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建筑学会标准
办公建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运行管理应急措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office buildings to deal with “new Coronavirus”operational management emergency measures
T/ASC 08-2020
主编单位: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建筑学会
施行日期:2020年02月05日
关于发布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办公建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运行管理应急措施指南》的公告
现批准《办公建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运行管理应急措施指南》为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编号为T/ASC 08-2020,自2020年2月5日起实施。
中国建筑学会
2020年2月4日
前言
目前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应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加以贯彻执行。在疫情还没有得到完全有效的控制、春节长假也将结束的情况下,为使以人员较为集中为显著特点的办公建筑在春节长假之后能够科学、正常使用,防止因人员集中、大楼机电系统使用不当等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扩大,保护办公建筑使用者的健康,编制组认真总结SARS防治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空调通风;3.给排水系统;4.系统清洁和保洁消毒;5.垃圾收集和暂存。
本指南由中国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至中国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邮编:100210:联系人:赵锂,电话010-88328008,邮箱:zhao1@cadg.cn)。
本指南主编单位: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南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赵锂 潘云钢 刘鹏
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王清勤 徐伟 朱小地 肖伟 武涌 杨旭东 李德英 徐强 李先庭 朱能 谭洪卫 张旭 吴景山 那威 朱伟峰 卜震 张蓓红 路宾 曹阳 李丹 宋业辉 王智超 曹勇 徐昭炜 牛利敏 魏峥 曹国庆 孟冲
1总则
1.0.1 本指南旨在指导各地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建筑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采取的措施。
1.0.2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因人员集中、大楼机电系统使用不当等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扩大,机电系统的运行应以保障室内人员的健康、安全为第一要务,并应兼顾节能、环保的要求。
1.0.3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办公建筑通风空调系统中采用“冷热末端+新风”系统、全空气空调系统的空调区域,餐饮厅和厨房通风系统,空气处理与空调水系统;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系统清洁和保洁消毒;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暂存要求等应急措施。
1.0.4 办公建筑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采取的措施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通风空调
2.2.1 新风以及建筑的所有补风,均应直接从室外清洁之处采取并通过风管接入空调机组之中。
2.2.2 在空调房间、空调送风系统以及空调机房内,不应采取任何“化学药剂消毒”的方式;在没有确切依据或医疗专家意见的情况下,目前不宜在空调通风系统中安装紫外灯。
2.2.3 在条件允许时,对于有供热需求的建筑,将新风机组和空调机组的热水供水温度尽可能提高,降低因为采用加大新风带来的对室温的影响;对于有供冷需求的建筑,则宜将冷水供水温度降至5℃~6℃。
2.2.4上班时间段,室内空气净化装置应投入运行。
3给排水系统
3.1 排水系统的水封、存水弯、地漏
3.1.1 用水器具与排水系统的连接,必须通过水封阻断下水管道内的污染气体进入室内。
