方案阶段保持一致,对方案设计阶段的审查结论、建议进行落实和改进。

2.2.2 建设工程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成果应齐全、计算文件的计算方法正确、主要设备材料选择适宜、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施工图设计说明专篇完整与清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专项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规范等。

2.2.3 建设工程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按审批过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落实,施工图阶段所确定方案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应有可达性和可实施性。

2.2.4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设计指标应满足各层次规划要求,指标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镇街(园区)海绵城市详细规划、镇街(园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东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顺序确立优先级。

2.2.5 划分多个汇水分区的项目,进行海绵城市设计时,每个汇水分区均应达到控制目标要求。

2.2.6 雨水管网的设计标准、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及取值应准确,雨水管网设计应满足雨水排水和内涝防治要求。

2.2.7改、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外排径流量峰值控制应达到开发前水平。

2.2.8 海绵设施及系统的安全性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各类设施规模应满足计算分析时的取值。

2.2.9 雨水入渗系统不应引发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安全;存在特殊污染的工业厂区、加油站等处不应设置雨水入渗设施,以避免地下水污染风险。

3审查要点

3.1 基础资料

3 审查要点

3.1 基础资料


3.1.1 项目场址详细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1. 重点审查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拟建场址地形地貌中是否含有以下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作用类型:

①可能造成坍塌、滑坡灾难的场所;

②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③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寒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存在以上场所的项目,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2. 审查土壤的渗透系数、地下水位、不透水层、原土利用情况与海绵城市建设说明采用的数据一致。

3.1.2 原始地形图、开发前实景照片等现状文件审查要点:

1. 原始地形图应含有地形标高、现状建筑物(包含建筑结构类型、层数)、地块及周边水系、坑塘、泉眼等资料。

2. 现状照片应有能反应地块整体边界的航拍图、特征地貌现状,如河湖水系等节点照片、现状植被,并宜在总平面图上整体展示。

3. 对比建筑总平面图与原始地形的差异,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对于对地形地貌有着重大改变的项目应论证其合理性。

4. 结合原始地形图和现状照片,审查原有水系是否得以保护。

5. 原有植被,特别是大型乔木(保留场地胸径在 15~40cm全部中龄期以上乔木)应得以保护。

3.2 专项设计说明

3.2 专项设计说明


3.2.1 设计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指标、系统内容、材料做法、施工要求等。

3.2.2 设计依据审查要点:

1. 应明确项目设计执行的相关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当地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等。

2.核查重要法规标准是否有遗漏,核查各项法规、标准等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

3.2.3 设计指标审查要点:

1. 应明确规划设计指标和实际完成的设计指标。实际完成的设计指标原则上应与方案阶段的完成指标相符。

2. 指标应完整,应明确控制性指标,应对引导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下沉式绿地比例、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不透水下垫面径流控制比例等)完成情况加以说明。

3.2.4 系统内容审查要点:

1.海绵城市系统设计内容,包括设计原则、设计标准、雨水径流组织设计、计算方法、设施选用等。

2.重点审查系统设计内容的合理性,特别是雨水径流组织设计,如与项目方案有变化,应按照“海绵城市方案审查要点”进行核查。

3.2.5 材料做法审查要点:

1.应明确所采用的主要设施材料材质、主要性能参数、基本做法等。

2.核查海绵设施主要材料做法是否有遗漏;排水管道和检查井、雨水口等排水构筑物的材料做法与相关国标图集做法是否相符;透水铺装材料做法以《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为标准进行核查;雨水口应优先采用环保雨水口。

3.2.6 施工要求:应将各主要设施的施工注意事项予以明确。

3.3 汇水分区及流向图

3.3 汇水分区及流向图


3.3.1 汇水分区平面图审查要点:

1. 应明确表示出各汇水分区分界线、汇水分区编号。

2. 结合雨水径流组织原则和竖向设计核查汇水分区划分的合理性。

3. 汇水分区划分的数量应不小于雨水排水口的数量之和。

4. 汇水分区图中应标注出调蓄类设施的容积规模。

5. 汇水分区应结合竖向平面一同表示,有利于对分区划分合理性进行判断。

3.4 雨水径流组织图

3.4 雨水径流组织图


3.4.1 雨水径流组织图审查要点:

1. 应能明确表示场地雨水流向和路径,包括排水管网等内容。排水管网应完整表示出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雨水、排水管渠平面布置。

