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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64-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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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wooden scaffold in construction

JGJ 164-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8 1 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0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64-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1、3.1.3、6.1.2、6.1.3、6.1.4、6.2.2、6.2.3、6.2.4、6.2.6、6.2.7、6.2.8、6.3.1、8.0.5、8.0.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8月6日

前言

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劳人计(88)3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符号,杆件、连墙件与连接件,荷载,设计计算,构造与搭设,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沈阳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沈阳市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110168)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芜湖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魏忠泽 张健 王昌培 金义勇 鲁德成 彭志文 贾元祥 秦桂娟 魏炜 周静海 刘莉 刘海涛 徐建 孙占利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木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一般多层房屋和构筑物施工用落地式的单、双排木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拆除和管理。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当选材、材质和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脚手架搭设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排架不得超过20m;

   2  双排架不得超过25m,当需超过25m时,应按本规范第5章进行设计计算确定,但增高后的总高度不得超过30m。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 展开条文说明

1.0.4  木脚手架的材料选用,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合理使用。

1.0.5  木脚手架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 展开条文说明

1.0.6  木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拆除与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 展开条文说明

2.1.1  单排脚手架 single rank scaffold

   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在墙体上的脚手架。

2.1.2  双排脚手架  double pole scaffold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

2.1.3  外脚手架  outer scaffold

   设置在房屋或构筑物外围的施工脚手架。

2.1.4  满堂脚手架 multi rank scaffold

   由多排立杆构成的脚手架。

2.1.5  烟囱架 chimney scaffold

   沿烟囱周围外围所搭设的特殊脚手架。

2.1.6  水塔架 cistern scaffold

   沿水塔周圈外围所搭设的特殊脚手架。

2.1.7  结构脚手架 construction scaffold

   用于砌筑和结构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2.1.8  装修脚手架  decoration scaffold

   用于装修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2.1.9  斜道  inclined path

   供施工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或运料用的坡道,一般附置于脚手架旁,也称马道、通道。

2.1.10  立杆 vertical staff

   脚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2.1.11  外立杆  outer vertical staff

   双排脚手架中离开墙体一侧的立杆,或单排架立杆。

2.1.12  内立杆 inner vertical staff

   双排脚手架中贴近墙体一侧的立杆。

2.1.13  水平杆  level staff

   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

2.1.14  纵向水平杆 lengthways level staff

   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

2.1.15  横向水平杆  horizontal level staff

   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

2.1.16  斜杆  inclined staff

   与脚手架立杆或水平杆斜交的杆件。

2.1.17  斜拉杆  inclined lugged staff

   承受拉力作用的斜杆。

2.1.18  剪刀撑  scissors support

   在脚手架外侧面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2.1.19  抛撑  cast support

   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

2.1.20  扫地杆  ground staff

   贴近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水平杆。

2.1.21  纵向扫地杆  lengthways ground staff

   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扫地杆。

2.1.22  横向扫地杆  horizontal ground staff

   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扫地杆。

2.1.23  连墙件  connected component

   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构件。

2.1.24  垫板 underlay board

   设于杆底之下的支承板。

2.1.25  垫木  underlay square timber

   设于杆底之下的支垫方木。

2.1.26  步距  step distance

   上下纵向水平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2.1.27  立杆纵距  lengthways distance of vertical staff

   脚手架相邻立杆之间的纵向轴线距离,也称立杆跨度。

2.1.28  立杆横距 horizontal distance of vertical staff

   脚手架相邻立杆之间的横向间距,单排脚手架为立杆轴线至墙面的距离;双排脚手架为内外两立杆轴线间的距离。

2.1.29  脚手架高度  height of scaffold

   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

2.1.30  脚手架长度  length of scaffold

   脚手架纵向两端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

2.1.31  脚手架宽度 width of scaffold

   双排脚手架横向两侧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外皮至墙面的水平距离。

2.1.32  连墙件竖距 plumb distance of connected component

   上下相邻连墙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2.1.33  连墙件横距  horizontal distance of connected component

