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反馈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北京市】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试行)

实施时间:2022-09-01
字号:

 前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规自发〔2022〕194号)中房屋建筑施工图由事前审查调整为事后抽查的要求,近期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与多家勘察设计单位,编制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试行)》,现正式发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规字发﹝2022﹞194 号)精神,强化建筑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监管能力,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规自委”)联合市住建委、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多家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于 2022 年 4 月组建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勘察地基处理 6 个专业组和规划监督、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标准执行 8 个专项组,共计 100 余名专家。2022 年 8 月编制完成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

点(试行)》(以下简称“检查要点”)。


本检查要点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要工程、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项目仍按原审查程序和审查要求开展事前审查。


本检查要点的消防专项检查内容仅适用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 51 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工程,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仍采用事前审查。


本检查要点征求了我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的意见,同时,邀请行业内专家对检查要点进行了评审。结合各单位及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整理吸纳形成了检查要点终稿(试行)。检查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完善之处,请及时向编制组反映,供今后动态修编时参考。


主编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


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前后)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设安泰(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建研航规北工(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建院京诚建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标筑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中勘三佳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博凯君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组主要成员:

负 责 人:原 斌 张同亿 曹艳平 李 珂 刘宗宝

执行负责人:罗 威 张 军 姜学宜

专业及专项负责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敏 代晓文 杜燕红 沈 玫 张时幸 陈英选 赵贵华 钱嘉宏 徐 斌 郭明田 蒋 媛 鲍宇清 裴智超


编制组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作良 万水娥 万晓峰 马 敏 王大庆 王小明 王国庆 王 哲 王凌云 王 娟 王瑞永 毛尚之 古 晏 龙亦兵 龙艳萍 田 东 代晓文 白 羽 任健凯 刘长青 刘宗东 刘宗宝 刘彦生 刘敏敏 刘尊平 齐 放 劳大实 杜燕红 李文峰 李世民 李 珂 李树仁 李海坤 杨东辉 杨 华 杨军红 杨荣华 杨晓艳 杨 曦 肖 明 肖振忠 吴 清 余 娟 沈 玫 宋文晶 张 丹 张永刚 张同亿 张 军 张时幸 张 青 张 松 张建青 张蔚红 陈广庆 陈英选 尚志海 果海凤 罗 威 周春浩 郑克白 单立欣 赵宗权 赵 玲 赵贵华 赵艳霞 郝庆斌 柯加林 段世昌 侯东利 侯春源 姜学宜 班海龙 袁代光 袁江华 原 斌 钱嘉宏 倪 海 徐孝君 徐 斌 高 杰 郭书泰 郭明田 唐 洁 黄 中 黄 钢 黄 献 梅雪皎 曹艳平 梁 琳 彭广军 蒋 媛 韩全胜 嵇 馨 焦 舰 温 靖 谢京红 路凤英 鲍宇清 廉得瑞 裴智超 薛沙舟 薛 峰 魏婷婷


主要审查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万水娥 马 坤 马 涛 马 敏 马 超 王昌兴 王 哲 王 晖 王 锋 化建新 卢 求 叶依谦 孙成群 李建光 李 俐 李俊民

李炳华 杨金明 肖从真 何 山 余正维 余海群 汪 恒 沈 玫 张同亿 张守峰 张时幸 张铁辉 张瑞龙 陈英选 陈 校 邵 忆 武 威 范 重 林向阳 林坤平 郁银泉 周宏磊 赵 钿 赵 锂 胡颐蘅 晁 阳 徐 征 徐 超 徐稳龙 奚 悦 高文新 高 军 高丽华 郭汝艳 黄友根 黄晓家 梁 琳 程绍革 曾 宇 曾涌涛 谢哲明 满孝新 潘云钢 潘 悦 魏素巍




 编 制 说 明

编 制 说 明


为使施工图事后检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本检查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检查要点编制的有关事项予以简要说明,供有关人员参考。

一、编制依据

1. 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2022 年 4 月 1 日及之前实施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即《通用规范》和《项目规范》中的强制性规范(简称“强规”);《通用规范》和《项目规范》未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

2. 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各项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部分规定和高质量发展内容。


二、编制原则

1. 本检查要点主要服务于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事后抽查、联合监管、信用记分及行政处罚,有关施工、验收、维护、养护、拆除等阶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内容未纳入。

2. 《北京市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质量信用评价标准》中有关存在挂靠、违法分包、设计文件深度等内容,不在本检查要点编制范围之内。

3. A 类、B 类要点的编制及划分原则:A 类、B 类要点均为强规和强条的内容。按照严重影响安全和非必要不纳入为原则,A 类要点为违反后可能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的内容,其他均为 B 类要点。

4. 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勘察及地基处理专业、消 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分为 A、B 类要点。

5. 消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仅适用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 51 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工程。

6. 人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除影响人防工程防护安全的 A 类、B 类要点之外,还包括设计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作为设计质量信用评价标准中人防工程设计质量承诺的抽查要点内容。

7. 规划监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标准执行专项检查要点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部分规定及各专项设计承诺的内容。


三、执行说明

1. 规划监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标准执行等专项进行单项检查时,除检查本专项要点外,还应检查本专项涉及的 A、B 类要点的内容。

2. 对于本检查要点中执行确有困难的“强规”或“强条”,建设及设计单位可提出设计解决方案,可在施工图上传备案前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3. 本检查要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安全的主要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

4. 本检查要点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条款的摘录,要点中有关条款的条文说明、关联条款、勘误、更新等,应以摘录的原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原文为准。


检查要点编制工作组

2022 年 8 月


 一、建筑专业检查要点

一、建筑专业检查要点

 二、结构专业检查要点

二、结构专业检查要点



 三、给排水专业检查要点

三、给排水专业检查要点



 四、暖通专业检查要点

四、暖通专业检查要点



 五、电气专业检查要点

五、电气专业检查要点



 六、(Ⅰ)勘察专业检查要点

六、(Ⅰ)勘察专业检查要点



 六、(Ⅱ)地基处理专业检查要点

六、(Ⅱ)地基处理专业检查要点



 七、规划监督专项检查要点

七、规划监督专项检查要点

 八、消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

八、消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




 九、人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

九、人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



 十、绿色建筑专项检查要点

十、绿色建筑专项检查要点



 十一、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要点

十一、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要点


 十二、超低能耗建筑专项检查要点

十二、超低能耗建筑专项检查要点



 十三、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检查要点

十三、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检查要点


 十四、地方标准执行专项检查要点

十四、地方标准执行专项检查要点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