2. 应绘制出全部室外雨水排水管道、雨水排水构筑物的布置平面,标注管道和构筑物的定位尺寸、标高,标注管道的管径、长度、坡度。

3. 管道布置应以海绵设施图布置为基础进行设计。

4. 应表示出渗排管的布置。

5. 汇流路径上不应有阻碍排水的遮挡。

6. 核对雨水排水管网是否满足雨水排水和内涝防治要求。

3.5 海绵设施布置图

3.5 海绵设施布置图


3.5.1 海绵设施布置图审查要点:

1. 应明确建设场地各下垫面的主要控制点标高、道路控制点标高、地表径流控制方向、地表调蓄类设施的控制标高、地表转输类设施的坡度坡向等。

2. 各下垫面包括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普通绿地、水景、台地、挡墙、护坡、台阶等,均应标注主要控制点标高;地形起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覆土地下建筑应标注顶板标高;

3. 道路应注明起点、变坡点、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双面坡或单面坡、平道牙或立道牙等;

4. 应用坡向箭头表示地面、道路坡向,并明确地表径流控制方向;

5. 地表调蓄类设施应标注设施顶和底的控制标高,如统一用详图表示设施下凹深度时,应标注设施周边地面的控制标高;

6. 地表转输类设施(植草沟、排水沟等)应表示其坡度坡向。

3.6 计算分析报告

3.6 计算分析报告


3.6.1 计算分析报告书审查要点:

1. 主要内容为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指标的核算,内容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指标、计算方法、计算参数取值、计算过程和结果表格。

2. 设计指标应满足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指标要求。

3. 对计算书中采用数据与图纸中设计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避免出现计算书、设计图纸和建设场地出现不对应的情况。

4. 计算方法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中的容积法为主,计算过程应计算各汇水分区的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设计调蓄容积;应根据实际设置的调蓄设施容积核算各汇水分区实际完成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并采用面积加权平均计算出整个项目实际完成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5. 对于改、扩建项目应计算项目开发前后的峰值径流量,开发后峰值径流量大于开发前的应采取调蓄措施。项目所需的调蓄容积取控制峰值流量所需调蓄容积V2和年径流总量所需V二者较大值。

6. 计算分析报告书应给出SS总量去除率的计算过程及结果。SS总量去除率应满足当地镇街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如缺乏当地镇街的规划条件或规划条件尚未作出要求,新建项目面源污染消减率(以SS计)应≥50%,改、扩建项目面源污染消减率(以SS计)应≥40%。

7. 计算分析报告书应给出各种调蓄设施的排空时间计算过程及结果。生态调蓄设施、单一雨水回用系统和雨水调蓄排放系统的排空时间应满足《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16中4.3章节的相关要求。

8. 计算参数应明确各下垫面雨量径流系数、设计降雨量取值;应计算实际设计的下沉式绿地比例、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不透水下垫面径流控制比例、单位面积调蓄容积。有雨水回用设计内容时,还应进行雨水平衡量计算和雨水资源回用率计算。

9. 计算结果应说明实际完成的各项设计指标、调蓄设施规模。

3.7 海绵设施大样图

3.7 海绵设施大样图


3.7.1 应绘制项目设计内容中的所有海绵设施大样图。常见海绵设施的大样图审查要点如下所述,本要点未提及设施在审查时可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等规定对设计图纸内容进行核查。

3.7.2 透水铺装。透水铺装具有径流量消减、雨水净化、补充地下水的作用。透水砖铺装典型结构示意图如图3.7.2所示。 

图 3.7.2 透水砖铺装典型结构示意图

透水铺装按照面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 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等 也属于渗透铺装。透水铺装结构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 (CJJ/T188)、《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的规定。

审查要点:

1.对于全透水路面结构,应核查土基以上的垫层、基层、找平层、面层等各层做法是否符合透水要求;如土基层的土壤渗透系数不满足下渗要求,为避免土基长期浸泡造成危害,应考虑设置渗排设施;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 mm,并应设置排水层。

2.对于半透水路面结构,应核查封层以上各层做法是否符合透水要求;封层以上应考虑边缘排水做法。

3.应明确各层透水做法的透水性能要求。透水面层的渗透系数应大于 1×10-4m/s,找平层的渗透系数和有效孔隙率不应小于面层,宜采用细石透水混凝土、干砂、碎石或石屑等;基层和底基层的渗透系数应大于面层。

