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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T/CECS 718-20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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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ire pump set
driven by diesel engine
T/CECS 718-2020
主编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20年12月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636号
关于发布《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28号)的要求,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经本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718-2020,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0年6月28日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2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经验,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及相关研究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6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设计与组成、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维护管理等。
    请注意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政编码:300381)。
    主编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
    广州三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动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大学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要起草人:杨震铭 赵永顺 伊程毅 赵青松 郑浩 王祝磊 罗宗军 沈贺坤 陈洁如 赵砚仑 张晋武 宋青松 李鹤楠 黄波吉 黄锦发 曹凌 朱荣生 李玥
    主要审查人:王家斌 李宏键 施敬林 郭金鹏 吴文革 刘芳 李静波
 

1总则

1.0.1 为规范柴油机消防泵组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运行可靠,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柴油机消防泵组的设计、配置、安装、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设计、配置、安装、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消防泵用柴油机 diesel engine for fire pump
    按消防泵工作特性设计并调校的压燃式柴油发动机,简称柴油机。
2.0.2 柴油机消防泵组 fire pump set driven by diesel engine
    由柴油机动力单元和消防泵组成,采用直联驱动方式工作的用于消防目的的泵组。
2.0.3 12h功率 12 hours power
    在标准大气压、25℃进气温度、相对湿度30%条件下允许柴油机连续运转12h的最大有效功率,也称额定功率,用Pn表示。

条文说明

2.0.2 柴油动力单元是指由消防泵用柴油机、散热组件、供油组件、启动组件及控制组件(柜)等构成的单元总成。
    柴油机消防泵组一般用于输送消防用水或者泡沫灭火剂,采用的消防泵为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中规定的各类消防泵,例如供水消防泵、供泡沫液消防泵、深井泵等。
2.0.3 柴油机额定功率一般由柴油机制造商进行标定,并在铭牌中明示,在选用时需要注意制造商标定用柴油牌号与设计供油牌号是否一致,不同时,可以向制造商咨询设计供油牌号对额定功率影响情况。

3系统设计与组成

3.1 一般规定

3.1.1 柴油机消防泵组宜根据可靠性、安装场所、消防水源、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设计压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水泵形式,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3.1.2 消防泵生产厂商应提供完整的泵性能曲线,并应标示流量、出口压力、必需汽蚀余量、功率、额定转速和效率等参数。
3.1.3 单台柴油机消防泵组配用的柴油机Pn不宜超过1000kW,超过时宜单独进行可靠性等论证。
3.1.4 防爆环境下使用的柴油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环境用Ⅱ类内燃机》GB20800.1的有关规定。
3.1.5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基本性能和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的有关规定。当与电动机消防泵组组合使用时,基本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1.1 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对柴油机消防泵组的性能参数、柴油机形式、功率和泵房配置都有明确的要求,本规程的要求是对现有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3.1.2 消防泵生产厂商所提供的完整泵性能曲线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要求的曲线,一般包含流量一压力曲线、流量一功率曲线和流量一效率曲线,曲线一般由13个数据点构成,其流量范围下限为0,上限大于150%额定流量值。
3.1.3 对于单台柴油机12h功率超过1000kW的柴油机消防泵组可以进行单独论证,并取得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
3.1.4 防爆环境下使用的柴油机消防泵组需满足的技术要求,是指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环境用Ⅱ类内燃机》GB20800.1中对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用压燃式柴油机的全部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要求。
3.1.5 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明确规定了消防泵和柴油机消防泵组的结构、材料、外观、技术参数、机械性能、联轴器、蓄电池、燃油箱、冷却系统和排气管路等技术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明确规定了柴油机消防泵组与电动机消防泵组组合使用时的启动方式、消防运行、水泵切换及故障处理、巡检和运行记录等技术要求。

3.2 功率

3.2.1 柴油机的输出功率曲线应根据实际使用工况进行调校。
3.2.2 柴油机额定转速应与消防泵额定转速匹配,且Pn应满足消防泵性能曲线上任意一点的功率需求。

条文说明

3.2.1 柴油机的实际功率应是柴油机空载时飞轮端的输出功率。如柴油机生产厂家有相关说明,按柴油机生产厂家说明进行修正;如柴油机生产厂家无相关说明,其实际功率一般进行下列修正:
    1 海拔500m以上每增加100m的高度,实际功率按额定功率下降1%进行修正;
    2 当环境温度在25℃以上,温度每增加5℃,实际功率按额定功率下降1%进行修正。
3.2.2 为保障消防安全,在消防水泵性能曲线任意一工况下,柴油机消防泵组均应可靠运行,故消防泵用柴油机的Pn需要满足消防水泵性能曲线上任意一点的功率需求。

