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 19-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上传时间:2022-10-14 实施时间: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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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cold-drawn low-carbon wires

JGJ 19-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511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9-2010,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19-92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3月1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钢丝焊接网;5.钢筋骨架;6.附录。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规程技术内容的变化,将规程更名为《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取消冷拔低合金钢丝,冷拔低碳钢丝不再作为预应力钢筋使用,仅保留CDW550一个强度级别的冷拔低碳钢丝;增加了预应力混凝土桩、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及环形混凝土电杆的配筋构造;补充了钢丝焊接网、焊接骨架的加工及验收和受力钢丝焊接网的构造基本规定。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结构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1总则

1

1.0.1 为了在冷拔低碳钢丝的应用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冷拔低碳钢丝的加工、验收及其在建筑工程、混凝土制品中的应用。

1.0.3 冷拔低碳钢丝在建筑工程、混凝土制品中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2.1

2.1.1 冷拔低碳钢丝 cold-drawn low-carbon wire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或热轧光圆钢筋经一次或多次冷拔制成的光圆钢丝。

2.1.2 钢丝焊接网 welded wire fabric

具有相同或不同直径的纵向和横向冷拔低碳钢丝以一定间距相互垂直排列,全部交叉点均用电阻点焊制成的网片。

2.1.3 焊接骨架welded wire cage

螺旋筋或环向钢筋与纵向钢筋用滚焊机并采用电阻点焊制成的空间骨架。

2.1.4 面缩率reduction ratio of area

冷拔低碳钢丝拉拔后的面积缩减量与原始面积的比率。

2.2 符号

2.2

2.2.1 材料性能

钢丝伸长率;

受拉钢丝面积;

冷拔低碳钢丝的强度标准值;

冷拔低碳钢丝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2.2.2 几何参数

钢丝直径;

受拉钢丝焊接网的锚固长度。

3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冷拔低碳钢丝宜作为构造钢筋使用,作为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使用时应采用钢丝焊接网。冷拔低碳钢丝不得作预应力钢筋使用。

3.1.2 作为箍筋使用时,冷拔低碳钢丝的直径不宜小于5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构造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1.3 采用冷拔低碳钢丝的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预应力混凝土桩、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环形混凝土电杆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取值。

3.1.4 混凝土构件中冷拔低碳钢丝构造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指钢丝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混凝土制品内外表面的冷拔低碳钢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混凝土桩(包括管桩、方桩)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外径或边长为300mm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要求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20mm。

2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管壁为40mm~100mm时不应小于15mm,管壁大于100mm时不应小于20mm;管壁小于40mm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要求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10mm。

3 环形混凝土电杆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4 除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混凝土制品,可根据其使用功能参考本条内容确定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1.5 作为砌体结构中夹心墙叶墙间的拉结钢筋或拉结网片使用时,冷拔低碳钢丝应进行防腐处理,其直径、间距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

3.2 钢丝性能

3.2  钢丝性能

3.2.1  冷拔低碳钢丝的强度标准值fstk应由未经机械调直的冷拔低碳钢丝抗拉强度表示。强度标准值fstk应为550N/mm2,并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钢丝焊接网和焊接骨架中冷拔低碳钢丝抗拉强度设计值fy应按表3.2.1的规定采用。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

表3.2.1  钢丝焊接网和焊接骨架中冷拔低碳钢丝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3.2.2  CDW550级冷拔低碳钢丝的直径可为:3mm、4mm、5mm、6mm、7mm和8mm。直径小于5mm的钢丝焊接网不应作为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钢筋使用;除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环形混凝土电杆外,不应使用直径3mm的冷拔低碳钢丝;除大直径的预应力混凝土桩外,不宜使用直径8mm的冷拔低碳钢丝。冷拔低碳钢丝及钢丝焊接网的公称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应按本规程附录A采用。

3.2.3  CDW550级冷拔低碳钢丝的弹性模量应取2.0×105 N/mm2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 19-2010

3.3 钢丝加工及验收

3.3 钢丝加工及验收

3.3.1 冷拔低碳钢丝的母材可采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或热轧光圆钢筋。

3.3.2 冷拔低碳钢丝母材进厂及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现行国家标准《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 或《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的规定抽取试样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母材进厂及进场后应按生产单位分牌号、规格堆放和使用。当有关标准对检验批量及抗拉强度未作规定时,进厂及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重量不应大于60t;

