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闪烁与频闪效应限制
4.4 闪烁与频闪效应限制
4.4.1光源和灯具的闪变指数()不应大于1。
4.4.2人员长期工作的房间或场所采用的照明光源和灯具,其频闪效应可视度(SVM)不应大于1.3;儿童及青少年长时间学习或活动的场所采用的照明光源和灯具,其SVM值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规定。
4.4 闪烁与频闪效应限制
4.4.1光源和灯具的闪变指数()不应大于1。
4.4.2人员长期工作的房间或场所采用的照明光源和灯具,其频闪效应可视度(SVM)不应大于1.3;儿童及青少年长时间学习或活动的场所采用的照明光源和灯具,其SVM值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