4.径流污染严重的场地不应采用透水铺装。

5. 铺装地面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3.7.3 绿色屋顶。绿色屋顶也称种植屋面、屋顶绿化等,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观复杂程度,绿色屋顶又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基质深度根据植物需求及屋顶荷载确定,简单式绿色屋顶的基质深度一般不大于150 mm,花园式绿色屋顶在种植乔木时基质深度可超过600 mm,绿色屋顶的设计可参考《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地下室顶板上覆土种植层也属于绿色屋顶。绿色屋顶典型结构示意图如图3.7.3所示。 

图 3.7.3 绿色屋顶典型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1. 新建建筑结构屋面荷载必须将种植层考虑进去,既有建筑设置绿色屋顶设施,应校核屋顶的荷载和防水性能。

2. 建设屋顶绿化的屋顶坡度宜平缓,一般小于15°。大于15°时,应采取相应安全可行措施。绝热层、防水层、排(蓄)水层、种植 土层等均应采取防滑措施。

3. 种植屋面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且必须至少设置一道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具体按《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和《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执行。

4. 地下室顶板覆土层厚度应满足植物生长需要,种植乔木区域的覆土层厚度应不小于1500mm。

3.7.4 下沉式/凹绿地。下沉式/凹绿地可起到汇集地表径流雨水进行转输、滞蓄、下渗、净化的作用。周边封闭下沉绿地竖向较平缓、面积不大时,可将下沉绿地作为生物滞留设施设计,构造做法一般从上至下为:滞水层、覆盖层、种植土层、透水土工布、填料层(可兼做排水层)、渗排管、透水土工布、素土,下沉绿地中应设置溢流井(口)。狭义的下沉式绿地典型结构示意图如图3.7.4所示。 

图 3.7.4 狭义的下沉式绿地典型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1. 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100~200 mm。

2. 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 mm。

3. 下沉式绿地植物应选用耐淹品种。

4.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在绿地低洼处设置出流口,通过出流管将雨水缓慢排放至下游排水管渠或其他受纳体。应根据快进缓出的原则确定出流管管径,绿地排空时间宜为24h~48h。

3.7.5植草沟。植草沟主要作用为汇集、转输雨水,并具有一定的净化作用。植草沟宜作为汇集、转输设施使用,转输末端为地表调蓄设施或雨水管渠,末端衔接雨水管渠时应设置雨水口。转输型三角形断面植草沟典型结构示意图如图3.7.5所示。 

图 3.7.5 转输型三角形断面植草沟典型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1. 转输型植草沟一般构造做法从上至下为:过流断面、种植土层、素土。过流断面应根据汇水面积、设计雨水量进行断面过流流量的核算,以确定沟宽、沟深。过流断面一般采用三角形、倒梯形、倒抛物线形。

2. 调蓄型植草沟一般构造做法从上至下为:过流断面、种植土层、土工布、填料层(可兼做排水层)、土工布、素土,各层构造做法审查要点同“雨水花园”部分。当采用植草沟做调蓄作用时,原则上不宜再在末端衔接地表调蓄设施,同时应根据植草沟的坡度采用挡水堰、台坎等划分蓄水单元,并设置溢流井对超量雨水进行排放。

3. 当植草沟位于地下构筑物之上、黏土区时,需在排水层中设置渗排管,或直接利用地下构筑物的疏排水设施排水。

4. 植草沟的坡度宜小于4%,大于4%时应设置消能台坎或阶梯植草沟来防止水力冲刷;植草沟流速应小于0.8m/s;曼宁系数宜为 0.2~0.3。

3.7.6 雨水花园。雨水花园一般设在地势较低区域,通过场地找坡汇集径流雨水,或者通过植草沟、管道转输汇集径流雨水,利用雨水花园的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来蓄渗、净化径流雨水。雨水花园通常结构从上至下为:滞水层、覆盖层、种植土层、透水土工布、填料层、透水土工布、排水层、透水土工布(或防渗层)、素土。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结构示意图如图3.7.6所示。 

图 3.7.6 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应对雨水花园的边坡比、滞水层、溢流井(口)、覆盖层、种植土层、填料层、排水层、防渗层、渗排管、土工布、素土做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1. 边坡比:应同时明确雨水花园基坑挖槽边坡比和完成边坡的边坡比,挖槽边坡比不宜过缓,过缓会减小下层构造面积,常用挖槽边坡比为 1:2;完成边坡的边坡比不宜过缓过陡,过缓会减小实际调蓄容积,过陡会影响雨水花园的景观效果,常用边坡比为 1 :3。

2. 滞水层:滞水层是指从溢流井进水面到种植面之间的部分,其高度应根据雨水花园的面积和汇水面积进行计算,一般为200~300 mm,并应设100 mm的超高。因边坡影响,滞水层断面一般为倒梯形,与实际计算的调蓄容积有一定出入,建议计算时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