2 抗拉强度不应小于370N/mm2

3.3.3 母材的外观质量不应影响拔丝加工。当母材的焊接性能不良或发生脆断时,应按相关标准进行专项检验。

3.3.4 冷拔低碳钢丝的母材牌号及直径可按表3.3.4的规定确定。冷拔加工时,每次拉拔的面缩率不宜大于25%。

表3.3.4 母材的牌号与直径

3.3.5 母材冷拔前应经过除锈。拔丝过程中不得进行退火。母材如需对焊时,应采用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牌号的母材。

3.3.6 冷拔低碳钢丝验收应按同一生产单位、同一原材料、同一直径,且不应超过30t为1个检验批进行抽样检验,并检查母材进厂或进场检验报告。每个检验批的检验项目为表面质量、直径偏差、拉伸试验(包含量测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反复弯曲试验。

3.3.7 每个检验批冷拔低碳钢丝的表面质量应全数目测检查。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毛刺及影响力学性能的锈蚀、机械损伤。对表面质量不合格的冷拔低碳钢丝,经处理并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3.8 每个检验批应抽取不少于5盘的进行直径偏差检验,每盘钢丝抽取1点量测钢丝直径,该点钢丝实测直径取两个垂直方向的平均值。冷拔低碳钢丝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8的规定。有不合格的检验批应逐盘检验,合格盘可用于工程。量测钢丝直径的仪器精度不应低于0.01 mm,直径平均值计算应修约至0.01 mm。

表3.3.8 冷拔低碳钢丝直径允许偏差(mm)

3.3.9 每个检验批的冷拔低碳钢丝拉伸试验和反复弯曲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批应抽取不少于3盘的冷拔低碳钢丝进行拉伸试验和反复弯曲试验。每盘钢丝中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再取2个试样:1个试样进行拉伸试验,1个试样进行反复弯曲试验。冷拔低碳钢丝拉伸试验、反复弯曲试验的性能要求应符合表3.3.9的规定。

表3.3.9 冷拔低碳钢丝拉伸试验、反复弯曲试验的性能要求

注:1 抗拉强度试样应取未经机械调直的冷拔低碳钢丝;

2 冷拔低碳钢丝伸长率测量标距对直径3mm~6mm的钢丝为100mm,对直径7mm、8mm的钢丝为150mm。

2 检验批的所有试样都合格时,判定该检验批检验合格。当检验项目有1个试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在未抽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原抽样数量的双倍进行该项目复检,如复检试样全部合格,判定该检验项目复检合格。对于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检验批应逐盘检验,合格盘可用于工程。

3 冷拔低碳钢丝的拉伸试验、反复弯曲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金属材料 线材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 238的有关规定执行。计算抗拉强度时取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如拉伸试样在夹头内或距钳口2倍直径以内断裂,则判定试验无效,应重新取样。测量伸长率标距的仪器精度不应低于0.1mm,测得的伸长率应修约到0.5%。

4钢丝焊接网

4.1 构造规定

4 钢丝焊接网

4.1 构造规定

4.1.1 钢丝焊接网在混凝土结构中作为构造钢筋使用时,其钢丝直径不应小于4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构造钢丝焊接网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00mm;搭接长度不应少于1个网格,且不应小于200mm。

4.1.2 钢丝焊接网在混凝土结构中作为防裂钢筋使用时,钢丝间距不宜大于150mm,并应按受力钢丝焊接网的要求与周边钢筋搭接或在周边构件中锚固。

4.1.3 钢丝焊接网可作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与墙体连接处的拉结钢筋网片使用,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网片纵筋直径不应小于4mm,横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2 网片伸入墙内不应小于1m;

3 网片与网片之间沿墙高的间距不应大于600mm。

4.1.4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中的构造钢丝焊接网应与其他受力钢筋、构件可靠连接。

4.1.5 钢丝焊接网作为受力钢筋使用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构造基本规定。

4.2 加工及验收

4.2 加工及验收

4.2.1 钢丝焊接网宜采用自动焊网机并用电阻点焊的方式加工。

4.2.2 钢丝焊接网验收应按同一生产单位、同一原材料、同一生产设备,且不超过30t为1个检验批进行抽样检验,并检查冷拔低碳钢丝检验合格报告。每个检验批应抽取5%且不少于3张网片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作为受力筋使用的钢丝焊接网,每个检验批尚应随机抽取1张网片进行拉伸试验(包含量测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反复弯曲试验及抗剪试验。