   左右相邻连墙件之间的水平距离。

2.1.34  作业层 working layer

   上人作业的脚手架铺板层。

2.1.35  节点  node

   脚手架杆件的交汇点。

2.1.36  永久荷载  perpetuity load

   脚手架构架、脚手板、防护设施等的自重。

2.1.37  施工荷载 construction load

   作业层架面上人员、器具和材料的重量。

2.1.38  脚手眼  scaffold cavity

   单排脚手架在墙体上面留置搁放横向水平杆的洞眼。

2.1.39  开口形脚手架  openings type scaffold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2.2 符号

2.2  符号

▼ 展开条文说明

2.2.1  荷载和荷载效应

   g——杆件自重均布线荷载设计值;

   Gk——永久荷载标准值;

   N——轴向压力设计值;

   Nc——连墙件轴向压力设计值;

   N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压力设计值;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M——弯矩设计值;

   Mw——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弯矩;

   q——杆件自重和可变荷载的均布线荷载设计值;

   Qk——施工荷载标准值;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v——挠度;

   wk——风荷载标准值;

   w0——基本风压值。

2.2.2  材料性能和抗力

   E一一木材弹性模量;

   fm——木材抗弯强度设计值;

   fc——木材顺纹抗压及承压强度设计值;

   ft——木材顺纹抗拉强度设计值;

   [v]——容许挠度。

2.2.3  几何参数

   A——毛截面面积;

   An——挡风面积;

   Aw——迎风面积;

   c——带悬臂梁的悬出长度;

   d——杆件直径、外径;

   h——步距;

   hw——连墙件竖距;

   H——脚手架搭设高度;

   i——截面回转半径;

   I——毛截面惯性矩;

   l1——横向水平杆间距;

   l——横向水平杆跨度;

   La——立杆纵距;

   Lb——立杆横距;

   Lw——连墙件横距;

   W——毛截面抵抗矩。

2.2.4  系数及其他

   μS——风载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φ——轴心受压杆件稳定系数;

   λ——长细比;

   ф——挡风系数。

3杆件、连墙件与连接件

3.1 材质性能

3  杆件、连墙件与连接件

3.1  材质性能

3.1.1  杆件、连墙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斜撑、剪刀撑、抛撑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中规定的承重结构原木Ⅲa材质等级的质量标准。

   2  纵向水平杆及连墙件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横向水平杆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其材质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中规定的承重结构原木Ⅱa材质等级的质量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脚手板应选用杉木、落叶松板材、竹材、钢木混合材和冲压薄壁型钢等,其材质性能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1.3  连接用的绑扎材料必须选用8号镀锌钢丝或回火钢丝,且不得有锈蚀斑痕;用过的钢丝严禁重复使用。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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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规格

3.2  规格

3.2.1  受力杆件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的梢径不应小于70mm,大头直径不应大于180mm,长度不宜小于6m。

   2  纵向水平杆所采用的杉杆梢径不应小于80mm,红松、落叶松梢径不应小于70mm;长度不宜小于6m。

   3  横向水平杆的梢径不得小于80mm,长度宜为2.1~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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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常用脚手板的规格形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其强度和变形可不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64-2008

3.3 设计指标

3.3  设计指标

3.3.1  木脚手架结构采用的木材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或树种的强度等级应按表3.3.1-1和表3.3.1-2采用,并应按其特点分别使用。各树种木材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中的有关规定。

   2  在正常情况下,木材的强度设计值及弹性模量,应按表3.3.1-3采用。

   3  木材的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应符合表3.3.1-3的规定,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

    1)当采用原木时,若验算部位未经切削,其顺纹抗压、抗弯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可提高15%;

    2)当构件矩形截面的短边尺寸不小于150mm时,其强度设计值可提高10%;

    3)当采用湿材时,各种木材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以及落叶松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宜降低10%;

   4  不同使用条件下木材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的调整系数应符合表3.3.1-4的规定。

3.3.2  木材斜纹承压的强度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当α<10°时

f=fc (3.3.2-1)

   当10°<α<90°时

式中  f——木材斜纹承压的强度设计值(N/mm2);

    fc——木材顺纹抗压及承压强度设计值;

    α——作用力方向与木纹方向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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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常用绑扎钢丝抗拉强度设计值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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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荷载