3.3 启动系统

3.3.1 柴油机消防泵组应至少具备一种自动启动装置,启动装置应具备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和手动启动功能。
3.3.2 柴油机消防泵组应至少具备一种应急储能启动装置,宜采用弹簧、液压、压缩空气工作方式。
3.3.3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应急启动操作装置应设置在人员易到达处。
3.3.4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应急启动操作装置应设置防误操作保护装置和警示标志,应设置明显的操作指示说明,宜采用图文方式。
3.3.5 电动启动装置应设置2套蓄电池组,电动启动装置的直流接触器应能以人工机械方式闭合直接驱动电动启动电机。
3.3.6 采用液压应急启动方式的柴油机消防泵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应急启动装置应满足20s内启动柴油机至满负载工作,储能容量应至少满足6次连续启动过程;
    2 液压应急启动装置蓄能器应具备自动压力维持功能,并应具备手动加压功能。
3.3.7 采用压缩空气应急启动方式的柴油机消防泵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空气应急启动装置气压罐的容量应在不充气的条件下保证柴油机连续180s的启动要求;
    2 压缩空气应急启动装置除由柴油机自身驱动的压缩机外,应具备其他补充压缩空气的方式,并应具备气压监测功能。
3.3.8 采用机械弹簧储能应急启动方式的柴油机消防泵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排量不宜大于46L;
    2 机械弹簧储能应急启动装置手动蓄能操作时,操作力不应大于120N;
    3 机械弹簧储能应急启动装置应具备盘车功能。

条文说明

3.3.3 将柴油机消防泵组的手动应急启动装置设置在人员易到达处,可以让操作人员在发生火灾时快速到达、便捷操作,一般设在泵房入口或者控制柜面板上。
3.3.5 图1为能以人工机械方式闭合的直流接触器的原理图,
图1 可手动操作的电磁接触器原理示意
柴油机消防泵组启动系统配置2套蓄电池组(分为主备用),运行时由一组(主用)蓄电池通过带手动操作功能的蓄电池控制的电磁直流接触器向电启动装置供电,而另一组(备用)蓄电池组则处于良好的后备(待用)状态。当控制线路故障时,以人工机械方式合上蓄电池直流接触器直接驱动启动电机;当运行第一组蓄电池实施启动失败时,通过电池控制直流接触器自动转换另一组蓄电池驱动启动电机;主/备用蓄电池均可人工通过机械切换。
3.3.6 液压启动系统的储能容量保证6次启动过程,除前3次根据信号自动启动外,还需要保留足够3次人工操作的能量。
3.3.8 机械弹簧储能应急启动装置具备慢速盘车功能,有便于柴油机消防泵组的组装、调试及日常的维护保养。

《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T/CECS 718-2020

3.4 冷却系统


3.4.1 柴油机消防泵组冷却系统应按49℃环境温度设计,并应满足泵性能曲线上任意一点工况下的散热需求。
3.4.2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在地下泵房时,宜采用热交换器型冷却系统,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在地上泵房时可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
3.4.3 热交换器冷却系统工作压力不得低于消防泵最大出口压力,并不得低于1.6MPa。
3.4.4 若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应为每台柴油机消防泵组的散热器型冷却系统设置独立的通风管道,并应直接将热空气排至泵房外。
 
条文说明

3.4.2 热交换器冷却系统的冷却水回路设计见图2,当热交换
图2 热交换器冷却水管路设计示意
冷却系统的所有零部件(包括水/空中冷器)均能承受高于水泵的最高输出压力,则可采用简化冷却水主通道与旁通管路,见图3。
图3 热交换器冷却水管路简化设计示意
    冷却系统的气体管道一般采用不锈钢制作,中冷后的气体管道的低位处留有冷凝水排水口以便检查其冷却系统的工况及必要时进行排水,见图4。
图4 冷却系统气体管道设计示意
3.4.4 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时,在散热器的出口一般会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或安装导流设施,便于机房空气冷却散热器后排出,见图5。
图5 散热器导流方案示意
 

