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assembled
truss formwork-support
JGJ/T 389-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39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89-2016,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15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荷载;5 结构设计计算;6 构造要求;7 安装与拆除;8 检查与验收;9 安全管理。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德建大厦,邮编:253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永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晟元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联东模板有限公司
中国模板协会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胡兆文 居平国 靳海洋 施炳华 周学军 奚友方 王斌 洪彩葵 马志新 夏凯 于静 朱水勇 霍振伟 唐志勃 桑长利 蒋开先 金佐明 王安国 谭金森 穆立春 厉明山 李本贞 刘书建 沈兵瑞 潘法兴 于付振 杨融谦 苏钢 王玉虎 姜晔 蒋凤昌 苏海州 张刚权 安庆九 元文新 王振喜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应惠清 陈红 孙宗辅 葛兴杰 陈春雷 刘新玉 阎琪 廖永 张有闻 卓新 潘延平 何穆 刘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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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
JCJ/T389-2016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JGJ/T389-201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15日以第139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施工、监理、设计、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总则
1.0.1 为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设计和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安全生产、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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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本条是编制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的目的。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中混凝土梁板结构采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设计、施工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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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本条明确本规程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中混凝土梁板结构采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设计、施工与安全。
1.0.3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设计、施工与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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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本条明确了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设计、施工与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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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所规定的术语和符号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通用符号标准》GB/T50132中规定编写的,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了一些内容。
2.1.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 assembled truss formwork-support
由组装式水平桁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及其配件组合而成的用于支撑现浇混凝土梁板模板的支架。
2.1.2 组装式水平桁架 assembled horizontal truss
由水平桁架单元通过螺栓组装而成的不同跨度的桁架,简称水平桁架。
2.1.3 托梁桁架 trimmer beam truss
位于混凝土梁两侧承托其模板系统的水平桁架。
2.1.4 组装式竖向桁架 assembled vertical truss
由不同类型的竖向桁架单元按一定顺序承插,并使用定型横杆水平承插连接而成的竖向支架,简称竖向桁架。
2.1.5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 vertical truss hybrid support
由竖向桁架及其上部承插连接的扣件式钢管架体组合而成的竖向支架。
2.1.6 交叉支撑 cross support
竖向桁架间纵向连接的交叉斜杆。
2.1.7 连接托撑 connection forkhcad
承插于落地立杆或多跨楼板模板中间竖向支撑顶端,与水平桁架端部螺栓连接的可调节尺寸的杆件。
2.1.8 顶部托撑 top forkhead
承插于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端,承托水平桁架端杆的可调节尺寸的杆件。
2.1.9 桁架基本跨度 basic span of truss
组装式水平桁架端部节点板间的距离。
2.2 符号
2.2.1 荷载、荷载效应
Fwf——作用于竖向桁架立杆的风荷载设计值;
Fwkf——作用于竖向桁架立杆的风荷载标准值;
Fwmi——作用于模板上的风荷载标准值;
G1——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模板系统自重;
G2——新浇筑混凝土自重;
G3——钢筋自重;
Ghi——倾覆验算不同阶段水平桁架所承托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总和;
Gli——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承托混凝土梁模板、钢筋自重标准值;
k1、k2、k3——分别为在水平桁架上弦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各杆件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
kG1、kG2、kG3——分别为水平桁架自重产生的各杆件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
M——弯矩值;
Mr——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抗倾覆力矩设计值;
M0——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倾覆力矩设计值;
mw——单位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最大弯矩;
mwk——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Mrk——计算单元抗倾覆力矩标准值;
M0k——计算单元在风荷载作用下的倾覆力矩标准值;
N——轴心力设计值;
NGk、VGk、MGk——分别为水平桁架杆件在永久荷载作用下产生的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
NQk、VQk、MQk——分别为水平桁架杆件在可变荷载作用下产生的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
NGik——分别为由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及模板系统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产生的立杆轴向力标准值;
Ni——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自重标准值;
Nk——轴向力标准值。
NQ1k——由施工荷载产生的立杆轴向力标准值;
NQ2k——由附加水平荷载产生的立杆轴向力标准值;
Nv、Nt——单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和拉力设计值;
Nbv、Nbt——单个螺栓的抗剪、抗拉承载力设计值;
Nwfk——由风荷载产生的立杆最大轴向力标准值;
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设计值;
Q1——施工荷载;
Q2——附加水平荷载;
Q3——风荷载;
q——作用在水平桁架上弦的均布荷载标准值;
q'——作用于水平桁架上弦的均布荷载标准值(q)与单位线荷载之比,单位线荷载按1.0kN/m取值;
Rd——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Sd——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Gjk——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
SQik——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
υmax——单位均布永久荷载作用下水平桁架最大挠度值;
υG,max——水平桁架自重作用下最大挠度值;
wk——风荷载标准值;
w'k——作用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的风荷载标准值与单位风荷载标准值之比;
wo——基本风压值;
wmk——作用于竖向模板的风荷载标准值。
2.2.2 设计指标
f——钢材抗弯、抗压、抗拉强度设计值;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bt、fbv——螺栓的抗拉、抗剪强度设计值;
αf,lim——水平桁架挠度限值。
2.2.3 几何参数
A——杆件的毛截面面积;
Ad——立杆底座面积;
An——杆件的净投影面积;
As——落地立杆或托梁桁架立杆的毛截面面积;
Aw——桁架间混合支撑轮廓面积;
A0——杆件的净截面面积;
Al——竖向桁架单根立杆的毛截面面积;
d——螺栓杆直径;
de——螺杆螺纹处最小直径;
hmi——梁模板的高度;
hi——梁底水平杆至支撑底端的距离;
h0——参与组装的最大竖向桁架单元高度;
I——竖向桁架立杆换算截面惯性矩;
i——截面回转半径;
la——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宽度;
lb——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纵向间距;
l'b——竖向桁架纵距(lb)与纵向立杆单位间距的比值,纵向立杆单位间距取值为1.0m;
l0——计算长度;
W——截面模量;
Ws——立杆的截面模量;
Wt——竖向桁架立杆的截面模量;
k——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横向排数;
λ——长细比。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Cu——螺栓受力不均匀系数;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挡风系数;
φ——稳定系数;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η——系数;
μ——立杆计算长度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μst——迎风面桁架体型系数;
μstw——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整体体型系数;
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γQ——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ψc——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3基本规定
3.0.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水平桁架单元、竖向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的材质与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 476的规定。选用规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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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水平桁架单元、竖向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的各项技术指标,在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中均有规定,为便于施工现场使用,将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中水平桁架单元、竖向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作为本规程附录A列入。