4.1 荷载分类与组合

4  荷载

4.1  荷载分类与组合

4.1.1  施工常用工具、材料及杆件等的重量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用。

▼ 展开条文说明

4.1.2  永久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脚手架各杆件自重;

   2  绑扎钢丝自重;

   3  脚手板、栏杆、踢脚板、安全网等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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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荷载:

     堆砖重;

     作业人员重;

     运输小车、工具及其他材料重。

   2  风荷载。

▼ 展开条文说明

4.1.4  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γ0S≤R    (4.1.4-1)

式中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按0.9采用;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3.3.1-3、表3.3.3及第3.3.2条中的规定确定。

    1)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

   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式中  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1.5条采用;

    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1.5条采用;

    Gk——按永久荷载计算的荷载效应标准值;

    Qik——按可变荷载计算的荷载效应标准值,其中Q1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式中 ψCi——可变荷载Qi的组合系数,其中施工荷载的组合系数应按0.7采用。

    2)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当对Q1k无法明显判断时,分别计算各可变荷载效应,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为计算依据;

   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2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标准组合,并应按下式进行设计:

S≤C        (4.1.4-5)

式中  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规定的变形限值,应符合本规范第5.1.14条的规定。

   对标准组合的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

4.1.5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应取1.0,但对计算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时,应取0.9。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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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作业层施工荷载

4.2  作业层施工荷载

4.2.1  作业层施工荷载的标准值:结构脚手架应为3.0kN/m2,装修脚手架应为2.0kN/m2

▼ 展开条文说明

4.2.2  当双排结构脚手架宽度不大于1.2m时,在作业层上,沿纵向长1.5m的范围内同时作用的荷载达到下列限值时,应视为施工荷载已达3.0kN/m2

   1  堆砖时,普通黏土砖单行侧摆不超过3层或放置装有不超过0.1m3砂浆的灰槽;

   2  运料小车装普通黏土砖不超过72块或不超过0.1m3的砂浆;

   3  作业人员不超过3人。

4.2.3  当双排装修脚手架宽度不大于1.2m时,在作业层上,沿纵向长1.5m范围内同时作用的荷载达到下列限值时,应视为施工荷载已达2.0kN/m2

   1  堆放装饰材料或放置灰槽的堆载重量不超过1.4kN;

   2  运料小车运灰量不超过0.1m3

   3  作业人员不超过3人。

▼ 展开条文说明

4.2.4  在两纵向立杆间的同一跨度内,结构架沿竖直方向同时作业不得超过1层;装修架沿竖直方向同时作业不得超过2层。

▼ 展开条文说明

4.3 风荷载

4.3  风荷载

4.3.1  作用在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sμzw0   (4.3.1)

式中  wk——水平风荷载标准值(kN/m2),进行荷载组合时,其组合系数(ψc)按0.6采用;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0——基本风压(kN/m2)。

▼ 展开条文说明

4.3.2  风荷载体型系数(μs)应按表4.3.2取值。

▼ 展开条文说明

4.3.3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μz)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中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4.3.4  基本风压(w0)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附录D的附表D.4中n=10年的规定采用,但不得小于0.2kN/m2。当预报风力超过计算基本风压(w0)值时,应提前对脚手架进行加固。

▼ 展开条文说明

5设计计算

5.1 基本规定

5  设计计算

5.1  基本规定

5.1.1  当进行脚手架设计时,其架体必须符合空间几何不可变体系的稳定结构,且应传力明确、有足够的作业面,安全舒适,搭拆方便。

▼ 展开条文说明

5.1.2  当脚手架不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搭设构造规定时,必须按本章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5.1.3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5.1.4  当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荷载值应采用设计值;当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时,应只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荷载值应采用标准值。

▼ 展开条文说明

5.1.5  脚手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计算书(包括脚手板、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绑扎钢丝、立杆、连墙件、立杆基础);

   2  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及节点大样);

   3  连墙件设置及其构造、作业层构造、基础构造、排水方法、材料规格、搭设和拆除程序等;

