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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CJJ 6-20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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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urban sewer maintenance

CJJ 6-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08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6-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3.0.10、3.0.11、3.0.12、4.2.3、5.1.2、5.1.6、5.1.8、5.1.10、5.3.6、6.0.1、6.0.3、6.0.5、7.0.1、7.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85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10月20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维护作业;5.井下作业;6.防护设备与用品;7.事故应急救援。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增加了涉及安全方面的共性要求;2.“维护作业”中增加了“开启与关闭井盖”、“清掏作业”等内容;3.增加了“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邮政编码:300202)。

本规程主编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本规程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哈尔滨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排水管理处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孙连起 张俊生 王宝森 王令凡 穆浩学 盛阳 杜树发 迟莹 王雨 范崇清 苏银锁 孙和平 吕坤 陈其楠 杨宏 王虹 谷为民 陈萍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王岚 李军 宋序彤 马卫国 李胜海 王春顺 王少林 李耀杰 王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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