3.0.2 水平桁架中所使用的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螺栓的等级不应低于5.6级,其规格应采用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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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本规程水平桁架各组装节点连接均采用于普通螺栓连接,在螺栓孔距满足构造要求的情况下,为保证连接螺栓的承载能力采用M12型5.6级及以上等级普通螺栓,具有一定安全储备。
3.0.3 水平桁架的组装、竖向支撑点的设置及作用于水平桁架上弦的永久荷载标准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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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水平桁架单元及其构配件组装后形成不同基本跨度桁架工况,在端部设置不同的水平桁架端杆后,可确定水平桁架的竖向支撑点的位置,使桁架内力分析有了支座条件。
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相关规定,在混凝土梁板施工阶段,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楼板所承受的荷载除施工活荷载之外,主要荷载为混凝土结构的恒荷载。在假定一定的施工活荷载后,计算水平桁架承载力,从而确定了混凝土楼板结构的厚度,并以本规程附录B的形式列出供施工人员参考。
3.0.4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搭设应根据工程实际,宜按本规程附录C规定选用。
3.0.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地基或楼板应满足安全承载要求。
3.0.6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构造设计,应能保证结构体系的稳定。
3.0.7 由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承托的混凝土梁截面高度不应大于1000mm,宽度不应大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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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本规程规定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端承托混凝土梁截面宽度不应大于500mm,是因为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结构两立杆中心距离为900mm,混凝土梁截面宽度超过500mm后,梁模板木方、主楞、对拉螺栓等施工困难。而当梁截面高度超过1000mm,混合支撑的上部悬臂高度太大,容易造成混合支撑的上部失稳破坏,稳定承载力降低。
3.0.8 水平桁架单跨基本跨度不应大于5.0m,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底端至水平桁架上弦杆中心线距离不应大于5.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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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在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中,桁架单元规格、尺寸设计是按组装后最大基本跨度5.0m,所承受的最大荷载是按水平桁架间距为600(900)mm,楼面板厚度240(120)mm施工时所承担的荷载,在此荷载作用下桁架节点、杆件不应出现破坏或失稳,挠度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当楼板跨度大于5.0m时,可依据本规程第6.1.3条的多跨楼板模板支撑方法实现。
本规程中所用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两立杆中心距离为900mm,当支撑高度为5.8m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高宽比为6.4,大于3,为此应采取整体稳定加固措施设置剪刀撑。经试验验证当5.8m高时,采取适当构造措施后,稳定承载力满足规定的荷载要求。
3.0.9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中的扣件式钢管支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
3.0.10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荷载
4.1 荷载分类
4.1.1 作用于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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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本规程将作用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荷载划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两大类。
4.1.2 永久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模板系统自重G1;
2 新浇筑混凝土自重G2;
3 钢筋自重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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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模板系统自重应分为现浇混凝土梁模板系统自重和现浇混凝土楼板模板系统自重。混凝土楼板模板自重应根据模板系统种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当采用新材料时,模板的自重应根据实际计算确定。虽然现行国家标准中也规定了梁模板的取值,但由于混凝土梁截面尺寸变化范围较大,因此梁模板应根据梁的截面尺寸按实际采用材料的规格、数量计算确定。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自重包括组装式水平桁架及构配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重量,计算时应根据不同部位分别计算。
4.1.3 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荷载Q1;
2 附加水平荷载Q2;
3 风荷载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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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将可变荷载分为三类:施工荷载、附加水平荷载、风荷载。其中,施工可变荷载包括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产生的荷载。对附加水平荷载本规程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相关规定划分与取值,应包括泵送混凝土或不均匀堆载等因素产生的水平荷载。风荷载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计算。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389-20164.2 荷载标准值与荷载分项系数
4.2.1 永久荷载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系统应按材料自重取值;
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按材料、构配件自重取值;
3 新浇筑混凝土应根据混凝土实际重力密度取值,普通混凝土可取24kN/m3;
4 钢筋自重标准值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确定;一般梁板结构,楼板的钢筋自重标准值可取1.1kN/m3,梁的钢筋自重标准值可取1.5kN/m3。
4.2.2 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工程实际确定,且不应小于2.5kN/m2。
4.2.3 附加水平荷载标准值应按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所承受的竖向永久荷载标准值的2%取值,并沿水平方向作用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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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4.2.3永久荷载标准值、施工活荷载标准值及附加水平荷载标准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确定。
4.2.4 作用于组装式桁架模板土撑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μz·μs·wo (4.2.4)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wo——基本风压值(kN/m2),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重现期为n=10所对应的风压值;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取用;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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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本条规定了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风荷载标准值计算方法。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相关规定确定。由于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为临时结构,使用时间较短,因此采用重现期n=10年的基本风压,风振系数取βz=1.0。
4.2.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图4.2.5)风荷载体型系数μs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于风荷载方向的模板的体型系数应取1.3;
2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体型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μstw=μst[(1-η2)/(1-η)] (4.2.5-1)
μst=
μs (4.2.5-2)
式中:μstw——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整体体型系数;
μst——迎风面桁架体型系数;
——挡风系数,
=1.2An/Aw;其中:An为迎风面桁架间杆件净投影面积;Aw为迎风面桁架间混合支撑轮廓面积;1.2为节点面积增大系数;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取1.2;
η——系数,按表4.2.5的规定取值。

4.2.6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4.2.6的规定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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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选用。根据结构特点,混凝土板较厚时,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荷载效应计算时就变成了由永久荷载进行控制的荷载组合,这种情况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要求,相应取γG=1.35。
在抗倾覆验算时,永久荷载产生的是抗倾覆作用效应,是对结构有利的,其荷载的分项系数γG=0.9是比较合适的,而可变荷载是水平荷载作用,对结构是不利的,所以γG=1.4。
4.3 荷载组合
4.3.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设计时,根据正常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取各自最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4.3.2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基本组合的荷载参与项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4.3.2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结构及其构配件的承载能力应考虑模板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施工荷载及风荷载共同作用产生的影响。
当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与周边已浇筑并具有一定强度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如柱或剪力墙结构可靠拉结时,可以不验算整体稳定。对相对独立的组装式支撑,在其高度方向上与周边结构无法形成有效拉结的情况下,可分别计算泵送混凝土或不均匀堆载等因素产生的附加水平荷载(Q2)作用下和风荷载(Q3)作用下组装式支撑的稳定性,以保证及组装式支撑的构造合理性,防止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产生倾覆破坏。
倾覆力矩主要由风荷载和附加水平荷载作用产生,而抗倾覆力矩主要由模板系统及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和钢筋自重作用产生。抗倾覆计算分三种工况进行,第一种工况为模板系统搭设完毕而未绑扎钢筋时,在风荷载作用下产生倾覆的情况;第二种工况为模板系统搭设完毕并且钢筋也绑扎完毕时,在风荷载作用下产生倾覆的情况;第三种工况为混凝土施工阶段,在此阶段,模板上部已经浇筑了部分混凝土,而该部分混凝土产生的自重属于对抗倾覆有利的荷载,另外,混凝土浇筑阶段产生的附加水平荷载较小,因此该阶段不再进行抗倾覆验算。
4.3.3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