   4  安装、拆除的技术措施。

▼ 展开条文说明

5.1.6  各构件的强度设计值及弹性模量应按本规范第3.3节的规定采用。

5.1.7  当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大于20m时,应将各荷载和风荷载共同作用,进行荷载组合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5.1.8  立杆底部的地基必须有保证脚手架稳定的足够的承载力,地表面应设有排水措施。

▼ 展开条文说明

5.1.9  原木杆件沿其长度的直径变化率可按9mm/m计算。验算挠度和立杆稳定性时,可采用杆件的跨中截面;验算抗弯强度时,应采用最大弯矩处相应的截面与抵抗矩。

▼ 展开条文说明

5.1.10  纵向水平杆所承受的荷载应为横向水平杆支座传来的集中荷载。

▼ 展开条文说明

5.1.11  验算脚手架立杆稳定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验算底部立杆及在连墙件的水平、竖向间距最大处的立杆等部位。

   2  双排架的计算长度(H0)应取相邻两连墙件之间的竖向距离(hw)的0.9倍;单排架的计算长度(H0)应取相邻两连墙件之间的竖向距离(hw)的1.0倍。

▼ 展开条文说明

5.1.12  脚手板及纵、横向水平杆,应按最不利荷载布置求其最大内力,并验算强度。▼ 展开条文说明

5.1.13  受压立杆的计算长细比不得大于150。

5.1.14  受弯构件的挠度控制值不得超过表5.1.14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64-2008

5.2 杆件设计计算

5.2  杆件设计计算

5.2.1  脚手板、横向水平杆应按受弯构件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板计算简图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当立杆纵距为1500mm、横向水平杆间距为750mm时,计算简图可采用图5.2.1-1。

    2)当立杆纵距为2000mm、横向水平杆间距为1000mm时,计算简图可采用图5.2.1-2。

   2  横向水平杆计算简图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计算简图可采用图5.2.1-3。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计算简图可简化为图5.2.1-4、图5.2.1-5。其中图5.2.1-4为求跨中弯矩,图5.2.1-5为求A支座弯矩。

   3  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σm——木材受弯应力设计值(N/mm2);

    Mmax——受弯杆件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Wn——受弯构件最大弯矩相应处的净截面抵抗矩(mm3),可按本规范表5.2.4查取;

    fm——木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规范表3.3.1-3采用。

   4  挠度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  E——木材弹性模量,按本规范表3.3.1-3查取;

    I——所计算木构件的惯性矩(mm4),按本规范表5.2.4查取;

    [v]——容许挠度值,按本规范表5.1.14采用。

▼ 展开条文说明

5.2.2  纵向水平杆应按三跨连续梁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简图可采用图5.2.2。

   2  当考虑风荷载作用时,纵向水平杆为双向受弯构件,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1)抗弯强度验算

式中  My、Mw——对构件截面y轴及水平风荷载对x轴的弯矩设计值(N·mm)。

    2)挠度验算

式中  vy、vy——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计算的沿构件截面x轴和y轴方向的挠度(mm);

    [v]——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mm),应按本规范表5.1.14采用。

▼ 展开条文说明

5.2.3  节点绑扎钢丝抗拉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PS≤nP       (5.2.3)

式中  PS——节点钢丝抗拉强度设计值(kN);

    n——绑扎钢丝的根数;

    P——单根绑扎钢丝抗拉强度设计值(kN),按本规范表3.3.3采用。

▼ 展开条文说明

5.2.4  立杆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封闭脚手架立杆计算简图可采用图5.2.4。

   2  立杆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1)当不组合风荷载时:

式中  N——立杆轴向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公式5.2.4-4计算;

    φ——轴心受压杆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λ)按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计算;

    λ——构件长细比,应按本规范5.2.6条确定;

    A——立杆的截面面积,可按本规范表5.2.4采用;

    fc——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3.3.1-3采用。

    2)当组合风荷载时:

式中  N——立杆轴向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公式5.2.4-4、5.2.4-5、5.2.4-6计算,取其最大值;

    φ——轴心受压杆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λ按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计算;

    λ——构件长细比,应按本规范公式5.2.6条确定;

    A——立杆截面面积,可按本规范表5.2.4采用;

    Mw——风荷载作用产生的弯矩值,应按本规范公式5.2.4-3计算;