3.5 供油系统

3.5.1 柴油机消防泵组油箱容量应根据火灾延续时间确定,并应计入5%的膨胀容积和5%的沉淀容积,最小有效容积宜按不小于2.5L/kW配置,且应计入柴油机回油散热因素。
3.5.2 柴油机消防泵组油箱应独立设置,多台泵组联用时,每台泵组应有单独的供油系统及油箱。
3.5.3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供油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暴露的供油管线应有防护板或保护管;
    2 供油系统所有的零部件不得采用有色金属制造,不得采用铜质和镀锌工艺的管件、管材;
    3 油箱供应管路应布置在地上,不得埋在地下,出油管路在油箱上的布置应保证5%的沉淀容积不会被柴油机吸进;出油管路应位于油箱排污口的另一对角边,并应高于5%沉淀容积的高度;
    4 采用重力供油的高位油箱出油管路的接口不得低于柴油机输油泵进口的高度;油箱内油位在最高位置时,不应超过柴油机油泵止回阀的最大允许静压力;
    5 回油管路的安装应遵照柴油机制造商的推荐,最高点不得超过柴油机回油出口1m,超出1m时应在柴油机的回油出口加装单向阀;
    6 在严寒及寒冷地区,油箱应采取保温措施;
    7 除燃油位标管外,应设置其他油量显示装置,并应具备低油位报警功能;
    8 每个油箱均应独立设置加油、排污、排气等接口;
    9 回油管路上不得设置切断阀;
    10 油箱附近应采取防止柴油泄漏的措施。
3.5.4 柴油机燃油系统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燃油喷射采用电控方式的,使用电控模块ECM(Electronic Control Module)或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时,应配置一个备用的控制模块,并可通过自动/手动选择开关切换主/备控制模块;
    2 自动状态时,若电控制模块或备用电控制模块发生故障,应能自动从主模块切换到备用模块。如果自动切换失灵,应可手动进行切换。

条文说明

3.5.1 油箱容量配置方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要求为1.5L/kW,而国际上要求较高,以美国FM及NFPA20为例,要求为5L/kW。在实际应用中,1.5L/kW的配置方案可以满足普通的柴油机油箱散热要求,但是由于高增压比的强化柴油机或高压共轨的电喷柴油机回油量超过60%
(通过大量的回油给喷油系统散热),此类型的发动机会导致燃油箱的升温速率很高,因而要求配置较大容量的油箱帮助散热(燃油温度过高会导致速度失控),此时1.5L/kW的容积就显得偏小。因此采用2.5L/kW的配置方案,可满足目前柴油机的油箱散热要求。
3.5.3 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对柴油机消防泵组的燃油箱设计和配置有明确的技术要求。

3.6 排气系统

3.6.1 每台柴油机消防泵组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且综合排气阻力不得超过柴油机制造商规定的限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柴油机排气口及排气管道间应用无缝或焊接的波纹挠性管连接,波纹管内应装有导流套管,排气管道任意一点通径不得小于引擎排气口直径,且应尽可能短;
    2 安装时,排气管道与易燃物间应至少间隔200mm;
    3 室内的排气管道应采用耐高温的隔热材料或其他材料包裹;
    4 当排气管道直接穿过屋顶、楼板或墙体时,在穿透部位应布置金属套管。排烟管通过混凝土楼板或屋顶时,套管应伸出板面上、下各100mm且套管直径应至少比排气管道直径大100mm;排烟管通过易燃材料的楼板或屋顶时,套管应伸出板面上、下各200mm且套管直径应至少比排气管道直径大150mm;
    5 柴油机排气管道应有不小于2%的向下斜度通往泵房外,排气口不得靠近人员通道和危险建筑物,且不得靠近包含可燃性气体、蒸气和粉尘的周边环境;
    6 排气管道应采取防止雨水灌入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出口宜采取火花消除措施,并应远离可燃物;
    7 排气管道应防止湿气进入柴油机;垂直管道的出口上应使用防雨罩或直角弯管,水平管道的底部应设排水口。
3.6.2 柴油机消防泵组泵房通风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设备应能满足冷却系统所需的足够新鲜空气进入泵房内,并应将热气排出;
    2 采用散热器冷却的柴油机,散热器排出口应接至室外并防止未经冷却的空气再短路循环至室内;
    3 采用散热器冷却的柴油机,若安装在寒冷地区,宜在进风口、排风口加装自动温控风门调节系统。
 