3. 溢流井(口):溢流井(口)的进水面高度应按计算的滞水层高度确定,为保证排水安全,通常设置50~100mm的超高(即溢流口进水面低于周边未下沉地面 50~100mm)。

溢流井(口)不应布置在雨水花园的集中进水处。当溢流排水量较大时,应采用溢流井的形式,溢流井应明确构造大样及排水管材料做法;当渗排管接入溢流井时,溢流井井深应考虑渗排管埋深;当溢流排水量较小时,可采用溢流口的形式,溢流口应明确材料做法。溢流井宜设置挂污篮以及防坠网。

4. 覆盖层:雨水花园种植植物之间露土部分宜采用树皮及碎石进行覆盖,有利于土壤保湿,厚度一般为 50-100mm。建议优先采用树皮覆盖,树皮有助于形成微生物环境,同时景观效果更好。

5. 种植土层:种植土厚度应满足植物种植要求,同时当渗透系数小于1x10 -6 m/s 时,应进行换土。填料层:填料层主要起到加强过滤净化作用,一般采用炉渣、细砂、碎石等,厚度根据汇水的污染程度确定,一般在200~1200mm之间。当同时考虑利用填料层来存蓄雨水时,填料层应控制填料材料和粒径来保证其所要求的空隙率,通常大于20%。填充的碎石、砾石应控制其含泥量,应小于3%。

6. 排水层:当雨水花园位于地下构筑物之上,或场地原土土壤渗透性能较差时,应考虑设置排水层将无法及时下渗雨水及时排除,排水层通常采用碎石或砾石,碎石、砾石粒径应大于渗排管的开孔孔径,厚度一般为 200~300mm,同时应大于渗排管管径。当汇水污染程度较低时,可不单独设置排水层,可与填料层合并设置,即填料层兼做排水层。填充的碎石、砾石应控制其含泥量,应小于 3%。

7. 渗排管:渗排管为设置在填料层或排水层中,用于将无法及时下渗的雨水进行收集排放;或者需要将雨水花园过滤净化的雨水进行收集回用时,也可采用渗排管。

渗排管管材可采用 UPVC、PPR、PE 管等进行管壁开孔加工,管径一般为100~200mm,开孔率宜为1%-3%,开孔孔径为8-12mm,或根据雨水花园的排空时间(一般为24小时)、收集水量进行计算确定。渗排管应明确管材环刚度要求,敷设时四周应设置不小于100mm 碎石层,管壁外应包覆透水土工布,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小于 200mm。

8. 防渗层:当径流污染严重、地下水位较高(距离底部渗透面小于 1 米)、距离周边构筑物基础较近时(小于3米)时,应设置防渗层进行防渗保护。防渗层通常可采用不透水土工布、防水毯、或大于 300mm 厚的难透水黏土。

9. 土工布:土工布分透水土工布和不透水土工布两种:透水土工布用于不同材料透水层之间的隔离,防止不同材料的混搅。如:填料层与种植土之间、填料层与排水层之间、排水层(填料层)与素土之间。不透水土工布主要用于防渗

作用,通常有SBS卷材土工布、两布一膜土工布。土工布应明确其材料、规格,一般规格可采用200~400g/m2 。土工布应保证包覆搭接宽度不小于200mm;为防止包覆的材料对其造成损坏,可采用粗砂、细砂用于找平保护。

10. 素土:雨水花园开挖底面的素土土基应夯实处理(自然渗透型的雨水花园除外),避免雨水下渗后造成设施塌陷。夯实系数应大于0.95。

11. 其他:当雨水花园为通过植草沟、管道集中汇水进水时,宜在进水口采取消能措施防止冲刷,一般可采用散铺碎石,碎石粒径一般为Φ20-40mm。

雨水花园应根据汇集的径流污染程度采取不同措施进行预处理,污染较轻时,可采用植草沟、植物缓冲带或沉淀池等措施,污染较重时,可采用弃流等措施。

3.7.7高位花坛,高位花坛可用于屋面雨水的断接措施,同时也可以在无条件设置下沉绿地的区域利用高位花坛滞蓄净化雨水。高位花坛通常构造做法从上至下为:滞水层、覆盖层、种植土层、土工布、排水层、花坛池底结构,排水层中设置渗排管。高位花坛雨水可直接外溢到周边绿地,如周边无绿地承接外溢雨水,应在高位花坛中设置溢流口。