    W——立杆截面抵抗矩,按本规范表5.2.4采用,其值为弯矩作用处相应截面的抵抗矩;

    fc——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3.3.1-3采用。

   3  风荷载设计值对立杆产生的弯矩(Mw)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wk——风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公式4.3.1计算,

    La——立杆纵距;

    h——纵向水平杆步距。

   4  立杆轴向力设计值(N)应根据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按下列公式组合计算,并取其中最大值:

    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式中  Gk——恒荷载产生的轴力标准值;

    Q1k——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力标准值;

    ——各可变荷载产生的轴力标准值之和。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式中  ψci——按本规范第4章各节的规定值采用。

   5  木杆件截面特性计算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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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树种强度等级为TC17、TC15及TB20:

   当λ≤75时:

   当λ>75时:

   2  树种强度等级为TC13、TC11、TB17、TB15、TB13及TB11:

   当λ≤91时:

   当λ>91时:

式中  λ——构件长细比,应按本规范第5.2.6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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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木构件的长细比(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i——构件截面的回转半径(mm),按本规范表5.2.4查取;

    H0——受压构件的计算长度(mm);

    I——构件的毛截面惯性矩(mm4),按本规范表5.2.4查取;

    A——构件的毛截面面积(mm2),按本规范表5.2.4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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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连墙件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简图可采用图5.2.7。

   2  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Nc——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Aw——脚手架外侧覆盖一个连墙件的迎风面积;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压力设计值(kN),单排架取0.5kN,双排架取1.0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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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立杆底部基础的平均压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  P——立杆底端基础的平均压力(kN);

    N——立杆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kN);

    A——立杆底端的面积;

    k——地基土承载力折减系数,按本规范表5.2.8采用;

    fak——地基土承载力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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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构造与搭设

6.1 构造与搭设的基本要求

6  构造与搭设

6.1  构造与搭设的基本要求

6.1.1  当符合施工荷载规定标准值,且符合本章构造要求时,木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得超过本规范第1.0.2条的规定。

6.1.2  单排脚手架的搭设不得用于墙厚在180mm及以下的砌体土坯和轻质空心砖墙以及砌筑砂浆强度在M1.0以下的墙体。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6.1.3  空斗墙上留置脚手眼时,横向水平杆下必须实砌两皮砖。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6.1.4  砖砌体的下列部位不得留置脚手眼:

   1  砖过梁上与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

   2  砖柱或宽度小于740mm的窗间墙;

   3  梁和梁垫下及其左右各370mm的范围内;

   4  门窗洞口两侧240mm和转角处420mm的范围内;

   5  设计图纸上规定不允许留洞眼的部位。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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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在大雾、大雨、大雪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不得进行脚手架在高处的搭设作业。雨雪后搭设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6.1.6  搭设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6.2 外脚手架的构造与搭设

6.2  外脚手架的构造与搭设

6.2.1  结构和装修外脚手架,其构造参数应按表6.2.1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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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双排脚手架的外侧均应在架体端部、转折角和中间每隔15m的净距内,设置纵向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的斜杆应至少覆盖5根立杆(图6.2.2-1a)。斜杆与地面倾角应在45°~60°之间。当架长在30m以内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多跨剪刀撑(图6.2.2-1b)。

   2  剪刀撑的斜杆的端部应置于立杆与纵、横向水平杆相交节点处,与横向水平杆绑扎应牢固。中部与立杆及纵、横向水平杆各相交处均应绑扎牢固。

   3  对不能交圈搭设的单片脚手架,应在两端端部从底到上连续设置横向斜撑如图6.2.2-2a。

   4  斜撑或剪刀撑的斜杆底端埋入土内深度不得小于0.3m(图6.2.2-2b)。

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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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对三步以上的脚手架,应每隔7根立杆设置1根抛撑,抛撑应进行可靠固定,底端埋深应为0.2~0.3m。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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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当脚手架架高超过7m时,必须在搭架的同时设置与建筑物牢固连接的连墙件。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应既能抗拉又能承压,除应在第一步架高处设置外,双排架应两步三跨设置一个;单排架应两步两跨设置一个;连墙件应沿整个墙面采用梅花形布置。