4.2.3 钢丝焊接网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丝焊接网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2 钢丝焊接网交叉点开焊数量不应超过整张网片交叉点总数的1%;任一根钢丝上开焊点数不得超过该根钢丝上交叉点总数的50%;钢丝焊接网最外边钢丝上的交叉点不得开焊。

4.2.4 钢丝焊接网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钢丝焊接网的尺寸允许偏差

4.2.5 钢丝焊接网拉伸试验和反复弯曲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所抽取网片的纵、横向钢丝上各截取2根,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和反复弯曲试验。每个试样应含有不少于1个焊接点,钢丝焊接网试样长度应足以保证夹具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80mm(图4.2.5)。

图4.2.5 钢丝焊接网拉伸试样 1—夹具范围

2 拉伸试验结果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500N/mm2,拉伸试验中伸长率实测值和反复弯曲试验应符合本规程第3.3.9条对于冷拔低碳钢丝的要求。

3 检验批的所有试样都合格时,可判定该检验批检验合格。当检验项目有1个试验项目不合格时,应从该批钢丝焊接网的同一型号网片中再取双倍试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如复检试样全部合格,可判定检验项目复检合格。

4 拉伸试验、反复弯曲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金属材料 线材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 238的有关规定执行。

4.2.6 钢丝焊接网抗剪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所抽取网片的同一根非受力钢丝(或直径较小的钢丝)上随机截取3个试样进行试验。每个试样应含有1个焊接点,钢丝焊接网试样长度应足以保证夹具范围之外的受力钢丝长度不小于200mm(图4.2.6)。

图4.2.6 钢丝焊接网抗剪试样

1—非受力钢丝(或直径较小的钢丝);2—受力钢丝;3—夹具范围

2 受力钢丝焊接网焊点的抗剪力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第B.0.4条的有关规定,可在本规程附录C推荐的抗剪试验专用夹具示意图中选取一种夹具进行试验。抗剪力的试验结果应按3个试样的平均值计算。

3 试验结果平均值合格时,可判定该检验批检验合格。当不合格时,应从该批钢丝焊接网的同一型号网片中再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如复检试验结果平均值合格,可判定复检合格。

5钢筋骨架

5.1 预应力混凝土桩

5 钢筋骨架

5.1 预应力混凝土桩

5.1.1 冷拔低碳钢丝可用作预应力混凝土桩中焊接骨架的螺旋筋。

5.1.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螺旋筋直径不应小于表5.1.2规定的数值。

表5.1.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螺旋筋的最小直径

注:表中桩的型号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 13476确定。

5.1.3 钢筋骨架中螺旋筋的螺距在管桩两端2m范围内为45mm,其余范围内为80mm。

5.2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5.2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5.2.1 冷拔低碳钢丝可用作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中焊接骨架的纵向钢筋及环向钢筋。

5.2.2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钢筋骨架的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向钢筋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冷拔低碳钢丝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3.2.1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2 环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3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且不应大于管壁厚度的3倍;

3 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且不应少于6根,滚焊钢筋骨架中纵向钢筋的环向间距不应大于400mm。

5.2.3 公称内径小于等于1000m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宜采用单层配筋,配筋位置宜在距管内壁2/5壁厚处;公称内径大于1000m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宜采用双层配筋。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 19-2010

5.3 环形混凝土电杆

5.3 环形混凝土电杆

5.3.1 冷拔低碳钢丝可用作环形混凝土电杆中钢筋骨架的螺旋筋、架立圈筋。

5.3.2 环形混凝土电杆钢筋骨架的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旋筋应设置在纵向钢筋外侧,并应通长配置。螺旋筋的直径宜为3mm~6mm,间距不宜大于120mm,距两端各1.5m之内的间距不宜大于70mm。

2 架立圈筋应设置在纵向钢筋内侧。架立圈筋的直径宜为5mm~8mm,间距对于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宜大于500mm,对于预应力、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电杆不宜大于1000mm。

5.4 加工及验收

5.4 加工及验收

5.4.1 当冷拔低碳钢丝用作预应力混凝土桩、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环形混凝土电杆中钢筋骨架的螺旋筋、环向钢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首圈应密缠1~3圈,其与端头的距离不应大于设计要求的螺旋筋、环向钢筋的最小间距;