式中:Sd——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Gjk——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N);
SQik——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N),其中SQ1k为诸多可变荷载中起控制作用者;
γGj——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主导可变荷载SQ1k的分项系数,取1.4;
ψci——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对于风荷载,取0.6,对于其他可变荷载,取0.7;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4.3.4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效应设计值,标准组合的荷载参与项应符合表4.3.4的要求。

4.3.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5结构设计计算
5.1 一般规定
5.1.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5.1.1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中相关规定编制。
5.1.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结构及构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γ0Sd≤Rd (5.1.2)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05;
Rd——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kN)。
▼ 展开条文说明
5.1.2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中规定的危险等级Ⅱ级考虑,结构重要性系数统一取1.05。
5.1.3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设计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平桁架承载力、挠度验算;
2 拼装节点承载力验算;
3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稳定承载力验算;
4 抗倾覆验算;
5 地基或混凝土楼面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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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本条阐述了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结构设计验算内容。说明如下:
1设计方法
本规程采用了与现行结构规范统一的设计表达形式,因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系临时支撑结构,在荷载和结构方面缺乏系统积累的统计资料,不具备永久结构那样的概率分析条件。为此,针对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工作特点,在确定其抗力设计值时,采用一个综合安全系数,取值为2.4,作为基本依据,经反复调整确定。所以,本规程对竖向桁架混合支撑设计,实质上采用的是属于半概率半经验的设计方法。
2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设计计算
本规程对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只规定了水平桁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设计计算。水平桁架之上的楼板模板及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的混凝土梁的模板等设计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3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地基与基础的设计计算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地基与基础设计时应考虑技术要求、基础构造、地基承载能力、混凝土楼板承载能力计算等内容。
4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抗倾覆验算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倾覆效应类似于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倾覆会带来整体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倾覆。为此,只有保证每跨横向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不倾覆,才能保证整体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不会倾覆。
为有效抵抗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倾覆效应,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高度大于3.6m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间沿横向设置剪刀撑,此时可不进行抗倾覆验算;当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侧向无可靠连接且高度不大于3.6m时,因无横向剪刀撑应进行抗倾覆验算,抗倾覆验算模型如图1、图2所示。


5.1.4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构件强度应按构件的净截面计算,稳定承载力应按构件的毛截面计算。
5.1.5 水平桁架压杆的计算长度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弦杆在水平桁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取节点间距离,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取侧向支撑点间距离;
2 腹杆的计算长度取节点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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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组装式桁架及竖向桁架支撑的杆件平面内计算长度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中相关规定确定的。
5.1.6 水平桁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
1 上弦杆应按压弯构件进行稳定承载力验算;
2 腹杆应按轴心受力构件进行强度和稳定承载力验算;
3 下弦杆应按轴心受拉构件进行强度验算;
4 拼装节点应进行连接强度验算。
▼ 展开条文说明
5.1.6水平桁架是由桁架单元组装而成的,在产品设计时已考虑了组装成一定跨度后,在一定荷载作用下的承载能力。为此,在本规程中应按实际组装工况和桁架竖向支撑点的设置及实际荷载大小进行承载能力验算。
5.1.7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应按压弯构件进行稳定承载力验算,其中弯矩计算可仅考虑风荷载作用,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应按本规程第5.3.4条规定计算。
5.1.8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表5.1.8的规定取值。

5.1.9 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表5.1.9的规定。

5.1.10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中模板系统的设计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 水平桁架
5.2.1 单榀水平桁架(图5.2.1)杆件内力标准值应按组装工况通过结构计算确定,当采用本规程附录A的水平桁架,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永久荷载作用下杆件内力标准值

NGk=kG1+k1q' (5.2.1-1)
VGk=kG2+k2q' (5.2.1-2)
MGk=kG3+k3q' (5.2.1-3)
2 可变荷载作用下杆件内力标准值
NQk=k1q' (5.2.1-4)
VQk=k2q' (5.2.1-5)
MQk=k3q' (5.2.1-6)
式中:NGk、VGk、MGk——分别为水平桁架杆件在永久荷载作用下产生的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
NQk、VQk、MQk——分别为水平桁架杆件在可变荷载作用下产生的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
kG1、kG2、kG3——分别为水平桁架自重产生的各杆件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取值应分别符合本规程附录D表D.0.1、表D.0.2、表D.0.3的规定;
k1、k2、k3——分别为在水平桁架上弦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各杆件轴力、剪力、弯矩标准值,取值应分别符合本规程附录D表D.0.4、表D.0.5、表D.0.6的规定;
q'——作用在水平桁架上弦的均布荷载标准值(q)与单位线荷载之比,单位线荷载按1.0kN/m取值。
5.2.2 水平桁架受拉杆件的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σ=N/A0≤f (5.2.2)
式中:N——轴心力设计值(N);
A0——杆件的净截面面积(mm2);
f——钢材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5.2.3 水平桁架受压杆件的稳定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N/φA≤f (5.2.3)
式中: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受压构件的长细比λ按本规程附录E取值,其中λ=l0/i;
l0——计算长度(mm);
i——受压构件截面回转半径(mm);
A——杆件的毛截面面积(mm2);
f——钢材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5.2.4 水平桁架上弦压弯杆件的稳定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N/φA+M/W≤f (5.2.4)
式中:M——作用于桁架上弦杆的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W——上弦杆毛截面模量(m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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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5.2.4水平桁架受拉、受压、压弯杆件承载力计算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相关规定。
5.2.5 水平桁架下弦杆拼接节点单个螺栓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t≤CuNbt (5.2.5-1)
Nbt=πd2e/4·fbt (5.2.5-2)
式中:Nt——单个螺杆所承受的拉力设计值(N);
Nbt——单个螺栓的抗拉承载力设计值(N);
Cu——螺栓受力不均匀系数,取0.85;
de——螺杆螺纹处最小直径(mm);
fbt——普通螺栓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5.2.6 组装式水平桁架上弦杆拼接节点单个螺栓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v≤CuNbv (5.2.6-1)
Nbv=πd2/4·fbv (5.2.6-2)
式中:Nv——单个螺栓所受的剪力设计值(N);
Nbv——单个螺栓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N);
d——螺栓杆直径(mm);
fbv——螺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5.2.7 组装式桁架端部拼接节点螺栓同时承受剪力和轴向抗力,其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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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5.2.7水平桁架组装拼装节点计算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中相关普通螺栓连接计算的规定,考虑施工现场因素增加了螺栓受力不均匀系数。
5.2.8 水平桁架量大挠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υG,max+υmaxq'≤αf,lim (5.2.8)
式中:υG,max——水平桁架自重作用下最大挠度值(mm),按本规程附录F表F.0.1的规定取值;
υmax——单位均布永久荷载作用下水平桁架最大挠度值(mm),按本规程附录F表F.0.2的规定取值;
αf,lim——水平桁架挠度限值(mm),按本规程第5.2.9条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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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2.8单榀水平桁架为桁架单元拼装而成,组装式桁架内力分析是在建立起力学模型后,输入桁架上弦杆件恒荷载、活荷载,确定边界条件后用力学方法或相关软件进行内力计算。为便于施工现场技术人员使用,避免计算过程中重复性的建模分析,本规程提供了各组装基本跨度下,在不同水平桁架支撑点位置时,单位力作用内力图表,以附录形式分别绘制水平桁架自重及单位力作用下的轴力、剪力、弯矩图,利用图表的形式将软件计算结果标注在杆件、节点相应位置。水平桁架分析计算模型,无论单跨(两支撑点)还是多跨(多支撑点)只有一个支座约束水平和竖直两个方向,其余支座只约束竖直方向。