条文说明

3.6.1 柴油机排气波纹管带有导流套管,如图6,不采用带导流套的排气波纹管将大幅度增加发动机的排气阻力而导致功率下降及缩短发动机的使用寿命,排气管道的安装可参考图7,排气管道采用耐高温的隔热材料或其他材料包裹的主要作用是减少热辐射,同时避免人员烫伤。
图6 带有导流套管的发动机排气波纹管示意
3.6.2 柴油机消防泵组泵房的进排风量计算参考。
    参数设定:
    轻柴油往复式发动机工作效率(热能效比)η,取值约为35%~42%;能量比率如下:
    单位时间内消耗燃料总能量E;
图7 排气管道安装要求示意
    发动机消耗燃料总功率We
    输出轴功率W0,W0=K0×We
    (K0一般取值35%~42%,符合要求的采用热交换器型冷却系统柴油发动机,其典型值约为40%)
    燃烧后排放废气功率Wd=Kd×We。(Kd≈32%)
    机身热辐射功率Wr=Kr×We(Kr≈4%,未计算排烟管道的热辐射)
    通过散热器或热交换器带走的热量功率Ws=Ks×We(Ks≈24%)
    实例:一台输出轴功率为500kW的发动机,消耗燃料总功率为:
Ws=W0/K0=1250kW(K0=40%)
    1 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的机组排风量(Lp1)设计一般为(60~80)(m³/h)/kW,对应环境气温为35℃~50℃。因消防泵需要满足49℃的工作环境要求,所以采用Lp1=80(m³/h)/kw为参考标准。
    2 采用热交换器型冷却系统的机组,其辅助排风量设计(Lp2)一般为(1~5)(m³/h)/kW(视室外环境导致的进风温度、室内排烟管道的保温效果及进风口与排风口的对流条件取值),正常条件下可取Lp2=2.5(m³/h)/kw。
    3 发动机燃烧的空气量Lp3一般为(3.5~4.5)(m3/h)/kw(与增压比、燃烧室设计、排放指标有关)。一般设计可按最大值Lp3=4.5(m³/h)/kW选用。
        1)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时:
        机组排风量约为L1=Lp1×W。=40000m³/h;
        发动机燃烧的空气量为L3=Lp3×W0=2250m³/h;
        该发动机总需消耗空气量为L=L1+L3=42250m³/h。
        2)采用热交换器型冷却系统时:
        机组其辅助排风量L2=Lp2×W0=2500m³/h;[按最差的对流条件及49℃的工作环境,Lp2=5(m³/h)/kW]
        发动机燃烧的空气量为L3=Lp3×W0=2250m³/h;
        该发动机总需消耗空气量为L=L2+L3=4750m3/h。
        注:1 原则上泵房进风不需加压送风,除非进风的管道较长、阻力大;
               2 为了系统可靠,泵房的进风量一般为空气总消耗量的1.2倍。
    根据以上实例可以看出,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的泵房进风量较大,泵房的通风设备应进行专门设计,设计可参考图8、图9。
    采用热交换器型冷却系统的泵房设计可参考图10。
 
图8 地面泵房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的通风设计示意
图9 地下泵房采用散热器型冷却系统的通风设计示意
图10 采用热交换器型冷却系统的典型设计示意

3.7 超速停机保护

3.7.1 柴油机消防泵组超速停机保护装置应具备独立监测与控制功能。
3.7.2 柴油机消防泵组超速停机保护装置应具备切断进气功能,且只能人工手动复位。在切断进气时应同时切断燃油供给。
 
条文说明

3.7.2 超速停机保护装置设计参考图11。超速断气伺服机构动作后机械锁定,采用人工复位方式保证安全。

 

3.8 连接要求

3.8.1 柴油机与消防泵应采用挠性连接方式连接,当柴油机与水泵水平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应通过挠性联轴器或挠性传动轴与水泵连接,挠性联轴器应直接安装在柴油机飞轮盘适配器或外伸轴上;
    2 联轴器的结构应满足在不拆卸柴油机和水泵的情况下可完全分离的要求;
    3 联轴器的结构应满足在无须分离水泵与柴油机的情况下更换弹性件的要求;
    4 联轴器或挠性传动轴与水泵连接应设置防护罩,易燃易爆场合应增加防火星飞溅装置。
3.8.2 当选用立式长轴泵时,柴油机应通过圆锥直角齿轮箱及挠性传动轴与立式长轴泵连接。
3.8.3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进出水口应通过软接部件与系统管道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出水口控制阀门宜按设计工况配置水力控制阀;
    2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进水口控制阀门应采用明杆闸阀或带开度指示的蝶阀;
    3 柴油机消防泵组出水口管道应设置独立巡检管道,巡检管道应安装流量显示、压力显示装置及安全阀等附件。