   2  开口形脚手架,应在两端端部沿竖向每步架设置一个。

   3  连墙件应采用预埋件和工具化、定型化的连接构造。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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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横向水平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水平杆应按等距离均匀设置,但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结处必须设置,且应与纵向水平杆捆绑在一起,三杆交叉点称为主节点。

   2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在砖墙上搁置的长度不应小于240mm,其外端伸出纵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每端伸出纵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里端距墙面宜为100~150mm,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绑扎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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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在土质地面挖掘立杆基坑时,坑深应为0.3~0.5m,并应于埋杆前将坑底夯实,或按计算要求加设垫木。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6.2.7  当双排脚手架搭设立杆时,里外两排立杆距离应相等。杆身沿纵向垂直允许偏差应为架高的3/1000,且不得大于100mm,并不得向外倾斜。埋杆时,应采用石块卡紧,再分层回填夯实,并应有排水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6.2.8  当立杆底端无法埋地时,立杆在地表面处必须加设扫地杆。横向扫地杆距地表面应为100mm,其上绑扎纵向扫地杆。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6.2.9  立杆搭接至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应低于檐口0.1~0.5m;外排立杆应高出平屋顶1.0~1.2m,高出坡屋顶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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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  立杆的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两立杆的搭接接头应错开一步架。

   2  接头的搭接长度应跨相邻两根纵向水平杆,且不得小于1.5m。

   3  接头范围内必须绑扎三道钢丝,绑扎钢丝的间距应为0.60~0.75m。

   4  立杆接长应大头朝下、小头朝上,同一根立杆上的相邻接头,大头应左右错开,并应保持垂直。

   5  最顶部的立杆,必须将大头朝上,多余部分应往下放,立杆的顶部高度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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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纵向水平杆应绑在立杆里侧。绑扎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立杆必须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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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纵向水平杆的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应置于立杆处,并使小头压在大头上,大头伸出立杆的长度应为0.2~0.3m。

   2  同一步架的纵向水平杆大头朝向应一致,上下相邻两步架的纵向水平杆大头朝向应相反,但同一步架的纵向水平杆在架体端部时大头应朝外。

   3  搭接的长度不得小于1.5m,且在搭接范围内绑扎钢丝不应少于三道,其间距应为0.60~0.75m。

   4  同一步架的里外两排纵向水平杆不得有接头;相邻两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一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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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  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排架横向水平杆的大头应朝里,双排架应朝外。

   2  沿竖向靠立杆的上下两相邻横向水平杆应分别搁置在立杆的不同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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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  立杆与纵向水平杆相交处,应绑十字扣(平插或斜插);立杆与纵向水平杆各自的接头以及斜撑、剪刀撑、横向水平杆与其他杆件的交接点应绑顺扣;各绑扎扣在压紧后,应拧紧1.5~2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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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  架体向内倾斜度不应超过1%,并不得大于150mm,严禁向外倾斜。

6.2.16  脚手板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并应牢固稳定,不得有空隙;严禁铺设探头板。

   2  对头铺设的脚手板,其接头下面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板端悬空部分应为100~150mm,并应绑扎牢固。

   3  搭接铺设的脚手板,其接头必须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为200~300mm,板端挑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应为100~150mm。

   4  脚手板两端必须与横向水平杆绑牢。

   5  往上步架翻脚手板时,应从里往外翻。

   6  常用脚手板的规格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其中竹片并列脚手板不宜用于有水平运输的脚手架;薄钢脚手板不宜用于冬季或多雨潮湿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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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  脚手架搭设至两步及以上时,必须在作业层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两道纵向水平杆组成,下杆距离操作面应为0.7m,底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6.2.18  搭设临街或其下有人行通道的脚手架时,必须采取专门的封闭和可靠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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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9  当单、双排脚手架底层设置门洞时,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形式(图6.2.19),斜杆与地面倾角应在45°~60°之间。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的每个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处,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斜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上端应向上连接交搭2~3步纵向水平杆,并应绑扎牢固。斜杆下端埋入地下不得小于0.3m,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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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  遇窗洞时,单排脚手架靠墙面处应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并吊绑于相邻两侧的横向水平杆上。当窗洞宽大于1.5m时,应于室内另加设立杆和纵向水平杆来搁置横向水平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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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满堂脚手架的构造与搭设