水平桁架内力分析时,施工技术人员首先根据桁架平面布置间距,桁架上部承托的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与模板体系自重、施工工艺确定的施工荷载,计算出水平桁架恒、活线荷载。根据单位力作用下的轴力、剪力、弯矩、挠度位移图表,将水平桁架恒、活线荷载值乘以图表中相应系数值得出恒、活荷载作用下桁架内力标准值。对恒载桁架内力还应在此基础上加入水平桁架自重作用下的轴力、剪力、弯矩值。最后根据不同荷载组合形式,计算出各杆件内力设计值。
5.2.9 水平桁架挠度限值应根据结构工程要求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结构表面外露的工程,其挠度限值宜取水平桁架基本跨度的1/400;
2 对结构表面隐蔽的工程,其挠度限值宜取水平桁架基本跨度的1/250。
5.3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
5.3.1 单榀竖向桁架、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轴向力设计值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NGik——分别为由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及模板系统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产生的立杆轴向力标准值(N);
NQ1k——由施工荷载产生的立杆轴向力标准值(N);
NQ2k——由附加水平荷载产生的立杆轴向力标准值(N),单位附加水平荷载产生的立杆轴向力标准值应按本规程附录G规定取值;
Nwfk——由风荷载产生的立杆最大轴向力标准值(N),应按本规程公式(5.3.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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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单榀竖向桁架、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轴向力设计值计算,考虑了由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及模板系统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附加水平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风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的实际工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相关荷载组合规定确定。考虑到由附加水平荷载产生的轴向力与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组装高度相关,因此,引入了单位水平荷载作用在支撑顶端,产生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最大轴力标准值,作为本规程附录G供技术人员计算时使用。
5.3.2 竖向桁架、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稳定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桁架的稳定承载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室内或无风工况时:
N/φtAl≤f (5.2.2-1)
当有风工况时:
N/φtAl+M/Wt≤f (5.2.2-2)
式中:N——作用于竖向桁架单立杆的轴力设计值(N),应按本规程第5.3.1条规定计算;
φt——竖向桁架的整体稳定系数,应根据竖向桁架立杆的换算长细比λ值按本规程附录E取值;
M——竖向桁架立杆的弯矩设计值(N·mm);
Wt——竖向桁架立杆的截面模量(mm3);
Al——竖向桁架单立杆的毛截面面积(mm2);
λ——竖向桁架立杆的换算长细比,λ=l0/i;
l0——竖向桁架立杆计算长度(mm),l0=μh0;
μ——竖向桁架立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本规程附录H取值;
h0——参与组装的最大竖向桁架构件高度(mm),其中Ⅰ型时为1750mm,Ⅱ型时为1450mm;
i——竖向桁架立杆的截面回转半径(mm),
;
I——竖向桁架立杆换算截面惯性矩(mm4),其中Ⅰ型为2.706×105mm4,Ⅱ型为2.573×105mm4。
2 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的稳定承载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室内或无风工况时:
N/φsAs≤f (5.3.2-2)
当有风工况时:
N/φsAs+M/Ws≤f (5.3.2-4)
式中:N——作用于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的轴力设计值,取立杆底部位置处轴力(N);
φs——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稳定系数,应根据立杆的长细比λ值按本规程附录E取值;
λ——立杆的长细比,λ=l0/is,is为钢管立杆回转半径;
l0——立杆计算长度(mm),l0=μh0;
μ——立杆计算长度系数,托梁桁架取值为1.97,落地立杆取值为2.10;
As——落地立杆或托梁桁架立杆的毛截面面积(mm2);
Ws——立杆的截面模量(m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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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本条为竖向桁架、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稳定承载力计算。
1竖向桁架稳定承载力计算
竖向桁架类似于门架支撑,其稳定破坏形式与两侧是否设置交叉支撑有关,当未设交叉支撑时是整体平面外失稳,当设置交叉支撑时是立杆局部失稳。
2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稳定承载力计算
落地立杆、托梁桁架立杆为扣件式钢管支架,其稳定承载力系通过荷载试验确定的,试验时考虑现场实际搭设构造要求进行的,计算长度系数的确定与竖向桁架类似。
5.3.3 风荷载作用于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结构(图5.1.3),引起的竖向桁架立杆最大轴力标准值(Nwfk)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wkf——作用于竖向桁架立杆的风荷载标准值(N);
Fwmi——作用于模板上的风荷载标准值(N);
wk——风荷载标准值(N/mm2),按本规程第4.2.4条计算;
wmk——作用于竖向模板的风荷载标准值(N/mm2),应按本规程公式(4.2.4)计算,模板μs应取1.3;
hmi——梁模板的高度(mm);
hi——梁底水平杆至支撑底端的距离(mm)。
5.3.4 风荷载作用于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引起的立杆弯矩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Mwk=mwl'bw'k (5.3.4)
式中:Mwk——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N·mm);
l'b——竖向桁架纵距(lb)与纵向立杆单位间距的比值,纵向立杆单位间距取值为1.0m;
w'k——作用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的风荷载标准值与单位风荷载标准值之比;
mw——单位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最大弯矩(N·mm),按本规程附录J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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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风荷载作用于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所引起的立杆弯矩因与其搭设工况有关,不能引用一般静力计算手册公式,为方便计算,引入了单位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立杆产生的最大弯矩,见本规程附录J。
5.3.5 当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侧向无可靠连接且无横向剪刀撑时,应对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进行横向抗倾覆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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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当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侧向无可靠连接且无横向剪刀撑时,应按本规程第4.3.2条规定的荷载组合分别验算抗倾覆。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不均匀堆载产生的附加水平荷载较小,混凝土自重产生的抗倾覆力矩远大于附加水平荷载产生的倾覆力矩。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抗倾覆力矩较大,一般情况下不必再验算风荷载、附加水平荷载产生倾覆问题。
5.3.6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抗倾覆验算应满足下式要求:
Mr≥1.5M0 (5.3.6)
式中:Mr——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抗倾覆力矩设计值(N·mm);
M0——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倾覆力矩设计值(N·mm)。
5.3.7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整体结构(图5.3.7)抗倾覆力矩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rk——计算单元抗倾覆力矩标准值(N·mm);
Gli——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承托梁模板、钢筋自重标准值(N);
Ni——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自重标准值(N);
Ghi——水平桁架倾覆验算不同阶段所承托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总和(N);
k——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横向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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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整体结构抗倾覆力矩,考虑了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水平桁架、模板等自重,梁、楼板钢筋自重等不同工况以每榀竖向支撑一侧底端支点为倾覆点计算抗倾覆力矩。
5.3.8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倾覆力矩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0k——计算单元在风荷载作用下的倾覆力矩标准值(N·mm);
Fwf——作用于竖向桁架立杆的风荷载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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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整体结构倾覆力矩,只考虑风荷载作用于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及梁模板而产生的倾覆力矩。
5.3.9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立杆底部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P=Nk/Ad≤fa (5.3.9)
式中: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设计值(N/mm2);
Nk——立杆的轴向力标准值(N);
Ad——立杆底座底面积(mm2);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本规程第5.3.10条确定。
5.3.10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可由荷载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在竖向支撑立杆地基验算时,应结合地基土的类别、状态等因素对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修正。
5.3.11 当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搭设在建筑结构上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建筑结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389-20166构造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每榀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与其支撑的水平桁架应在同一平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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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与水平桁架在同一平面内便于设置侧向交叉支撑。
6.1.2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地基与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应有排水措施;
2 竖向桁架立杆底部宜设置托座或垫板;
