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 言
GB/T 5836分为2个部分:
——GB/T 5836.1—2018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5836.2—2018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本部分为GB/T 583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5836.1—2006《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与GB/T 5836.1—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材料要求,增加对树脂K值要求(见4.2);
——增加了管材的分类,按助剂是否含铅,分为无铅管材和含铅管材(见5.2);
——更正了dn315的公称壁厚(见6.3.1);
——增加断裂伸长率要求(见表4);
——删除了二氯甲烷浸渍试验的要求;
——增加铅限量要求(见6.6);
——修改了管材落锤冲击试验条件(见7.9);
——出厂检验项目增加了对密度要求(见8.3.1);
——增加了管材的尺寸组(见8.4.1);
——修改了抽样方案,将接收质量限(AQL)由6.5提高到4.0(见8.4.2);
——增加了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用混配料部分性能(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成都川路塑胶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集友塑料有限公司、宝路七星管业有限公司、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塑建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立蓉、陈鹊、黄剑、张慰峰、李艳英、付志敏、王百提、林漳鸿、徐红越、李白千、吴出华、刘峰、蒋玉秀。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836—1986;
—GB/T 5836.1—1992、GB/T 5836.1—2006。
1范围
1 范围
GB/T 5836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术语和定义、材料、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PVC)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建筑物内排水系统用管材。在考虑了材料的耐化学性和耐热性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也可用于工业排水用管材。
本部分规定的管材与GB/T 5836.2—2018规定的管件配套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3.1—2008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1040.2—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GB/T 1633—2000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的测定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5761—2006 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
GB/T 5836.2—2018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GB/T 6671—2001 热塑性塑料管材 纵向回缩率的测定
GB/T 8802—2001 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 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
GB/T 8804.2—2003 热塑性塑料管材 拉伸性能测定 第2部分:硬聚氯乙烯(PVC-U)、氯化聚氯乙烯(PVC-C)和高抗冲聚氯乙烯(PVC-HI)管材
GB/T 8806—2008 塑料管道系统 塑料部件 尺寸的测定
GB/T 14152—2001 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时针旋转法
GB/T 19278—2018 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与阀门 通用术语及其定义
GB/T 21873—2008 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材料规范
GB/T 26125—2011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QB/T 2568—2002 硬聚氯乙烯(PVC-U)塑料管道系统用溶剂型胶粘剂
QB/T 2803—2006 硬质塑料管材弯曲度测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278—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无铅管材 un-leaded pipe
以聚氯乙烯(PVC)树脂为主要原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含铅助剂的管材。
4材料
4材料
4.1 生产管材的材料应为硬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混配料应以聚氯乙烯(PVC)树脂为主,加入必要的助剂,助剂应分散均匀。
注:混配料部分性能参见附录A。
4.2 PVC树脂应符合GB/T 5761—2006的要求,且K值应不小于64。
4.3 允许少量使用本厂生产同种产品产生的清洁回用料。
4.4 连接用胶粘剂应符合QB/T 2568—2002的要求。
4.5 弹性密封圈应符合GB/T 21873—2008的要求。
5产品分类
6要求
6 要求
6.1 外观
管材内外壁应光滑,无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管材两端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6.2 颜色
管材一般为白色或灰色,其他颜色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 规格尺寸
6.3.1 管材平均外径、壁厚和不圆度
管材平均外径、壁厚和不圆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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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管材长度
管材长度L一般为4m或6m,其他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管材长度不允许有负偏差。示意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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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弯曲度
管材弯曲度应不大于0.5%。
6.3.4 管材承口尺寸
6.3.4.1 胶粘剂连接型管材承口尺寸