3.1.2 物业管理者应组织排查和完善污水排水系统、废水系统、建筑中水收集系统、空调凝结水收集系统等所有排水点与管道系统连接的水封装置。
3.1.3 物业管理者应对器具排水是否具有水封进行逐一排查确认,对于没有水封或水封不完整的、有漏水现象的应登记,更换带有完整水封的排水管或将排水器具封闭,漏水的应及时修理。封闭方法为用塑料布、湿毛巾、胶带等完全覆盖封严。排查部位应包括下列各项:
1 洗手盆(台面)下部排水管;
2 挂式小便器下部排水管;
3 上层卫生间蹲便器排水管(通常在吊顶内);
4 上层立式小便器排水管;
5 拖布池排水管;
6 地漏必须配备水封,未设置水封的地漏,应将其封闭;
7 空调凝结水排水管;
8 设有浴缸的卫生间,应检查确认浴缸排水水封,不能确认的宜封闭堵严;
9 检查食堂厨房与隔油器连接的水封装置;
10 其他排水点的排水管。
3.1.4 发生排水系统反味,应立即排查原因。
3.1.5 水封应保持有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天注水应保持地漏水封完好;
2 水封深度达到50mm的地漏每日注水不应少于2次,每次注水不应少于350ml;
3 水封深度未达到50mm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漏注水次数应视情况增加注水次数,保证地漏不干涸;
4 用于淋浴排水的地漏应及时清理毛发,减少水封损失;
5 坐便器每次冲水后若没有尾流把底盘中的水封充满,应更换水箱中的配件,增加此功能,或每次冲水后人工加水;
6 使用频率较低的坐便器应注意每天检查、加水,保持水封有效;
7 洗手盆不宜采用盆塞,以防止盆塞拔开放水形成自虹吸造成水封损失;如果保洁清洗必须采用盆塞时,拔开盆塞放水后要用细水流把水封充满;
8 暂不使用的卫生间,应每天对各个器具的水封注水;
9 单立管系统特别是塑料单立管系统,应注意观察坐便器底盘水封是否有气泡从水中上冒,如有,则在该楼层坐便器的水封中加注适量消毒液,每次冲水后加注;
10 清洁消毒后坐便器宜盖上盖子减少水封蒸发。
3.1.6 封闭不使用的排水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供水泵房、水箱间、换热站、制冷机房、空调机房等设有排水点的设备机房的地漏,不经常使用的建议暂时封闭,待使用时打开;
2 应封闭堵严地下非密闭式污水泵井盖板井盖上的检修小孔。
3.2 供水水质保障
3.2.1 应建立和执行供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
3.2.2 正常情况下生活饮用水、管道直饮水、生活集中热水,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水质检测。防疫期各项供水应做一次检测。
3.2.3 水质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未及时检测的应补充水质检测。
3.2.4 对出现水质不合格的用水系统,应对管道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同时应立即排查污染原因。
3.2.5 应检查供水系统消毒设备的工作状态,确认其工作正常。
3.2.6 下列重点部位应检测或清洗:
1 清洗开式生活水箱、空调系统开式膨胀水箱等;
2 检查冷却塔水质,适当加大冷却塔补水量和排污量。
3.3 集中热水系统
3.4 中水处理站
3.4.1 使用市政再生水作为建筑中水水源的建筑,在疫情期间应关闭市政再生水来水,以自来水替代。
3.4.2 对采用生化处理工艺的中水处理站,设施开口部位应进行消毒。擦拭可采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剂,喷洒采用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有条件的应附加采用紫外线灯照射。
3.4.3 根据疫情变化对中水原水调节池做冠状病毒检测。必要时应关闭中水处理系统,以自来水替代。
3.5 系统维护
3.5.1 应保持污水系统伸顶通气立管畅通,便于污浊气体向大气扩散。
3.5.2 坐便器坐圈应配置一次性垫纸。
3.5.3 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应定期喷洒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进行消毒,有条件的附加采用紫外线灯照射。
3.5.4 洗车点等潮湿空间应做好通风,定期消毒。
3.5.5 楼内卫生管理员,应对卫生间及其卫生洁具的清洁情况(包括排泄物的残留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清洁与检查频次不宜少于1次/2h,不应少于(2~4)次/d。
4系统清洁和保洁消毒
4.1 系统清洁
4.1.1 疫情防控期间,应对下列空间或空调系统部分加强巡查,并及时清洁:
1 核查空调新风取风口的位置、风口形式、风口面积、安装高度等是否符合原设计的要求,不符合时应进行改造;定期检查取风口附近是否存在杂物及污物积存的情况并及时处理;
2 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排水通气管距离较近存在短路时,应根据情况进行改造;
3 应定期对建筑内的各区域(尤其是人员不经常停留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理围护结构漏水、室内积水、污物积存、建筑或构件生霉等非正常情况。
