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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隔震设计标准》GB/T 51408-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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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采用隔震技术后,地震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遭遇设防地震后建筑使用功能不中短,避免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减少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物的隔震设计及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除特殊规定外,隔震建筑的基本设防目标是: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基本烈度的设防地震时,主体结构基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罕遇地震时,结构可能发生损环,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特殊设防类建筑遭受极罕遇地震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1.0.4 隔震建筑的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和附属设备的使用功能有专门要求时,除应符合基本设防目标外,尚应符合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和附属设备的抗震性能标准的规定。

1.0.5 隔震建筑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隔震层设置等超过相关标准的规定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有特殊要求时,宜按本标准附录A采用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方法进行补充分析和论证。

1.0.6 隔震建筑设计及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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