条文说明

3.8.1 挠性联轴器一般采用万向节联轴器、弹性套柱销联轴器或高弹联轴器,对于弹性套柱销联轴器和高弹联轴器,正常使用情况下,一般在5000h或者5年建议更换橡胶弹性体。
3.8.3 柴油机的振动烈度较大,水泵进出口直接与给水管道连接会严重影响管道安全并有可能引致系统共振;另外各种因素的管道变形同样会导致泵组位移并有可能引致水泵与柴油机的对中偏离,因此水泵的进出口须通过软接部件与系统管道连接;出口安装的水力控制阀一般选用具备恒定压力输出的水力控制阀,如恒扬程止回阀;水泵的进水口控制阀门全部选用明杆闸阀可靠性最高,但是考虑大通径的明杆闸阀的重量过大,会增加管道支撑要求,因此进水口通径较大(一般在DN100及以上)时,也可以选用带开度指示的蝶阀。

《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T/CECS 718-2020

3.9 巡检和运行记录功能

3.9.1 柴油机消防泵组控制系统或控制柜应具备巡检提示、信息记录、数据传输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的有关规定。
3.9.2 柴油机消防泵组巡检操作装置应具备手动盘车功能。

条文说明

3.9.1 为保障柴油机消防泵组运行可靠,柴油机消防泵组需要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内容包括柴油机消防泵组进入消防状态过程中机组及其附件所有可能的动作程序。为保障消防管网的安全性,巡检由控制系统(柜)定期提示工作人员人工进行巡检操作。巡检周期建议不少于每月1次,每次应保证5min~10min的满工况运行。为保障柴油机消防泵长期运行状态可监控性及可追溯性,控制系统(柜)应具备相关信息记录功能。记录信息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事件和状态记录,包括消防报警、巡检提示、水池液位、油箱油位、管网压力、机组各部件状态等;另一类是运行信息,包括水泵吸水口和出水口压力、水泵出口流量、柴油机的进气压力、润滑油压力、冷却水温度、环境温度、转速、蓄电池电压等。信息记录建议自动采集,采集间隔不低于每15min记录1次,记录周期不小于180d,且能导出。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对巡检的周期、故障处理、运行时间和运行记录均有明确要求。

4安装与调试

4.1 安装

4.1.1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安装应按经审核或通过备案的设计图纸和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当需要修改时,必须重新通过会审,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4.1.2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前应已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 审核或通过备案的设计图纸和相应的技术文件;
    2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出厂合格证,清晰完整的设备铭牌;
    3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4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认证证书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5 设计单位已经完成的技术交底文件。
4.1.3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备安装基础的静荷载及基础预留孔洞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2 设备预留的安全空间、设备操作与维修空间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3 排烟管道通过建筑物的预留孔洞、隔热措施、安装支架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4 设备安装现场应具备相应的起重设施。
4.1.4 在供油系统安装前,应核对图纸,检查系统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条文说明

4.1.2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关键部件是柴油机。为保证柴油机的质量可靠,在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前,必要时可以向柴油机消防泵组生产商验证柴油机的铭牌、出厂编号等证明信息。同时,柴油机生产商有义务向柴油机消防泵组生产商或用户提供必要信息。

4.2 调试

4.2.1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前,相关的联动设备应已投入运行,调试人员应为熟悉设备的专业工程师,调试前应熟知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4.2.2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杂物应清除,无关人员应离场至安全位置;
    2 排烟系统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排烟口不得堵塞,燃油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
    3 应进行供电系统的线路核查与各回路的绝缘电阻检查;
    4 应手动盘车确认柴油机与水泵转动正常,不得有锈蚀、卡死、碰撞现象,柴油机与水泵的轴对中应符合设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5 柴油机消防泵组进口阀门应处于全开状态;出口维修阀门应处于全开状态;
    6 柴油机消防泵组启动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泵组各仪表、指示灯、报警装置指示应正确。
4.2.3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时应进行启动运行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消防泵组为离心泵形式时,柴油机消防泵组应闭阀启动、闭阀停机;采用其他形式消防泵的柴油机消防泵组应在最小功率处启动、最小功率处停机;
    2 柴油机消防泵组启动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第3.3节的规定。
4.2.4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时应进行连续运行测试,柴油机消防泵组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行4h不应出现任何故障。运行期间柴油机转速、润滑油压力、机油温度、冷却水温度、排烟温度、排气背压、燃油进回油阻力、振动、噪声等技术参数不得超出柴油机厂家规定的限值。
4.2.5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结束停机后,应将柴油机消防泵组恢复至初始状态。