3 对冻胀性土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应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6.1.3 当所支撑的楼板跨度大于5.0m时,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图6.1.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中间增设竖向桁架混合支撑。
2 增设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间模板支撑水平杆,应与水平桁架连接;
3 增设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间模板支撑,宜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架与竖向桁架连接牢固;
4 增设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与水平桁架,应采用连接托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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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水平桁架组装基本跨度为5.0m,当楼板跨度大于5.0m可在楼板跨度中间加设多道竖向桁架混合支撑解决大跨度结构使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技术问题。
为便于使用本规程附录D计算水平桁架内力,规定中间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部所承托楼板模板的水平杆不应与水平桁架连接,该部分单独搭设单独计算。
6.1.4 顶部托撑的设置(图6.1.4)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部托撑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应大于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并与下部立杆通过调节扳手顶紧;
2 顶部托撑调节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的间隙不应大于3mm,安装时应上下同轴;
3 顶部托撑应与水平桁架端杆可靠连接;
4 顶部纵向水平杆与水平桁架上弦杆形心距离不应大于500mm。

6.1.5 连接托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托撑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并与下部立杆通过调节扳手顶紧;
2 连接托撑调节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的间隙不应大于3mm,安装时应上下同轴。
▼ 展开条文说明
6.1.4、6.1.5本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的有关要求,限定了顶部托撑、连接托撑螺杆外露的长度及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距离,以保证支撑结构立杆的局部稳定性。
试验时发现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部扣件式钢管支撑在极限荷载作用下失稳,为此,限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部纵向水平杆与水平桁架上弦杆形心距离。
6.1.6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高度大于3.6m时,应采取下列构造措施:
1 应在竖向桁架的两侧沿纵向连续设置交叉支撑;
2 应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间沿横向设置竖向剪刀撑。
6.1.7 在泵送混凝土施工时,应采取下列构造技术措施:
1 泵管支架宜沿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方布置;
2 泵管支架如需沿水平桁架方向布置时,应在水平桁架间相应位置增设双排扣件式钢管支撑承托泵管荷载;
3 双排扣件式钢管支撑的排距不应大于750mm,立杆横向间距不应大于1200mm,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1500mm,立杆顶端设普通可调托撑并应与楼板模板顶紧;
4 在双排扣件式钢管支撑两侧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有关规定设置剪刀撑。
▼ 展开条文说明
6.1.7泵管支架如需沿水平桁架方向布置时,考虑泵送时泵管产生动荷载推力,在水平桁架间相应位置增设双排扣件式钢管支撑构造措施,使动荷载推力传递到新增支撑架体或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以防水平桁架超载而造成螺栓滑脱架体坍塌。
6.2 水平桁架
6.2.1 各榀水平桁架的上、下弦应分别设置通长的水平系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榀水平桁架上弦杆两端及中间设置水平系杆,间隔不大于1.8m;
2 在每榀水平桁架下弦杆中间设置一道水平系杆;
3 水平系杆宜采用
48.3×3.6的钢管,并用扣件与水平桁架连接牢固。
▼ 展开条文说明
6.2.1为减小组装式桁架平面外计算长度,提高组装式桁架承载力,应设置水平系杆;在水平桁架下弦中间加设水平系杆是为控制水平桁架在平面外推力作用下侧翻。
6.2.2 托梁桁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模板方木下所设置的水平杆应与托梁桁架上弦杆连接牢固,并应在两榀托梁桁架下弦中部设置一道水平系杆;
2 支撑托梁桁架的竖向支撑应采用
48.3×3.6扣件式钢管支架组成多立杆支撑体系(图6.2.2);
3 多立杆支撑体系水平杆的步距不应大于1200mm;
4 多立杆支撑体系应按步距沿四周设置对称斜撑,对称斜撑遇立杆时应扣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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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托梁桁架通过水平杆承托梁模板,托梁桁架两端用扣件式钢管多立杆体系支撑。因托梁桁架端部位置及其组装工况不同而需要用四立杆、六立杆、八立杆空间支撑体系。
6.2.3 托梁桁架梁侧模板与楼板水平桁架距离大于300mm时,应在梁底水平杆上设置立杆,立杆距梁侧模板距离不得大于150mm,立杆顶部设平行于托梁桁架通长水平杆,立杆与通长水平杆应连接牢固(图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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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本条解决托梁桁架与楼板模板桁架空间位置造成的楼板模板木方悬空问题,通过在水平杆上加设立杆并在立杆端部连接通长水平杆方式承托楼板模板木方。
6.2.4 水平桁架端部节点距离顶部托撑中心大于150mm时,应在水平桁架端部节点处增设落地立杆,落地立杆顶端设置连接托撑(图6.2.4)。落地立杆应采用扣件式钢管与竖向桁架立杆连接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落地立杆应按步设置纵向和横向水平连接杆,水平连接杆竖向间距不应大于1200mm。
2 纵向水平连接杆应通长设置,纵横向水平连接杆应分别与落地立杆、竖向桁架采用扣件连接。
3 当落地立杆高度大于3.6m时,立杆纵向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有关规定设置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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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水平桁架端杆外端,一般情况下支撑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部立杆的顶部托撑上,当顶部托撑形心距水平桁架端部节点大于150mm时,端杆弯矩过大而造成承载力不足。为此,在水平桁架端部节点增设落地立杆,其上设置连接托撑与端部节点连接,改变端杆受力状态,使整体水平桁架提高承载力。
6.3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
6.3.1 竖向桁架沿高度方向组装应采用承插式连接,沿纵向应在销盘位置连续设置定型横杆,并应与竖向桁架销盘插紧,插销插入销盘外露长度不应小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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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组装式竖向桁架由不同类型的竖向桁架单元按一定顺序竖向承插,并使用定型横杆水平承插连接竖向桁架而成的竖向支架。试验发现插销插入销盘深度会影响定型横杆对竖向桁架立杆的约束,从而影响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承载力,为此对插入深度进行限制(图3)。

6.3.2 交叉支撑(图6.3.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支撑应连续设置,Ⅲ型竖向桁架可按之字形设置;
2 交叉支撑应与竖向桁架立杆侧面的锁销锁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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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交叉撑的设置对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稳定承载力有较大影响,试验表明未设交叉支撑时,3.6m高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为平面外整体失稳,而加设交叉撑时为立杆局部失稳且承载力较未设时有所提高。
6.3.3 当有既有建筑结构时,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应采用连墙件与既有建筑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竖向宜优先设置在水平杆位置;
2 竖向桁架与结构柱宜采用抱箍式连墙件连接。
6.3.4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沿横向设置的竖向剪刀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剪刀撑应沿模板支架纵向结构柱间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首尾立杆处成对设置(图6.3.4);当柱距间距大于6.0m时,应中间增加1对;
2 剪刀撑应采用扣件式钢管搭设并与支撑水平桁架的立杆连接牢固;
3 对成对设置的横向剪刀撑,间距应为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纵距;
4 对成对设置的剪刀撑,交叉部位应设置两道连系杆,连系杆应与剪刀撑杆件连接牢固;
5 当纵向结构柱距小于2.4m时,柱间可不设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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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当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高度大于3.6m时,为提高其横向抗侧刚度,减小水平荷载作用下的位移,应按本条设置竖向剪刀撑,同时提高了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抗倾覆能力。
6.3.5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扣件式钢管支架应沿纵向设置扣件式钢管斜撑(图6.3.5),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撑上下端应设置在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杆承插处上方150mm位置及顶部托撑承插处,也可设置在支架立杆相应位置的纵向水平杆上;
2 斜撑应呈之字形在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杆间连续设置;
3 斜撑应在两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杆间设置,角度不宜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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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本条为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扣件式钢管支架构造要求,试验发现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部扣件式钢管支撑在极限荷载作用下失稳,为提高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稳定承载力,不应在上部扣件式钢管位置破坏,增加了本条构造措施。
7安装与拆除
7.1 施工准备
7.1.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搭设方案设计、施工工艺、施工计划、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7.1.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安装和拆除作业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1.3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堆放场地应排水畅通、无积水。
