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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结构技术标准》JGJ/T497-2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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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预应力损失计算

3.8预应力损失计算


3.8.1  拉索预应力的损失应包括锚具压缩变形损失Pl1、索钢节点摩擦损失Pl2、索体松弛损失Pl3、张拉序次损失

3.8.2在索张拉过程中因压实锚具而产生的锚具压缩变形损失可按下式计算:

3.8.3在折线或曲线形拉索的端点、折点等处,张拉时因接触面摩阻力而产生的摩擦损失,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进行计算。


3.8.4在索张拉锚固后,因索长继续增加而导致的索体松弛损失为Pl3,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普通松弛级钢丝(束)、钢绞线:

3.8.5  在多束索排序张拉时,后序索张拉对前序索已有内力产生的序次损失,应采取加大前序索张拉力的方法予以补偿。当相同长度、相等截面的多束索顺序张拉时,对各序次的索应采用下列不同的张拉力:

1  当拉索群位于预应力杆件截面重心时(图3.8.5-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  当拉索群不位于预应力杆件截面重心时(图3.8.5-2)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8.6拉索预应力的锚具压缩变形损失、索体松弛损失、张拉序次损失和索钢节点摩擦损失应在张拉过程中予以补偿。


3.8.7直接采用索力测定仪测定索力的预应力索,除松弛损失外,其他项损失可不进行计算,可由仪表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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