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公告
现批准《建筑装配式集成墙面》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579-2021,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23日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福精特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日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律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国家建筑材新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斯麦尔电器有限公司、嘉兴润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豪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圣峰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信电器有限公司、来斯奥集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金瑞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云木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启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绿屋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同心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沃居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雅阁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龙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未来饰界实业有限公司、芜湖海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世纪豪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品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欣立建设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恒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南鲁班住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市场协会集成墙面分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知红、沈中海、胡孝义、孙亚芬、蒋国华、陆荣林、刘玉军、白静国、冯黎喆、沈林祥、杨彦光、王真龙、胡少华、肖峰、牛晟、姚松良、叶润露、金建中、许云、洪德园、杨仟厦、谭勇、林超、曹晓峰、刘飞武、钱董华、罗小华、周玉斌、左胜贵、许源、李洪来、杨明亮、杨建明、欧小刚、杨显锋、尹平、刘璐、柯麟质、张俊、贺恩明、程淋、雷润生、王飞、向湘军、杨周华、邓艳君。
1范围
建筑装配式集成墙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装配式集成墙面(以下简称集成墙面)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由金属集成墙面板、竹(木)塑集成墙面板、石塑集成墙面板、陶瓷集成墙面板、木质集成墙面板制备的室内装饰装修用装配式集成墙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木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308.1 滚动轴承 球 第部分∶钢球
GB/T1040.3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武验条件
GB/T1633—2000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的测定
GB/T 2411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
GB/T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198 铝及铝合金箔
GB/T 3880.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
GB/T 3880.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
GB/T4615 聚氯乙烯 残留氯乙烯单体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4956 磁性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磁性法
GB/T4957 非磁性基体金属上非导电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法
GB/T5761 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3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9174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97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11981 建筑用轻钢龙骨
GB/T12754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
GB/T14155 整樘门 软重物体撞击试验
GB/T15104—2006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GB/T16422.2—2014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1558 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GB/T23266—2009 陶瓷板