7.1.4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地基与基础应符合本规程第6.1.2条的规定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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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7.1.4本条为施工准备工作的基本要求。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搭设与拆除,是技术性、安全性很强的工作。在搭设和拆除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水平桁架单元、竖向桁架单元及构配件质量、规格等进行检查,是保证组装质量、搭设质量的关键环节,故本规程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7.1.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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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7.1.6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地基与基础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应在施工专项方案中明确。搭设前放线是为了保征竖向桁架的位置准确。
7.1.6 水平桁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在搭设前组装,水平桁架组装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8.1.3条的规定。
7.2 搭设
7.2.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搭设。
7.2.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底座或垫板应准确放置在定位线上,并应标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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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搭设时位置的准确性,并便于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搭设完成后顶部标高的校对。
7.2.3 组装式模板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倾覆临时固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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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中竖向桁架搭设后高宽比较大,上部又处于悬臂状态,在外力作用下会使架体有倾覆风险,因此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7.2.4 竖向桁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桁架应沿纵向逐列逐步搭设;
2 竖向桁架两侧的定型横杆及交叉支撑,应随竖向桁架搭设,不得滞后安装,定型横杆及交叉支撑设置应符合本规程第6.3.1条、第6.3.2条的规定;
3 在竖向桁架搭设过程中,每搭设一步应及时校正垂直偏差,搭设到设计高度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部扣件式钢管支撑的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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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本条是关于竖向桁架搭设顺序和施工操作程序的规定,合理的搭设顺序和施工操作程序,是保证竖向桁架搭设安全和减少竖向桁架搭设累积误差的重要措施。
7.2.5 竖向桁架搭设到设计高度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部扣件式钢管支撑搭设。扣件式钢管支撑立杆与竖向桁架立杆应采用承插式连接,其外径与竖向桁架顶部套管的间隙不应大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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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本条规定了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的扣件式钢管支架施工条件、与竖向桁架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相关要求。
7.2.6 扣件式钢管支撑按专项方案要求搭设完毕后,安装顶部托撑并调整至设计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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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本条规定了顶部托撑的施工条件及标高控制。
7.2.7 水平桁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桁架搭设应在顶部托撑安装完毕后沿纵向逐排安装;
2 每榀水平桁架放置到位后,两端与顶部托撑应牢固连接;
3 水平桁架应按本规程第6.2.1条要求加设水平系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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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本条是关于水平桁架搭设顺序、施工操作程序和构造措施的规定,合理的搭设顺序和施工操作程序及构造措施,是保证水平桁架搭设安全的重要保障。
7.2.8 混凝土梁板模板系统的搭设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9 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架体;
2 上层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应对准下层立杆。
7.2.10 顶部托撑、连接托撑宜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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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时,为避免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对下部支承楼板产生的荷载导致楼面强度不足,应采用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的有效传力方式。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389-20167.3 拆除
7.3.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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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非承重侧模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大于1.2N/mm2)方可拆模。承重模板的拆除,应根据构件的受力情况、气温、水泥品种确定。
7.3.2 对多层支撑结构,当楼层结构不能满足承载要求时,严禁拆除下层支撑。
7.3.3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拆除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将拆除的架体进行拆除前的检查;
2 清除架体上的材料、杂物及作业面的障碍物。
7.3.4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拆除作业应按先搭后拆、先外后内、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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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7.3.4规定了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拆除的基本原则及拆除顺序。拆除作业前,做好拆除前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7.3.5 拆除水平桁架时,应采取可靠措施满足拆除需要。
7.3.6 在暂停拆除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3.7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拆除的构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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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构配件以杆件为主,如从高处抛至地面,极易产生变形而影响周转使用或造成报废。本条的规定,是对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构配件的一种保护措施。
7.3.8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拆除的构件应及时分类、整修与保养,并宜按品种、规格指定位置堆放。
7.3.9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拆除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支撑倾覆倒塌。
8检查与验收
8.1 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
8.1.1 竖向桁架搭设及水平桁架组装前,应检查各竖向桁架、水平桁架单元及构配件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 476的规定,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8.1.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中所使用的钢管及扣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相关规定。
8.1.3 水平桁架组装的检验项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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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8.1.3竖向桁架搭设及水平桁架组装前,应对各竖向桁架单元、水平桁架单元及构配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的规定进行检查,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
8.2 搭设检查与验收
8.2.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搭设前应对地基与基础质量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表8.2.1的要求。

8.2.2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8.2.3 托梁桁架端部支撑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3规定。

8.2.4 顶部托撑、连接托撑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4规定。

8.2.5 水平桁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5的规定。

8.2.6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所使用的钢管支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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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8.2.6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中的搭设尺寸允许偏差是参考其他脚手架并根据相关桁架试验的结果确定的,其他检查项目主要为本规程第6章的相关要求。
8.3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8.3.1 当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在施加荷载或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3.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在使用过程中,项目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桁架底部应无悬空,基础应无不均匀沉降;
2 各类杆件连接应无松动现象;
3 施工应无超载;
4 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完整。
8.3.3 当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 遇六级及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后;
2 冻结的地基解冻后;
3 停用超过一个月;
4 架体部分拆除;
5 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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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8.3.3使用过程中检查是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与模板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遇有本规程第8.3.3条所列情况时,对支撑及架体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8.3.4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拆除前,应对作业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拆除作业区内应无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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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拆除前对模板支撑进行检查,是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与模板工程管理工作必要程序。主要是检查支撑及架体的安全状态,有无影响拆除的障碍物等。