胶粘剂连接型管材承口尺寸应符合表2规定,示意图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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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 弹性密封圈连接型管材承口尺寸
弹性密封圈连接型管材承口尺寸应符合表3规定,示意图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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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管材物理力学性能
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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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系统适用性
弹性密封圈连接型承口,应进行水密性、气密性的系统适用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表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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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铅限量
无铅管材的铅限量值应不大于200mg/kg。
7试验方法
7 试验方法
7.1 状态调节
除有特殊规定外,按GB/T2918—1998规定,在(23±2)℃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至少24h,并在同样条件下进行试验。
7.2 外观和颜色
目测。
7.3 管材尺寸测量
7.3.1 平均外径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如有争议,以π尺测量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
7.3.2 壁厚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
7.3.3 管材长度
按GB/T 8806—2008规定,用精度不低于1mm的卷尺测量。
7.3.4 不圆度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不圆度的测量应在管材出厂前进行。
7.3.5 管材承口尺寸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承口平均内径在承口中部测量。
7.3.6 弯曲度
按QB/T 2803—2006规定测量。
7.4 密度
按GB/T 1033.1—2008中A法规定试验。
7.5 维卡软化温度
按GB/T 8802—2001规定试验。
7.6 纵向回缩率
按GB/T 6671—2001中方法B规定试验。
7.7 拉伸屈服应力
按GB/T 8804.2—2003规定试验。
7.8 断裂伸长率
按GB/T 8804.2—2003规定试验。
7.9 落锤冲击试验
按GB/T 14152—2001规定试验。试样预处理温度为(0±1)℃,落锤质量和下落高度应符合表6规定,锤头类型:dn<110mm时取d25型,dn≥110mm时取d90型。沿管道圆周方向等距离画出规定数量的冲击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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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系统适用性
7.10.1 水密性
按附录B规定试验。
7.10.2气密性
按附录C规定试验。
7.11 铅限量
按GB/T 26125—2011第8章规定试验。应采用密闭酸消解系统进行样品前处理,通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或原子吸收光谱法(AAS)进行铅含量的测定。如有争议,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试验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
8检验规则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组批
用相同混配料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类型的管材作为一批。当dn≤75 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80000m;75mm<dn≤160mm,每批数量不超过50000m;当160mm<dn≤315 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30000 m。如果生产7天仍不足规定数量,以7天产量为一批。
8.3 出厂检验
8.3.1 出厂检验项目为6.1~6.3及6.4中的密度、纵向回缩率和落锤冲击试验。
8.3.2 6.1~6.3按GB/T 2828.1—2012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4.0。抽样方案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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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在8.3.2计数抽样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样品进行6.4中的密度、纵向回缩率和落锤冲击试验。
8.4 型式检验
8.4.1 尺寸组
按表8规定对管材尺寸进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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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检验按表8规定选取每一尺寸组中任一规格的管材进行试验,该试验结果即代表尺寸组内所有规格产品相应项目的检验。每次型式检验的规格在每个尺寸组内轮换。
8.4.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章的全部技术要求。按8.3.2规定对样品进行6.1~6.3中各项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6.4~6.5中的各项检验。无铅管材还应进行6.6的检验。
8.4.3 检验
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8.5 判定规则
8.5.1 6.1~6.3的检验不符合表7规定时则判该批不合格,6.4~6.5中除落锤冲击试验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时,则在该批中随机抽取双倍样品对该项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
8.5.2 无铅管材不符合6.6的要求,则判该批无铅管材不合格。
9标志、运输及贮存
9 标志、运输及贮存
9.1 标志
每根管材上应含有至少一处完整标志,标志间距应不大于2 m,且管材上至少应有下列永久性标志:
a) 生产厂名(或简称)和商标;
b)产品名称,至少应包含“建筑排水用PVC-U”;
c) 管材应注明“无铅”或“含铅”;
d) 产品规格;
e) 本部分标准编号;
f) 生产日期或批号。