审查要点:

各层构造做法审查要点同“雨水花园”部分。应明确花坛池底、池壁的材料、做法。

3.7.8 生态树池,生态树池通常是利用植物种植树池来汇集周边地表径流雨水,起到滞蓄、下渗、净化径流雨水的作用。

审查要点:

生态树池一般构造做法从上至下为:树池篦子、滞水层、覆盖层、种植土层、土工布、填料层(可兼做排水层)、土工布、素土,当生态树池位于地下构筑物之上、黏土区时,需在排水层中设置渗排管,或直接利用地下构筑物的疏排水设施排水。当生态树池汇集水量较大时,可考虑设置溢流口。各层造做法审查要点同“雨水花园”部分。树池篦子一般可采用成品篦子,树池池壁可采用土建结构或土工布。

3.7.9 渗透塘,渗透塘与雨水花园功能类似,也是一般设在地势较低区域,将汇集的雨水下渗补充地下水的设施,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和消减峰值流量的作用。但与雨水花园不同的是,渗透塘适用于汇水面积较大的区域(一般大于10000m 2),汇水集中,自身规模也较大,同时因渗透塘的渗透功能更强,所以不适用土壤渗透性能较差(渗透系数小于1x10 -6 m/s)、径流污染严重的区域,另外当渗透底面距离最高地下水位小于1m,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m的区域,也不适于设置。渗透塘典型结构示意图如图3.7.9所示。 

图 3.7.9 渗透塘典型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1. 渗透塘前应设置沉淀池、前置塘、弃流等预处理设施,去除较大颗粒污染物并减缓来水流速。

    2. 前置塘的容积参考湿塘前置塘的计算方法,也可以按照进水管汇水面积的 2~3mm降雨量确定。

3. 前置塘一般采用碎石铺底作为沉泥消能区。

4. 渗透塘一般构造从上至下为:滞水层、覆盖层、种植土层、土工布、过滤层、土工布、素土,渗透塘应设溢流设施。各层构造做法审查要点同“雨水花园”部分。

5. 渗透塘水量较大,覆盖层一般采用卵石,通常粒径Φ50-80mm。

6. 为加强渗透过滤作用,过滤层一般采用矿渣、粗细砂。

7. 渗透塘调蓄容积可根据容积法确定,计算面积时应校核渗透塘的排空时间(一般不大于24小时)。

8. 渗透塘池底较深,外围应设安全防护和警示牌。

3.7.10 湿塘。湿塘是具有雨水调蓄、调节雨水峰值、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雨水同时作为主的补水水源。湿塘一般由进水口、前置塘、主塘、溢流出水口、护坡及驳岸、维护通道等构成。湿塘典型结构示意图如图3.7.10所示。 

图 3.7.10 湿塘典型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1. 湿塘作为景观水体,应结合景观设计保持一定的常水位,同时采用高、低沼泽带,在丰富景观效果的同时,起到增加水体驻留时间,营造生物多样性环境,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

2. 湿塘进水口、溢流出水口处应设置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侵蚀;

    3. 沉淀池、前置塘为预处理设施,用以沉淀去除雨水中大颗粒污染物,池底结构应便于清淤,应考虑设置清淤通道。前置塘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湿塘的常水位一般为0.3~1.5米,湿塘的调蓄容积按照“容积法”计算。湿塘起到调节雨水峰值作用时,调节容积根据设计入流流量和下游雨水管渠设计过流量合理确定。溢流设施的设计应与湿塘的调蓄、调峰作用相一致。

湿塘的构造一般从上至下为:调节水位、调蓄水位、常水位、种植土层、防渗层、素土。防渗层可采用不透水土工布、防水毯、或大于300mm厚的难透水黏土;防渗层只铺到常水位高度,常水位以上为自然土。为维持常水位,应考虑补水措施,优先采用再生水、雨水。湿塘边坡一般采用生态驳岸形式,边坡比宜控制在1:2~1:6。

4. 湿塘外围应设安全防护和警示牌。

3.7.11 蓄水池/蓄水罐。蓄水池一般用来作为调蓄容积,有模块式、混凝土结构式等,蓄水罐一般为成品式。

审查要点:

1. 雨水进入蓄水池、蓄水罐前,应进行泥沙分离或粗过滤。

2. 蓄水池、清水池应设溢流管和通气管,并应设防虫设施。

3. 雨水蓄水池、蓄水罐、弃流池应在室外设置。埋地拼装蓄水池外壁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3m。