8.3.5 拆除后的组装式模板支撑应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当发现翘曲、变形、扭曲、开焊时,必须修理完善。
8.4 技术资料的检查与验收
8.4.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竖向桁架单元、水平桁架单元及构配件进场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竖向桁架单元、水平桁架单元及构配件的产品标识及产品合格证;
2 厂家提供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使用说明书。
8.4.2 进行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搭设质量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
1 按本规程7.1.1条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2 竖向桁架单元、水平桁架单元及构配件的质量检验记录;
3 安全技术交底;
4 搭设质量检验记录。
8.4.3 进行组装式模板支撑的施工验收应保留记录。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389-20169安全管理
9.0.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施工前,应对安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安拆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上架进行操作。
9.0.2 安拆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9.0.3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上的总荷载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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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严禁超载是指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及模板面板上的施工荷载及材料堆放荷载等可变荷载、永久荷载组合值不应超过设计值。如果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上的实际荷载值超过荷载设计值,将会危及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使用安全。
9.0.4 雷雨天气、六级以上强风天气应停止作业。雨、雪、霜后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应清除冰雪。
9.0.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在安装及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交叉支撑及水平系杆。
9.0.6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搭设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安装的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连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空。拆除中途停歇时,应及时将拆松的杆件、构件等拆卸并清理,防止构件坠落伤人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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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9.0.6规定不允许拆除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交叉斜撑和水平系杆,是因为这些杆件都是保证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稳定的主要构件,不可随意拆除。如遇中途停歇,应在分界处进行临时加固,并将已经拆除的构件妥善安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0.7 水平桁架搭设与混凝土浇筑的过程中,作业面下严禁站人。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在安拆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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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搭设和拆除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的操作过程中,由于部分构配件处于待紧固或已拆除的不稳定状态,极易落物伤人,因此,在搭拆过程中需要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9.0.8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装卸物料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荷载的影响。
9.0.9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施工过程中,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9.0.10 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上进行电、气焊等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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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因为在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上的梁模板及楼板模板可燃物比较多,在上面进行电、气焊等作业,极易引起火灾,因此在进行相关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看守。
附录A竖向桁架单元、水平桁架单元及配件规格
A.0.1 竖向桁架单元用钢管、钢板材质均采用Q235B,水平桁架单元用钢管、钢板材质均为Q34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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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根据试验结果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的承载力极限破坏状态,在设置交叉支撑时为单杆平面外失稳破坏,在不设交叉支撑时是整体平面外失稳破坏。两者都不是强度破坏而是稳定破坏,高强度时立杆的承载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因此竖向桁架单元钢材材质采用Q235B。而水平桁架上弦杆为压弯构件,为提高构件的承载力采用Q345B。为保证构件之间的焊接质量,水平桁架、竖向桁架单元与相连的钢板均采用同一种材质的钢板。
A.0.2 Ⅰ型水平桁架单元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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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Ⅱ型水平桁架单元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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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水平桁架单杆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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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Ⅰ型竖向桁架单元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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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Ⅱ型竖向桁架单元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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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Ⅲ型竖向桁架单元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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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水平桁架端杆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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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端板1的几何尺寸及连接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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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 端板2的几何尺寸及连接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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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1 顶部托撑的几何尺寸及规格应符合表A.0.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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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2 连接托撑的几何尺寸及规格应符合表A.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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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3 销盘的几何尺寸及规格应符合表A.0.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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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4 定型横杆的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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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5 交叉支撑的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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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6 斜拉杆的几何尺寸及杆件规格应符合表A.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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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A.0.16本条给出了竖向桁架单元、水平桁架单元及配件的尺寸、规格、理论重量供生产和工程中使用。其他相关参数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476中的规定取值。
附录B水平桁架的组装、竖向支撑点的设置及永久荷载标准值
附录B 水平桁架的组装、竖向支撑点的设置及永久荷载标准值
B.0.1 单跨水平桁架应根据基本跨度按不同桁架单元规格进行组装,单跨水平桁架两端宜设置水平桁架端杆以调节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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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单跨水平桁架的组装基于桁架单元规格将Ⅰ、Ⅱ型单元及单杆组装成基本跨度桁架,基本跨度可组装为2000mm、3000mm、4000mm、5000mm。通过在基本跨度基础上,在其端部加设水平桁架端杆组成各种跨度单跨水平桁架,满足不同混凝土结构跨度、不同混凝土梁截面宽度的模板支撑。