GB/T23932—2009 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GB/T 24508—2009 木塑地板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HJ/T 2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
HJ 571-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JC/T2186 室内墙面轻质装饰板用免钉胶
JG/T 463—2014 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板
LY/T 1279—2008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LY/T2554 木塑复合材料中生物质含量测定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QB/T 1130 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集成墙面 integrated wall surface
由集成墙面板和/或功能模块及装饰线条、卡扣等配件集成,在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装饰性室内墙面制品。
3.2金属集成墙面板 metal integrated wall panel
以金属板或金属保温复合板为基板具有装饰面的集成墙面用板。
3.3竹(木)塑集成墙面板 bamboo-wood plastic integrated wall panel
以竹和/或木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板为基板的具有装饰面的集成墙面用板。
3.4石塑集成墙面板 stone-plastic integrated wall panel
以石塑板为基板的具有装饰面的集成墙面用板。
3.5陶瓷集成墙面板 ceramic sheet integrated wall panel
以陶瓷板或陶瓷复合板为基板的具有装饰面的集成墙面用板。
3.6木质集成墙面板 woody integrated wall panel
以实木板或木质复合板为基板的具有装饰面的集成墙面用板。
4分类、规格和标记
4分类、规格和标记
4.1分类
4.1. 1按基板种类分类:
a) 金属,代号为J;
b) 竹(木)塑实心板.代号为ZS;竹(木)塑空心板,代号为ZK;
c) 石塑发泡板,代号为SF;石塑不发泡板,代号为SU;
d) 陶瓷,代号为T;
e) 木质,代号为M;
f) 其他,代号为Q。
4.1.2按表面处理方式分类:
a) 涂饰,代号为TS;
b) 覆膜,代号为FM;
c) 阳极氧化,代号为YH;
d) 有釉面,代号为YM;
e) 无釉面,代号为WY;
f) 其他,代号为QT。
4.2规格
集成墙面板常用规格见表1;特殊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3标记
建筑装配式集成墙面以集成墙面板产品名称代号(JCQM)、基板种类代号、表面处理方式代号、规格(长度X宽度X厚度)、标准编号组成。
示例:
长度2000 mm、宽度为300 mm、厚度为10 mm的涂饰金属集成墙面板,标记为:JCQM - J - TS-2000 X 300 X10-JG/T 579-2021。
5—般要求
5 —般要求
5.1铝板
铝板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的规定,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3880. 2的规定,厚度偏差应符合GB/T 3880. 3的规定,厚度不应小于0. 38 mm。
5.2钢板
应采用热镀锌或热镀铝锌合金钢板,力学性能、镀层重量和厚度偏差应符合GB/T 12754的规定,厚度不应小于0. 18 mm。
5.3陶瓷板
陶瓷板应符合GB/T 23266的规定。
5.4聚氯乙烯装饰膜
聚氯乙烯装饰膜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5胶粘剂
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 18583的规定。
5.6保温材料
聚氨酯保温材料应符合GB/T 21558的规定。
5.7铝箔
铝箔应符合GB/T 3198的规定,厚度不应小于0. 03 mm。
5.8聚氯乙烯树脂
聚氯乙烯树脂应符合GB/T 5761的规定。
5.9免钉胶
免钉胶应符合JC/T 2186的规定。
5.10装饰线条
装饰面应整洁、边沿整齐,目视应无明显色差。
5.11木龙骨
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5.12轻钢龙骨
轻钢龙骨应符合GB/T 11981的规定。
5.13功能模块
收纳、吊挂、照明等功能模块应满足设计要求。
《建筑装配式集成墙面》JG/T579-20216要求
6要求
6.1外观质量
集成墙面板外观应平直、整洁,切边应整齐无毛刺;装饰面应无明显色差,并应符合表2的要求。
6.2尺寸偏差
集成墙面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6.3物理性能
金属集成墙面板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的要求,竹(木)塑集成墙面板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石塑集成墙面板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6的要求,陶瓷集成墙面板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7的要求,木质集成墙面板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8的要求。
6.4耐污染性能
耐污染性能不应大于2级。
6.5燃烧性能
木质集成墙面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他集成墙面板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GB 8624- 2012中5.1.1规定的B1级。
6.6有害物质限量
陶瓷集成墙面板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9的要求,其他集成墙面板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0的要求。
6.7集成墙面耐撞击性能
集成墙面板、墙面板间拼缝,经撞击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及破坏。
6.8集成墙面吊挂力
集成墙面板与配件组成的集成墙面吊挂力应符合声明值或设计要求。
7试验方法
7试验方法
7. 1外观质量
在非阳光直射的自然光条件下.将3块集成墙面板组装成集成墙面后,在距离集成墙面1m处目测。组装集成墙面者不参与目测。以试件中的最差结果作为试验结果。
7.2尺寸偏差
7.2.1长度、宽度