5竣工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制造商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共同完成。
5.1.2 竣工验收时应由建设单位准备下列技术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经审核或备案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及相应的技术文件;
    3 竣工图等其他文件;
    4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出厂合格证,主要组件的认证证书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安装记录和调试记录;
    6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使用手册、配件手册、维护手册、快速操作指南;
    7 售后服务保证书与服务指南。

5.2 启动试验

5.2.1 柴油机消防泵组竣工验收时应进行启动试验,并应测试全部启动方式,测试结果应满足本规程第3.3节的规定。
5.2.2 柴油机消防泵组启动后应在额定工况下运转。
《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T/CECS 718-2020

5.3 连续运行试验

5.3.1 柴油机消防泵组竣工验收时应进行连续运行试验。柴油机启动后,应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行,运行时间不宜低于设计要求或设备制造商的验收规定。
5.3.2 柴油机消防泵组连续运行试验期间,柴油机转速、润滑油压力、冷却温度、排烟温度、振动、噪声等技术参数不得超出柴油机厂家规定的限值。

条文说明

5.3.1 本条中的额定工况条件是指若柴油机消防泵组形式为离心泵,则以150%流量的工况为额定工况;若泵组形式为容积泵,则以100%流量的工况作为额定工况。

5.4 超速停机保护装置试验

5.4.1 柴油机消防泵组竣工验收时应通过模拟超转速条件进行超速停机保护装置试验。
5.4.2 柴油机消防泵组超速停机保护装置应满足本规程第3.7节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4.2 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对超速断路装置的动作转速范围和复位功能有明确的要求。

5.5 运行记录试验

5.5.1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启/停与运行、日常发生事件的种类与时间、管网压力波动、辅助设施状态等所有运行数据均应由巡检系统详细记录与保存。
5.5.2 数据存储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的有关规定。
5.5.3 例行巡检必须在设备现场查核数据记录状况,并上传至消防中心作归档处理。
 
条文说明

5.5.2 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对运行记录的信息内容、采集时间、储存容量、数据接口有明确的要求。

6维护管理

6.0.1 柴油机消防泵组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单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应建立定期巡检和维护管理的制度。
6.0.2 柴油机消防泵组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应配备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检查与维护。
6.0.3 柴油机消防泵组正式启用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本规程第5.1.2条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已齐备;
    2 专职、兼职人员的职责已明确,操作规程和流程图已完备;
    3 建立柴油机消防泵组的技术档案。
6.0.4 柴油机消防泵应定期巡检,巡检周期、巡检方式、运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的有关规定。
6.0.5 例行巡检时应对柴油机转速、柴油机机油压力、柴油机冷却液温度、燃油量、蓄电池电压、蓄电池充电电流、消防泵出口压力、消防泵出口流量等参数实时记录。
6.0.6 柴油机消防泵组应至少每周手动盘车1次,并应确认柴油机与水泵转动正常,无锈蚀、卡死、碰撞现象。
6.0.7 柴油机消防泵组应至少每15d在额定工况下运行1次,运行时间不宜少于30min。
6.0.8 所有操作均应通过巡检系统详细记录,并应作为设备档案永久保存。记录内容不得少于本规程附录C的要求。

条文说明

6.0.4 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27898.5对巡检的周期、故障处理、运行时间和运行记录均有明确要求。
6.0.5 如果采用压缩空气启动,建议加装气压表,并安装低储能压力报警装置;如果采用液压储能启动,建议加装液压储能压力表,并安装低储能压力报警装置;防爆场合建议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在巡检时记录相关参数。

 附录A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调试记录

A.0.1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前检查记录应按表A.0.1填写。
表A.0.1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前检查记录表
    注:评定结果为“符合”或“不符合”;检查结论为“符合”或“不符合”。
A.0.2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调试记录应按表A.0.2填写。
表A.0.2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调试记录表
    注:评定结果为“符合”或“不符合”;检查结论为“符合”或“不符合”。《柴油机消防泵组技术规程》T/CECS 718-2020

 附录B柴油机消防泵组竣工验收记录

B.0.1 消防泵组安装工程资料审查应按表B.0.1填写。

    注:评定结果为“符合”或“不符合”;检查结论为“符合”或“不符合”。
B.0.2 柴油机消防泵组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B.0.2填写。

    注:评定结果为“符合”或“不符合”;验收结论为“符合”或“不符合”。

 附录C柴油机消防泵组维护管理记录

表C 柴油机消防泵组维护管理记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消防泵》GB 6245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环境用Ⅱ类内燃机》GB 20800.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B 27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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