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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实施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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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苏建函消防〔2022〕49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提升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水平,服务推动我省铁路工程高质量建设,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已通过专家审查,现予印发。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联系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 周璇

联系方式:jszjtxfc@126.com 

附件: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10日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进一步做好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提高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水平,保障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编写了《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用于指导和规范全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严格遵循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依据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近年来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与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工作实践,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形成本要点。

本要点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审查规则;4 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5 总平面布局;6 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7 安全疏散;8 建筑构造;9 结构专业;10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11 通风、空气调节及防烟与排烟;12 电气专业;13 铁路隧道。

本要点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至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七道,邮编:330308,联系人:付豪,联系电话:022-60374295,E-mail:fuhao@crdc.com),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揭蓓蕾 周璇 周铁征 陶然 侯凯 徐清荣 王文辉 曹玉真 张丰华 王琳 周宇涛 李桂萍 郝鹏飞 张俊 张雷 周晋 祁帆 付豪 杨诗文 胡媛 乔晋飞 徐驰 孙兆军 董入凯 那艳玲 陈长丰 杜宝军 赵光伟 马志富 樊艳 翟计红 张淮北 董玉静 孙伟 张静 董志强 白云鹏 郭晓晨 李俊生 史兴业 崔丽莉

主要审查人员: 戴登军 贲志松 蔡志军 龚雯 李朝阳 殷伟 齐伟 秦晓梅 郭旭晖 陈凯 田园 吕恒柱

1总 则

1 总 则


1.0.1 针对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标准,制定《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铁路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1.0.3 本《要点》依据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编制。

1.0.4 编制本《要点》所依据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为现行常用的国家标准和铁路工程行业标准。如本《要点》依据的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应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对于不在本《要点》范围内的标准,如作为工程消防设计依据,则该标准也应作为技术审查依据。

1.0.5 技术审查中发现消防设计文件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及本《要点》内容的,设计单位必须修改,否则技术审查不得通过。

1.0.6 本《要点》所列技术审查内容分类原则:

1 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列为本《要点》的“A 类条款”。

2 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含有“严禁”“必须”“不应”“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的条文列为本《要点》的“B 类条款”。

1.0.7 本《要点》所列技术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2术 语

2 术 语


2.0.1 铁路等级 railway classification

根据在铁路网中的作用、性质、设计速度和客货运量确定的铁路线路级别,分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铁路、重载铁路、市域(郊)铁路。

2.0.2 高速铁路 high-speed railway (HSR)

设计速度 250km/h(含预留)及以上、运行动车组列车,且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 200km/h 的客运专线铁路。

2.0.3 城际铁路 intercity railway

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设计速度 200km/h 及以下的快速、便捷、高密度的客运专线铁路。

2.0.4 客货共线铁路 mixed passenger and freight railway

旅客列车与货物列车共线运营、旅客列车设计速度 200km/h 及以下的铁路。客货共线铁路分为Ⅰ、Ⅱ、Ⅲ、Ⅳ级,依据在铁路网中的作用和近期年客货运量确定。

2.0.5 市域(郊)铁路 suburban railway

在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连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提供公交化、大运量、快速便捷的轨道交通系统。

2.0.6 客运专线 passenger dedicated line(PDL)

专供旅客列车行驶的铁路。

2.0.7 车场 yard

车站内的线路按所承担不同技术作业划分的线群。

2.0.8 车站(车场)咽喉区 throat area of station(yard)

在车站(车场)两端线路的出入口,道岔集中布置的地点。

2.0.9 正线 main line

连接车站并贯穿车站或以道岔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2.0.10 站线 station track

在车站管理的线路中,除正线以外的线路的统称。

2.0.11 线间距 distance between center lines of two neighboring track

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距离。

2.0.12 建筑限界 structure clearance

与线路中心线垂直的,除机车车辆和与机车车辆有相互作用及相关的设备外,其他设备或建筑物均不得侵入的极限横断面轮廓。

2.0.13 旅客基本站台 main passenger platform

靠近站房一侧的旅客站台。

2.0.14 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number of passengers gathered in waiting area (hall / room)

铁路客站全年发送旅客最多月份中,一昼夜在候车区(厅、室)内瞬时(8min~10min)出现的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的平均值。

2.0.15 高峰小时发送量 number of passengers dispatched during peak hour

铁路客站全年发送旅客最多月份中,日均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

2.0.16 综合客运交通枢纽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hub

具有集约资源以提高效率为特征、由若干种旅客运输方式(其中包括不少于两种城市对内或对外的客运干线)所连接的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组成的,共同完成客流乘降与中转换乘作业的交通基础设施。

2.0.17 铁路旅客车站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办理铁路客运业务,为铁路旅客提供乘降功能的场所。一般由铁路客站站房、客运服务设施和城市配套设施(车站广场和城市交通配套设施)等组成。