6.3  满堂脚手架的构造与搭设

6.3.1  满堂脚手架的构造参数应按表6.3.1的规定选用。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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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四周外排立杆必须设剪刀撑,中间每隔三排立杆必须沿纵横方向设通长剪刀撑。

   2  剪刀撑均必须从底到顶连续设置。

   3  封顶立杆大头应朝上,并用双股绑扎。

   4  脚手板铺好后立杆不应露杆头,且作业层四角的脚手板应采用8号镀锌或回火钢丝与纵、横向水平杆绑扎牢固。

   5  上料口及周圈应设置安全护栏和立网。

   6  搭设时应从底到顶,不得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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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当架体高于5m时,在四角及中间每隔15m处,于剪刀撑斜杆的每一端部位置,均应加设与竖向剪刀撑同宽的水平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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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当立杆无法埋地时,搭设前,立杆底部的地基土应夯实,在立杆底应加设垫木。当架高5m及以下时,垫木的尺寸不得小于200mm×100mm×800mm(宽×厚×长);当架高大于5m时,应垫通长垫木,其尺寸不得小于200mm×100mm(宽×厚)。

6.3.5  当土的允许承载力低于80kPa或搭设高度超过15m时,其垫木应另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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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烟囱、水塔架的构造与搭设

6.4  烟囱、水塔架的构造与搭设

6.4.1  烟囱脚手架可采用正方形、六角形;水塔架应采用六角形或八角形(图6.4.1)。严禁采用单排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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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立杆的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2m,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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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2m,并应布置成防扭转的形式,如图6.4.1(b)所示;横向水平杆距烟囱或水塔壁应为50~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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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作业层应设二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应设一道大网眼安全平网,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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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架体外侧必须从底到顶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应落地,除混凝土等地面外,均应埋入地下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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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脚手架应每隔二步三跨设置一道连墙件,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和压力,可在烟囱或水塔施工时预埋连墙件的连接件,然后安装连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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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烟囱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叉处,两端均必须与纵向水平杆绑扎牢固。

   2  当搭设到四步架高时,必须在周圈设置剪刀撑,并随搭随连续设置。

   3  脚手架各转角处应设置抛撑。

   4  其他要求应按外脚手架的规定执行。

6.4.8  水塔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水箱直径大小,沿周圈平面宜布置成多排立杆(图6.4.8)。

   2  在水箱外围应将多排架改为双排架,里排立杆距水箱壁不得大于0.4m。

   3  水塔架外侧,每边均应设置剪刀撑,并应从底到顶连续设置。各转角处应另增设抛撑。

   4  其他要求应按外脚手架及烟囱架的搭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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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64-2008

6.5 斜道的构造与搭设

6.5  斜道的构造与搭设

6.5.1  当架体高度在三步及以下时,斜道应采用一字形;当架体高度在三步以上时,应采用之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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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之字形斜道应在拐弯处设置平台。当只作人行时,平台面积不应小于3m2,宽度不应小于1.5m;当用作运料时,平台面积不应小于6m2,宽度不应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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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人行斜道坡度宜为1:3;运料斜道坡度宜为1:6。

▼ 展开条文说明

6.5.4  立杆的间距应根据实际荷载情况计算确定,纵向水平杆的步距不得大于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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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设剪刀撑,并应沿斜道纵向每隔6~7根立杆设一道抛撑,并不得少于两道。

6.5.6  当架体高度大于7m时,对于附着在脚手架外排立杆上的斜道(利用脚手架外排立杆作为斜道里排立杆),应加密连墙件的设置。对独立搭设的斜道,应在每一步两跨设置一道连墙件。

▼ 展开条文说明

6.5.7  横向水平杆设置于斜杆上时,间距不得大于1m;在拐弯平台处,不应大于0.75m。杆的两端均应绑扎牢固。

▼ 展开条文说明

6.5.8  斜道两侧及拐弯平台外围,应设总高1.2m的两道防护栏杆及不低于180mm高的挡脚板,外侧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