长度、宽度用分度值不大于1mm的钢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以3块试件的长度、宽度的测量值与标称值之间的差值极限值作为试验结果。
7.2.2厚度
用分度值不大于0. 02 mm游标卡尺或测厚计测量。
7.2.3对角线差
将试件水平放置于水平台上,用分度值不大于1 mm的钢卷尺测量并计算同一张板上两对角线长度的差值。以3块试件测得的差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2.4平整度
将试件水平放置于平台上,用1000 mm长的钢直尺侧立于板面上,用塞尺或其他量具测量钢直尺与板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精确到0. 1 mm,以全部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2.5边直度
将试件水平放置于水平台上,用1000 mm长的钢直尺的侧边与板边相靠,用塞尺或其他量具测量钢直尺与板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精确到0. 1 mm,以全部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2.6接缝宽度
将3块集成墙面板拼装放置于水平试验台上,用塞尺测量相邻板间的缝隙宽度,以全部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2.7拼装高度差
将3块集成墙面板拼装放置于水平试验台上,用深度尺测量相邻板之间的髙度差,以全部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3物理性能
7.3. 1膜厚
试样长度不小于500 mm,宽度为产品宽度,数量为3块。按GB/T 4956 (磁性基)或GB/T 4957 (非磁性基)的规定,每块试件上应至少测量四角和中心5个位置,以全部试件测量值的算术 平均值和最小值作为试验结果。
7.3.2光泽度差
试样长度不小于500 mm,宽度为产品宽度,数量为3块。按GB/T 9754的规定,每块试件上应至少测量四角和中心5个位置,以全部试件试验值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值作为试验结果。
7.3.3铅笔硬度
按GB/T 6739进行铅笔硬度试验,试验结果按表面膜层擦伤情况评定。
7.3.4附着力
按GB/T 9286的规定进行试验。
7.3.5剥离力
按LY/T 1279-2008中6. 3. 2. 10的规定进行试验,以9块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精确至1 N。
7.3.6金属板与保温板的粘结性能
在距样品边部不小于50mm区域,沿长度方向切取尺寸为100mm*100mm的试件,试件数量为6块。撕除背面的铝箔后按GB/T 23932-2009中7. 3.2的规定进行试验,并记录每块试件的破坏形式。粘结强度以全部试件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修约至0. 01 MPa。
7.3.7耐人工气候老化
按GB/T 16422. 2-2014的规定进行试验,将2块试件放入试验箱进行疝弧灯曝晒,另1块试件遮光保存。采用方法B的5号循环,420 nm的辐照度为(1. 10士0. 02) W/(m2 .nm);暴露时间300 h。用 GB/T 250规定的灰色样卡评定试件变色等级。
7.3.8竹木纤维含量
按LY/T 2554的规定进行试验。
7.3.9弯曲强度
按GB/T 17657-2013中4. 7的规定进行试验,每组试件数量为3块。
7.3. 10尺寸稳定性
按GB/T 17657—2013中4. 34的规定,干热和高湿度试验各6块试件,长度变化率应为同一板 内各组试件中横向和纵向长度变化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0.05%。计算横向和纵向总变化率尺寸时,若尺寸变化方向相反,总尺寸变化应为干热和高湿度试验平均变化尺寸的绝对值之和;若尺寸变化相同,两者中绝对值大者应作为总尺寸变化。
7.3.11邵氏硬度
按GB/T 2411的规定进行试验,以3块试件15个测量点的算术平均值为检测结果。
7.3.12吸水厚度膨胀率
按GB/T 17657-2013中4. 5的规定,将竹(木)塑集成墙面板全部浸入水中72 h、木质集成墙面板浸入水中2 h,测试中心点的厚度,以6块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为检测结果,精确至0.1%。
7.3.13表面耐划痕性能
按GB/T 17657—2013中4. 39的规定进行试验,载荷为1. 0 N。
7.3.14维卡软化温度
按GB/T 1633-2000的B120规定进行试验,以2块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为检测结果。
7.3. 15 吸水率
竹(木)塑集成墙面板和石塑集成墙面板按GB/T 17657-2013中4. 6的规定进行试验,浸泡 (72士0.5)h,以全部6块试件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陶瓷集成墙面板按GB/T 23266- 2009中6. 4的规定进行试验。
7.3.16加热后尺寸变化率
按GB/T 24508—2009中6.5.8的规定进行试验。
7. 3. 17落球冲击
按GB/T 17657—2013中4. 51的规定进行试验,将试件装饰面向上,置于长度300 mm、宽度为 300 mm、厚度为(2. 5士0. 2) mm、面密度为75 g/m2的泡沫聚乙烯垫层上,垫层置于光滑、水平地面。将直径为(42. 8士0.2) mm、质量为(324士5.0) g的钢球从1.75 m高度处自由落下,以3块试件表面残余凹坑直径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7.3.18拉伸粘结强度
试样尺寸为100mmX100mm,数量6个。将试样从样品上裁切后,采用高强度胶粘剂将拉拔用金属连接件复粘在复合板的两个表面上。
将试样安装到适宜的拉力试验机上,测定拉伸粘结强度,拉伸速度为(5士 1) mm/min。记录每 个试样的最大破坏力值和破坏状态,精确到1N。如金属连接件与试样脱开,则测试值无效。
拉伸粘结强度按下式计算,取4个中间值计算拉伸粘结强度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 01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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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试样拉伸粘结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试样最大破坏力值,单位为牛顿(N);
A——粘结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7. 3. 19抗冲击性