4.1.2 采用湿膜加湿的空调机组,应定期检查湿膜材料上是否存在杂质积存的情况,必要时清洗或更换。
4.1.3 风机盘管、分体空调室内机的空气过滤器(网),应每(1~2)月进行一次清洁;设置于空调机房内的空调机组(包括新风空调机组)的空气过滤器,应每月检查一次安装密封的情况、且每个月至少清洁一次,无法清洁的,应及时更换。疫情严重地区,检查、清洁(或更换)频率应增加。
4.1.4 过滤器的清洁(清洗)或更换,应在其所在的空调机房内进行;如果需要从空调机房拿出清洗(或更换、销毁等),应封装在密封塑料袋之后,方可带出;严禁在建筑内的人员活动区域(包括公共卫生间)内进行清洗。清洗和更换之后重新安装时,应确保其密封要求。
4.1.5 空调机组的凝结水盘应按照运行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清洗。
4.1.6 定期检查双向式热回收机组的结露(严寒和寒冷地区)与污物积存情况,必要时对新风侧采取预热等防结露措施或更换热回收设备。
4.2 保洁消毒
4.2.1 物业管理者应按国家和政府防疫指导部门要求,根据所在地疫情变化决定采用预防性消毒或疫源地消毒,并应及时了解最新专用消毒方法。
4.2.2 消毒方式与消毒剂应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空气消毒宜采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
2 用于物体表面消毒,宜采用含氯类或溴类的消毒剂;
3 与皮肤接触的,宜采用酒精、异丙醇、洗必泰醇、碘伏等;
4 消毒剂的浓度配比、不同消毒剂的有效接触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4.2.3 对于人员不经常停留、通风换气不良的场所(例如空调机房、清洁储物间、水处理间等),可采取设置紫外灯方式消毒。
4.2.4 保洁人员工作时,应戴好手套、口罩。卫生间、走廊、开水间等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用具如拖把、抹布、保洁手套等不应混用。
4.2.5 下列空间应加强保洁和消毒。可采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如84消毒液)或含溴消毒剂擦拭消毒,清洁与检查频次不宜少于1次/2h,不应少于(2~4)次/d。
1 公共空间中可能频繁与人手接触的部位:
(1) 旋转门、直拉门、自动开启门、门框、门把手、窗、窗框、窗台表面、楼梯或平台扶手;
(2) 卫生间坐便器表面,小便器表面,洗脸盆化妆台化妆镜;
(3) 电梯按钮;
(4) 灯开关、空调开关、洗手盆、坐便器水箱按钮、非自动开启的水龙头等。
2 公共建筑内日常保洁保养的部位,如大理石、釉面地砖、水磨石、水泥地面,地毯(干式、湿洗、蒸汽清洁),玻璃、镜子、金属面、木墙裙、木墙面、金属饰板墙面,墙纸内墙、通风口、灯饰等应在保洁操作规程中适当增加消毒环节;
3 清洁用品的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布在清洗干净后,采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 拖布在清洗干净后,采用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4 建筑内设有多部电梯时,可采用交叉运行和消毒(不运行电梯)的方式。
5垃圾收集和暂存
5.0.1 应制定并执行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文件、垃圾管理制度、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并由专业人员管理。疫情期间运管应格外予以重视,及时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记录。厨余垃圾和办公楼固体废弃物、医务室垃圾等应按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暂存。
5.0.2 应根据所在地疫情发展情况,分级制定管理预案。
5.0.3 应制定垃圾收集和暂存操作规程,包括操作人员自身防护要求。
5.0.4 垃圾站(间)等暂存场所应设有冲洗和排水设施,指定专人进行定期进行冲洗、消毒杀菌。完善垃圾站(间)定期清洗、消杀记录和垃圾清运记录。
5.0.5 收纳容器设置数量、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容器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识。
5.0.6 临时存放的垃圾应及时清运、不散发臭味。运输时垃圾不散落、不污染环境。
5.0.7 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放置口罩回收专用箱,并定期进行消毒清理。
《办公建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运行管理应急措施指南[附条文说明]》T/ASC 08-2020 本指南用词说明
本指南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南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