6.5.9  斜道脚手板应随架高从下到上连续铺设,采用搭接铺设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400mm,并应在接头下面设两根横向水平杆,板端接头处的凸棱,应采用三角木填顺;脚手板应满铺,并平整牢固。

6.5.10  人行斜道的脚手板上应设高20~30mm的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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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脚手架拆除

7  脚手架拆除

7.0.1  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时,应统一指挥,信号明确,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严防坠落。

7.0.2  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其挂钩必须挂于牢固的构件上,并应站立于稳固的杆件上。

7.0.3  拆除顺序应由上而下、先绑后拆、后绑先拆。应先拆除栏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后拆除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立杆等,一步一清,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7.0.4  拆除立杆时,应先抱住立杆再拆除最后两个扣;当拆除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斜撑时,应先拆除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拆除两头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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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大片架体拆除后所预留的斜道、上料平台和作业通道等,应在拆除前采取加固措施,确保拆除后的完整、安全和稳定。

7.0.6  脚手架拆除时,严禁碰撞附近的各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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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  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绳索拴住木杆大头利用滑轮缓慢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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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  在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当需换人作业时,应将拆除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中途停拆时,应将已拆部分的易塌、易掉杆件进行临时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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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  连墙件的拆除应随拆除进度同步进行,严禁提前拆除,并在拆除最下一道连墙件前应先加设一道抛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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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管理

8  安全管理

8.0.1  木脚手架的搭设、维修和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按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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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  在邻近脚手架的纵向和危及脚手架基础的地方,不得进行挖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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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8.0.4  脚手架支承于永久性结构上时,传递给永久性结构的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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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  上料平台应独立搭设,严禁与脚手架共用杆件。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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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用吊笼运砖时,严禁直接放于外脚手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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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  不得在单排架上使用运料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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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  不得在各种杆件上进行钻孔、刀削和斧砍。每年均应对所使用的脚手板和各种杆件进行外观检查,严禁使用有腐朽、虫蛀、折裂、扭裂和纵向严重裂缝的杆件。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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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作业层的连墙件不得承受脚手板及由其所传递来的一切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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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  脚手架离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中的规定。

8.0.11  脚手架投入使用前,应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搭设过程中每隔四步至搭设完毕均应分别进行验收。

8.0.12  停工后又重新使用的脚手架,必须按新搭脚手架的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展开条文说明

8.0.13  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抽拆架上的各类杆件和脚手板,并应及时清除架上的垃圾和冰雪。

▼ 展开条文说明

8.0.14  当出现大风雨、冰雪解冻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对立杆下沉、悬空、接头松动、架子歪斜等现象,应立即进行维修和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

▼ 展开条文说明

8.0.15  搭设脚手架时,应有保证安全上下的爬梯或斜道,严禁攀登架体上下。

▼ 展开条文说明

8.0.16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解决。

▼ 展开条文说明

8.0.17  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应设置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并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 展开条文说明

 附录A常用脚手板的规格种类

附录A  常用脚手板的规格种类

▼ 展开条文说明

A.0.1  木脚手板可采用杉木、白松,板厚不应小于50mm,板宽宜为200~300mm,板长宜为6m,在距板两端80mm处,用10号钢丝紧箍两道或用薄铁皮包箍钉牢。

A.0.2  竹串片脚手板宜采用螺栓将并列的竹片串连而成。适用于不行车的脚手架。螺栓直径宜为3~10mm,螺栓间距宜为500~600mm,螺栓离板端宜为200~250mm(图A.0.2)。

A.0.3  薄钢脚手板宜采用2mm厚的钢板压制而成。不宜用于冬季和南方雾雨、潮湿地区。常用规格:厚度为50mm,宽度为250mm,长度为2m、3m、4m等。脚手板的一端压有直接卡口,以便在铺设时扣住另一块板的端肋,首尾相接,使脚手板不至在横杆上滑脱。可在板面冲三排梅花形布置的ф25圆孔作防滑处理(图A.0.3)。

 附录B木脚手架计算常用材料、工具重量

附录B  木脚手架计算常用材料、工具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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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64-2008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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