2.0.18 铁路客站站房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building

为铁路旅客办理客运业务的公共建筑。主要由进站、出站集散厅,候车区(厅、室),售票用房,客运作业及附属用房,行包用房以及为旅客服务的商业用房等组成。

2.0.19 地下铁路客站(地下车站) underground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全部或部分铁路客站站房、客运服务设施位于地面以下的铁路客站。

2.0.20 客运服务设施 facilities for passenger transport

铁路客站范围内为旅客服务的站台、站台雨棚、地道、天桥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检票口、电梯与自动扶梯、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等设施的统称。

2.0.21 站房平台 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g

由铁路客站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铁路客站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出口的平台。

2.0.22 集散厅 concourse

铁路客站站房内,对进站、出站旅客进行疏导的大厅。

2.0.23 候车区(候车室) waiting area (room)

车站内旅客等候上车的区域(房间)。一般由普通、软席、贵宾、军人、团体和无障碍等区(室)组成。

2.0.24 高架候车室 elevated waiting room

位于旅客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旅客使用的建筑物。

2.0.25 生产房屋 production building

指与客货运输直接有关的各种房屋,和为铁路运输服务的各种设备制造、修理、加工等直接有关的各种房屋,及为存放设备、材料及物品的各种房屋。

2.0.26 服务隧道 service tunnel

平行于主隧道并和主隧道相连,运营期间用于救援疏散和养护维修的隧道。

2.0.27 救援通道 rescue gallery

隧道内发生灾害时,可供救援人员通行和旅客疏散的贯通的通道。

2.0.28 横通道 connection gallery

两条单线区间隧道之间,每隔一定间距设置的互为连通,用来疏散旅客的通道。又称联络通道。

2.0.29 紧急救援站 emergency rescue station

在隧道内设置的能够快速地将人员从事故隧道疏散到相对安全区域的停车站点。

2.0.30 紧急出口 emergency exit

隧道内专门设置的,在发生列车灾害事故的情况下,能够满足人员从事故隧道直接疏散到地面的坑道。

2.0.31 避难所 refuge

隧道内专门设置的,在发生列车灾害事故的情况下,能够为人员提供临时避难并等待外界救援,且有一定逃生条件的坑道。

2.0.32 明洞 open-cut tunnel

在隧道洞口或路堑地段,为防御坍方、落石、雪崩等影响行车,用明挖法修建的掩土建筑物。

2.0.33 动车段 MU depot

配属动车组,承担动车组的一至五级修程、临修作业以及运用整备存放任务的生产处所。

2.0.34 动车运用所 MU operation point

派驻动车组,并承担所在客站始发、终到动车组的运用整备、存放和临修作业及派驻动车组的一、二级修程的生产处所。

2.0.35 检修库 maintenance workshop

供动车组完成三、四、五级检修作业的车库。

2.0.36 检查库 inspection workshop

供动车组完成一、二级检修的车库。

2.0.37 不落轮镟轮库 under floor wheel lathe workshop

对动车组在不落轮对状态下进行镟修加工的车库。

2.0.38 临修库 incidental repair workshop

对动车组的临时故障进行修理作业的车库。

2.0.39 转向架检修库 bogie maintenance workshop

供动车组转向架检修用的车库。

2.0.40 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Chinese train control system (CTCS)保证列车安全运行,并以分级形式满足不同线路运输需求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总称,简称“列控”。

3审查规则

3.1 一般规定

3 审查规则

3.1 一般规定


3.1.1 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及江苏省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3.1.2 采取特殊消防设计的铁路建设工程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作为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依据。

3.2 审查内容及判定标准

3.2 审查内容及判定标准


3.2.1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是否符合国家及江苏省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2 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3 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 “必须” “应” “不应” “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

4 是否符合本《要点》的要求。

3.2.2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1 消防设计文件符合相应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消防设计文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3 消防设计文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 “必须” “应” “不应” “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

4 特殊消防设计通过专家评审。

4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4 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5总平面布局

5 总平面布局


6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

6 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


7安全疏散

7 安全疏散


8建筑构造

8 建筑构造


9结构专业

9 结构专业


10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0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1通风、空气调节及防烟与排烟

11 通风、空气调节及防烟与排烟


12电气专业

12 电气专业


13铁路隧道

13 铁路隧道


 附 录

附 录


附录 F 引用的标准目录

《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 10100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 10097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 

《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TB 10056

《铁路给水排水设计规范》TB 10010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TB 10020 

《铁路照明设计规范》TB10089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TB 10099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 TB》10623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TB 10020 

《市域(郊)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4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 

《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TB1005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6

《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24 

《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铁运[2010]105 号文)

《铁路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补充规定》(铁建设[2021]150 号)


附录 G 技术审查汇总表

表 G.0.1 铁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


表 G.0.2 铁路隧道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

表 G.0.3 铁路建筑(隧道)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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