2 螺旋筋、环向钢筋需要搭接时,应在搭接处重复1圈。

5.4.2 冷拔低碳钢丝钢筋骨架应采用自动滚焊机并用电阻点焊的方式成型。根据工艺需要,环形混凝土电杆也可采用绑扎成型。

5.4.3 冷拔低碳钢丝钢筋骨架验收应按每台班为1个检验批进行抽样检验,并检查冷拔低碳钢丝检验合格报告。每个检验批应全数检查外观质量,并应抽取不少于3个钢筋骨架进行尺寸偏差检查。

5.4.4 钢筋骨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骨架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2 对于焊接骨架,钢筋骨架中纵向钢筋与螺旋筋、环向钢筋的交叉点中所有的开焊点均应以铁丝绑紧;

3 对于绑扎骨架,钢筋骨架中纵向钢筋与螺旋筋的所有交叉点均应绑紧。

5.4.5 钢筋骨架的尺寸偏差检验应量测螺旋筋、环向钢筋的间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5的规定。

表5.4.5 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

 附录A冷拔低碳钢丝及钢丝焊接网的公称截面面积、理论重量

附录A 冷拔低碳钢丝及钢丝焊接网的公称截面面积、理论重量

表A-1 冷拔低碳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理论重量

表A-2 常用尺寸钢丝焊接网的理论重量

注:本表中钢丝焊接网的纵向钢丝、横向钢丝的直径相同。

 附录B受力钢丝焊接网的构造基本规定

附录B 受力钢丝焊接网的构造基本规定

B.0.1 受力钢丝焊接网的配筋数量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B.0.2 受力钢丝焊接网在混凝土构件中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B.0.3 配置受力钢丝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拉钢丝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20%。

B.0.4 受力钢丝焊接网焊点的抗剪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F≥150As (B.0.4)

系数150的单位为N/mm2

式中:F——实测抗剪力(N);

As——受拉钢丝面积(mm2)。

B.0.5 受力钢丝焊接网在锚固长度范围内应有不少于两根横向钢丝,且较近1根横向钢丝至计算截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图B.0.5),纵向受拉钢丝焊接网的锚固长度la不应小于表B.0.5规定的数值,且不应小于200mm。

图B.0.5 受力钢丝焊接网的锚固

注:图中尺寸单位为mm,F代表拉力。I—计算截面

表B.0.5 纵向受拉钢丝焊接网最小锚固长度la(mm)

注:d为纵向受力钢丝直径(mm)。

B.0.6 受力钢丝焊接网在受力方向的搭接接头应设置在受力较小处。搭接范围内两网片最外边横向钢丝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两个网格,也不应小于本规程第B.0.5条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的1.3倍,且不应小于200mm。对于受力的钢丝焊接网,当搭接区内一张网片无横向钢丝且无附加锚固构造措施时,不得采用搭接。

B.0.7 受力钢丝焊接网在非受力方向的分布钢丝的搭接,在搭接范围内两张网片最外边受力钢丝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个网格,且不应小于100mm。

B.0.8 配筋砌体结构中应用的受力钢丝焊接网应采用直径不小于4mm的冷拔低碳钢丝,钢丝焊接网中钢丝的间距不应小于30mm,且不应大于120mm。配筋砌体结构的其他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

 附录C推荐采用的抗剪试验专用夹具示意图

附录C 推荐采用的抗剪试验专用夹具示意图

C.0.1 冷拔低碳钢丝焊接网的抗剪试验夹具可根据加工条件,任选抗剪夹具Ⅰ型、抗剪夹具Ⅱ型、抗剪夹具Ⅲ型中的一种(图C.0.1-1~图C.0.1-3)。仲裁试验应采取抗剪夹具Ⅲ型(图C.0.1-3)。

图C.0.1-1 抗剪夹具Ⅰ型

图C.0.1-2 抗剪夹具Ⅱ型

图C.0.1-3 抗剪夹具Ⅲ型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 19-2010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5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

6 《金属材料 线材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 238

7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

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

9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 1499.3

10 《环形混凝土电杆》GB/T 4623

11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

12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 13476

1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

14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 197

15 《混凝土制品用冷拔低碳钢丝》JC/T 540

16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JC 888

17 《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 923

 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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