9.2 运输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时,不应受到撞击、曝晒、抛摔和重压。
9.3 贮存
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远离热源。承口部位宜交错放置,避免挤压变形。当露天存放时,应遮盖,防止曝晒。
附录A(资料性附录)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用混配料部分性能
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密性试验方法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水密性试验方法
B.1 原理
试样为管材和/或管件连接包含至少一个弹性密封圈连接型接头的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受给定的内部压力作用,通过检查试样的密封情况来验证其密封性能。
B.2 设备
B.2.1 端部密封装置
尺寸和密封方式应能与组合试样连接配合,装置不应对试样施加轴向力,防止试样组件和装置在受压下发生脱离。装置质量不应影响试样角度偏转(见B.4.2)。
B.2.2 液压源
与至少一端带封堵的装置端部相连,能按B.4.3逐渐均匀升压至所需压力,并在试验时间内能保持恒定在规定压力-1%~+2%范围内(见B.4)。
B.2.3 排气阀
当对试样施加静液压时起排气作用。
B.2.4 压力测量装置
用于检查试验压力是否符合规定所需压力(见B.2.2和B.4)。
B.3 试样
B.3.1 试样制备
试样为管材和/或管件连接包含至少一个弹性密封圈连接型接头的系统。试样组装方式见图B.1,为便于排气,试样安装时可保持一定倾斜角,但不应超过12°。
试样应按生产厂的说明进行连接,应尽可能由最小直径的插口(在公差允许范围内)和最大直径的承口装配而成。应测量并记录所取的插口和承口直径。
B.3.2 试样数量
试样数量为一个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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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步骤
B.4.1 在(23±5)℃的环境温度下,用自来水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自来水不应在试样表面凝结。
B.4.2 将试样安装到试验装置上,若允许在试样接头处发生一定角度的轴向偏转,调节试样使之处于最大偏转角度状态。接头最大偏转角度按厂家说明。
B.4.3 将水充满试样,同时排出试样内部空气,然后按下列方法施加静液压力:
a) 对于二次加工管件:除非相关标准中特别规定,迅速升压至50 kPa并保持该压力至少1 min;
b) 对于非二次加工的管材和/或管件连接试样:在15 min内逐渐平缓升压至50 kPa并保持该压力至少15 min。
B.4.4 按B.4.3进行试验时,应检查并记录试样连接处渗漏情况。
B.4.5 卸压,排出水后拆卸试验装置,检查并记录被测试样外观的任何变化情况。
B.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a) GB/T 5836的本部分编号;
b) 试样的各连接组件的标志(如管件、管材和用于连接的密封元件),以及各自的公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
c) 环境温度(见B.4.1),单位为摄氏度(℃);
d) 试验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e) 加压时间,单位为分(min);
f) 偏转角度(可行时)(见B.4.2);
g) 结果表述:“接头无渗漏”,如有渗漏,记录渗漏迹象或破坏情况及其发生位置与发生时的压力;
h) 在试验过程中或试验结束时,试样各部分的外观变化;
i) 可能影响结果的各种因素,如意外情况或本附录未规定的操作细节;
j) 试验日期。
附录C(规范性附录)气密性试验方法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气密性试验方法
C.1 原理
试样为管材和/或管件连接包含至少一个弹性密封圈连接型接头的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受给定的内部压力作用,通过检查试样的密封情况来验证其密封性能。
C.2 设备
C.2.1 端部密封装置
尺寸和密封方式应能与组合试样连接配合,装置不应对试样施加轴向力,防止试样组件和装置在受压下发生脱离。装置质量不应影响试样的角度偏转(见C.4.7)。
C.2.2气压源
通过截流阀与至少一端带封堵的装置端部相连,能保持恒定在规定压力的士10%范围内(见C.4)。
C.2.3 压力测试装置
用于检查试验压力是否符合规定所需压力(见C.2.2和C.4)。
C.2.4 进水及排水装置
各自通过截流阀与密封装置连接,可使试样内部达到适当水位(见图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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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试样
C.3.1 试样制备
试样为管材和/或管件连接,包含至少一个弹性密封圈连接型接头的系统。试样的管材部分或插口管件部分通过两夹板固定后,一端用带进水口和进气口的堵头封堵,另一端与带承口的管件或管材连接,带承口管件或管材的另一端用带排水口和截流阀的堵头封堵(见图C.1)。
试样应按生产厂的说明进行连接,试样应尽可能由最小直径的插口(在公差允许范围内)和最大直径的承口装配而成。
应测量并记录所取的插口和承口直径。
C.3.2 试样数量
试样数量为一个组件。
C.4 步骤
C.4.1 在(23±5)℃的环境温度下,用自来水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C.4.2 将试样水平安装到试验装置上(见图C.1)。
C.4.3 在插口和承口端部抹上肥皂水或其他渗漏示踪剂,然后用干布把多余皂液或示踪剂擦干。
C.4.4 打开排水口,同时关闭进气口。
C.4.5 打开进水口,当试样注满一半水时(可通过排水口是否出水确认),关闭进水口和排水口。
C.4.6 打开进气口,在环境温度下升压至(10±1)kPa(见C.4.1)。
C.4.7 保持该压力5min,然后手动轴向偏转试样未固定部分(见图C.1承口部分)至最大偏转角度,最大偏转角度由生产厂提供。分别在一周的0°、90°、180°和270°(见图C.2)四个位置进行角向偏转,并保压1 min。
C.4.8 按C.4.4~C.4.7进行试验时,应检查并记录试样连接处渗漏情况,渗漏情况可通过肥皂水检测。
C.4.9 卸压,排出水后拆卸试验装置,检查并记录被测试样外观的任何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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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a) GB/T 5836的本部分编号;
b) 试样的各连接组件的标志(如管件、管材和用于连接的密封元件),以及各自的直径,单位为毫米(mm);
c) 环境温度(见C.4.1),单位为摄氏度(℃);
d) 试验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e) 加压时间,单位为分(min);
f) 偏转角度(见C.4.7);
g) 结果表述:“接头无渗漏”;如有渗漏,记录渗漏迹象或破坏情况及其发生位置和发生时的压力;
h) 在试验过程中或试验结束时,试样各部分的外观变化;
i) 可能影响结果的各种因素,如意外情况或本附录未规定的操作细节;
j) 试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