B.0.2 单跨水平桁架基本跨度及竖向支撑点的设置应符合表B.0.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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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单跨水平桁架当水平桁架端杆较长时,桁架支座的顶部托撑形心与桁架端节点距离加大,端杆为弯矩、轴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而端杆截面较小,承载力不足。为此,在水平桁架与端杆连接节点处设落地立杆增加水平桁架支座数量,改变端杆受力状态以满足承载力要求。
B.0.3 单跨水平桁架适用的楼板最大厚度及相应的永久荷载标准值应按表B.0.3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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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表中对应的楼板厚度均是按普通钢筋混凝土考虑,当用于其他混凝土结构模板支撑或活荷载标准值与表注不同时,可根据表中恒荷载标准值按本规程第4章相关规定计算确定。
附录C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组装
C.0.1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图C.0.1)组装工况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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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C.0.1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组装是按竖向桁架Ⅰ、Ⅱ、Ⅲ单元按自下而上顺序根据不同搭设高度进行组装的,考虑到竖向桁架混合支撑上部需承托不同高度混凝土梁而竖向桁架单元规格较少,为满足组装高度及梁截面高度要求,在竖向桁架上部设置了较小高度的扣件式钢管支架。考虑到部分梁截面较大而水平钢管抗弯及扣件抗滑移承载力不足,为此增加三立杆Ⅲ型竖向桁架单元满足承载力需要,同时列出了组装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工况表便于使用时参考。
C.0.2 竖向桁架组装应按本规程表C.0.1规定的竖向桁架单元,自下而上按Ⅰ型、Ⅱ型、Ⅲ型、扣件式钢管支架顺序搭设。
▼ 展开条文说明
C.0.2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组装顺序决定了其破坏状态及承载力,为此要求按相应顺序搭设。
附录D单位力作用下水平桁架杆件内力
D.0.1 自重作用下水平桁架杆件产生的轴力应按表D.0.1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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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 自重作用下水平桁架杆件产生的剪力应按表D.0.2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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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 自重作用下水平桁架上弦杆件产生的弯矩应按表D.0.3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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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D.0.1~D.0.3水平桁架自重作用下产生的轴力、剪力、弯矩为永久荷载产生的荷载效应的一部分,各组装工况下其内力值不同,在计算永久荷载产生的荷载效应时应在恒荷载(楼板混凝土、钢筋自重及模板系统自重)基础上叠加水平桁架自重作用下相应内力,为此单独列出便于利用单位均布荷载产生的内力进行组合。
经计算分析除去节点荷载计算取值保留位数引起的计算误差外,杆件轴力内力与加载节点位置对杆件内力计算结果影响甚小,可以按线荷载方式代替水平桁架节点荷载。
通过集中荷载与线性荷载的对比,集中荷载的最大弯矩、螺栓处弯矩、支座反力、螺栓处剪力数值与线性荷载数值差值不超出3.4%(3m跨度除外)。当桁架跨度为3m时,桁架单元左右两侧不对称导致端部螺栓连接处的弯矩误差较大,布置集中荷载比线荷载在端部螺栓处误差最大达到7%,因此当跨度3m时端部螺栓处弯矩用较大的集中荷载弯矩值代替较小的线荷载弯矩值,其余部位误差不超过3%。
D.0.4 水平桁架上弦杆在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各杆件产生的轴力应按D.0.4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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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5 水平桁架上弦杆在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各杆件产生的剪力应按D.0.5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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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6 水平桁架上弦杆在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上弦各杆件产生的弯矩应按D.0.6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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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D.0.4~D.0.6为便于施工技术人员使用,避免重复性建模分析,本规程提供了各组装基本跨度下,在不同水平桁架支撑点位置时,单位力作用内力图表的计算方法,以附录形式分别绘制水平桁架在单位力作用下的轴力、剪力、弯矩图。
D.0.7 水平桁架在自重、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连接节点的剪力标准值取值除表内规定外均取相邻两杆件的最大值。
▼ 展开条文说明
D.0.7水平桁架的桁架单元在节点处均有单杆直线段,在多支点时(图4)其剪力在此处均有突变,特别是连接点部位内力与其他桁架杆件不同,为此将节点处剪力单独列出进行复核验算。图5为本规程附录D表D.0.5基本跨度5000mm,a值为400mm时上弦杆单位力作用下的剪力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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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389-2016 附录E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E.0.1 Q235钢管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按表E.0.1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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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Q345钢管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按表E.0.2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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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E.0.1、E.0.2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其主要结构构件竖向桁架、水平桁架及扣件式钢管支架为壁厚3.6mm的冷弯薄壁杆件,其轴心受压稳定系数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值。
附录F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水平桁架竖向挠度
F.0.1 自重作用下水平桁架最大挠度值应按表F.0.1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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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2 在上弦单位均布荷载作用下,水平桁架的最大挠度值应按表F.0.2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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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F.0.1、F.0.2本附录给出了自重及单位永久荷载作用下挠度计算用表,供技术人员计算水平桁架挠度时使用。
附录G单位水平集中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立杆轴力
G.0.1 作用在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顶端,单位集中水平荷载产生的竖向桁架立杆最大轴力标准值应按表G.0.1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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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G.0.1本附录提供了在附加水平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立杆轴力查表计算方法。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在顶部单位水平集中荷载作用下产生立杆轴力,因竖向组装工况不同、横向跨数不同,其内力并不一致,为此本附录列出了以三跨为计算单元的轴力值。图6为竖向桁架混合支撑高度为4900mm时,计算立杆轴力附加水平荷载加载模型图,图7为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最大轴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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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计算长度系数
H.0.1 竖向桁架设交叉支撑立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表H.0.1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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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2 竖向桁架混合支撑无交叉支撑立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表H.0.2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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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H.0.1、H.0.2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立杆计算长度系数是在试验基础上,综合分析试验数据确定。对已有试验数据的按试验数据计算,对无试验数据的根据试验结果获得边界条件,通过数值分析综合确定。如搭设高度为5800mm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在有侧向交叉支撑时,经试验获得竖向桁架混合支撑单立杆极限承载力为105kN,则其立杆计算长度系数按下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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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J单位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立杆产生的弯矩
附录J 单位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立杆产生的弯矩
J.0.1 单位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立杆产生的弯矩应按表J.0.1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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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条文说明
J.0.1单位风荷载作用下竖向桁架立杆弯矩不同于一般等跨连续梁,因不同高度的竖向桁架混合支撑组装时竖向桁架单元组装工况不一。为此,引入本附录计算出底部立杆最大弯矩便于使用。图8是高度为5200mm三跨单位风荷载加载图,图9为中间跨最大立杆弯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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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389-2016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3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
4 《六角头螺栓》GB/T 5782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7 《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T 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