7. 3. 19. 1试验仪器
试验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球应釆用符合GB/T 308. 1规定的高碳铭轴承钢,公称直径为63. 5 mm、质量为1045 g;
b) 刻度尺分度值为0. 01 m。
7. 3. 19. 2 试验过程
将试样饰面层向上水平放置在水平、光滑地面上,用钢球在0. 98 m的高度上自由落体冲击试样 (10J级),冲击10处,冲击点间距、冲击点与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00 mm,试样表面冲击点周围出 现环形裂缝视为冲击点破坏。
7. 3. 19. 3 试验结果
记录冲击破坏点的个数,10个冲击点中破坏点数量小于4个时,判定为抗冲击性(10J)合格。
7. 3. 20胶合强度
按GB/T 15104—2006中6.3.4的规定进行试验。
7.4耐污染性能
取150 mmXl00 mm试件5块,按JG/T 463—2014中6. 4.3的规定在每块试件表面分别涂抹茶 水、咖啡、鞋油、水彩和清洗液污染物,并进行试验和评级。
7.5燃烧性能
按GB 8624—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
7.6有害物质限量
7.6. 1可溶性重金属
按HJ/T 297的规定进行试验。
7.6.2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 6566的规定进行试验。
7.6.3甲醛释放量
按GB/T 17657—2013中4. 60的规定进行试验。
7.6.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按HJ 571-2010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
7.6.5氯乙烯单体
按GB/T 4615的规定进行试验。
7.6.6重金属含量
按GB/T 26125的规定进行试验。
7.7集成墙面耐撞击性能
将3块集成墙面板按实际应用的方式安装在实体墙上,撞击物下落髙度为600 mm,按GB/T 14155的规定分别撞击集成墙面板装饰面中心部位及板间拼缝中间部位,撞击次数各为1次,观察试 件有无明显变形及破坏。
7.8集成墙面吊挂力
将3块集成墙面板和配件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方式安装在实体墙上,在固定点外边挂上设计的重 物24 h,测量是否符合声明值或设计要求。
8检验规则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岀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检验时机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岀厂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 产品的原料改变、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岀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8.3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11的规定执行。
8.4组批
同一品种、同一规格2000 m2应为一批,不足2000 m2的应按一批确定。
8.5抽样
岀厂检验应从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3块整板,检验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然后按项目要 求尺寸和数量从3块整板上随机裁取。型式检验应从岀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8.6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第6章的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可再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目复验,复验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 1标志
9.1.1每件产品应注明产品标记、制造商名称、商标、颜色、批号及生产日期。
9.1.2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在明显部位还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b) 产品名称;
c) 规格型号;
d) 生产批号;
e) 内装数量;
f) 执行标准编号。
9.2包装
集成墙面装饰面应覆有保护膜;产品应采用牢固包装箱,采取防潮保护措施,并应符合GB 6388的规定。
9.3运输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在不影响箱体变形时允许堆高,应符合GB/T 9174的规定。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雨淋及化学物质侵蚀。
9.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介质的室内。
附录A(规范性)软聚氯乙烯装饰膜
附录A
(规范性)
软聚氯乙烯装饰膜
A. 1软聚氯乙烯装饰膜性能要求
软聚氯乙烯装饰膜应符合表A. 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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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试验方法
A. 2. 1拉伸断裂应力和拉伸断裂应变
按照GB/T 1040. 3进行,试样为I型,试验速度为(200士20) mm/min。
A. 2.2直角撕裂强度
按照QB/T 1130进行。
A. 2.3加热损失率
取100 mmXl00 mm试样3片,分别称量其质量,精确到0. 000 1 g,然后放入(100±2) °C的烘 箱,5 h后取岀,放置在常温下30 min后,再重新称量,精确到0.000 1 g,取3个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取两位有效数字。
A. 2.4耐疝弧灯老化性能
按GB/T 16422. 2-2014的规定,将2个试件放入试验箱进行疝弧灯曝晒,另一个试件遮光保存。采用方法A的13号循环,340 nm的辐照度为(0. 51±0. 02) W/(m2 . nm);曝露时间400 h。用 GB/T 250规定的灰色样卡评定试件变色等级,用试件中较差的等级表示耐疝弧灯老化性能。
《建筑装配式集成墙面》JG/T5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