4. 蓄水池应设检查口或人孔,附近宜设给水栓和排水泵电源。室外地下蓄水池(罐)的人孔、检查口应设置防止人员落入水中的双层井盖或带有防坠网的井盖。

5. 蓄水池设于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池。设于非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可采用塑料模块或硅砂砌块等型材拼装组合,且应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池上行驶的措施。

6. 当蓄水池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且溢流口低于室外地面时,应设置自动提升设备排除溢流雨水,溢流提升设备的排水标准应按50年降雨重现期5min降雨强度设计;自动提升设备应采用双路电源;进蓄水池的雨水管应设超越管,且应重力排水;雨水蓄水池应设溢流水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引至物业管理中心。

7.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池底应设集泥坑和吸水坑;当蓄水池分格时,每格应设检查口和集泥坑;池底应设排泥设施;当不具备设置排泥设施或排泥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冲洗设施,冲洗水源宜采用池水,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联动。

8. 组合模块化蓄水池,池体强度应满足地面及土壤承载力的要求;外层应采用不透水土工膜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池内构造应便于清除沉积泥沙兼具过滤功能时应能进行过滤沉积物的清除;水池应设混凝土底板;当底板低于地下水位时,水池应满足抗浮要求。

9. 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雨水回用系统最高日用水量的3倍时,应设能12h排空雨水的装置。

3.7.12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初期雨水弃流指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效应、污染 物浓度较高的降雨初期径流予以废除,以降低雨水的后续处理难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典型构造如图3.7.12所示。

图3.7.12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示意图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是其他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重要预处理设施,主要适用于屋面雨水的雨落管、径流雨水的集中入口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前端。

1.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设在室内时,应为密闭形式。雨水弃流池宜靠近雨水蓄水池,当雨水蓄水池设在室外时,弃流池不应设在室内。

2. 弃流装置及其设置应便于清洗和运行管理。弃流装置应能自动控 制弃流。

3. 截流的初期径流宜排入绿地等地表生态入渗设施,也可就地入渗。 当雨水弃流排入污水管道时,应确保污水不倒灌至弃流装置内和后续雨水不进入污水管道。

4. 生态净化设施预处理满足下列要求时,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可不设初期径流弃流设施。

3.7.13雨水回用技术。雨水回用常用于景观补水、绿化浇洒。回用时需根据不同的回用水质要求进行处理。当雨水回用对水质要求较高时,需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深度处理。雨水收集利用典型工艺流程图如图3.7.13所示。

图 3.7.13 雨水收集利用典型工艺流程图

审查要点:

1. 水质要求需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

2. 雨水供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3.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1)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补水管管径,且不应小于150mm;(2)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且应高于室外地面。

4. 雨水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 用、误饮的措施:(1)雨水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2)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3)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5. 建筑或小区中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合用系统时,原水应分别调蓄和净化处理,出水可在清水池混合。

3.7.14 渗透井。渗透井指通过井壁和井底进行雨水下渗的设施,为增大渗透效果,可在渗透井周围设置水平渗排管,并在渗排管周围铺设砾(碎)石。辐射渗井构造示意图如图3.7.14所示。

图 3.7.14 辐射渗井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1. 雨水通过渗透井下渗前应通过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设施对雨水进行预处理。

2. 渗透井的出水管的内底高程应高于进水管管内顶高程,但不应高于上游相邻井的出水管管内底高程。

3. 井壁外应配置砾石层,井底渗透面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应小于1.5m;硅砂砌块井壁外可不敷砾石;

4. 底部及周边的土壤渗透系数应大于5×10-6m/s;

5. 入渗井砾石层外应采用透水土工布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

6. 有效储水容积应为入水口以下的井容积。

3.7.15 渗管/渠。渗管/渠指具有渗透功能的雨水管/渠,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 凝土管/渠和砾(碎)石等材料组合而成。渗管/渠典型构造示意图如图3.7.15所示。

图 3.7.15 渗管/渠典型构造示意图

审查要点:

1. 渗管/渠应设置植草沟、沉淀(砂)池等预处理设施。

2. 渗管/渠开孔率应控制在1%~3%之间,无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应大于 20%。

3. 渗管/渠的敷设坡度应满足排水的要求。

4. 渗管/渠四周应填充砾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砾石层外包透水土工布, 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应少于200mm。

5. 渗管/渠设在行车路面下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700 mm。

4附件

4  附件


附件1: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模板)

附件2: 汇水分区图(示意)

附件3: 雨水径流组织图(示意)

附件4: 海绵设施布置图(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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