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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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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供电、防雷与接地

8.0.1  系统供电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摄像机供电宜由监控中心统一供电或由监控中心控制的电源供电。

    2  异地的本地供电,摄像机和视频切换控制设备的供电宜为同相电源,或采取措施以保证图像同步。

    3  电源供电方式应采用TN-S制式。

8.0.2  系统防雷与接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取相应隔离措施,防止地电位不等引起图像干扰。

    2  室外安装的摄像机连接电缆宜采取防雷措施。

条文说明

8.0.1  本条说明了对供电的基本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主电源宜按一级或二级负荷来考虑。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场所均为重要建筑或场所,因此要确保正常供电。当发生停电或意外事故时要能启用备用电源,并自动切换。为了保护系统免受外来的雷电冲击等和系统的操作使用安全,应用TN-S交流电供电系统。

8.0.2  由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安装在高处(有些在户外),雷电易通过这些设备(摄像机、解码驱动盒等)引入,不但易击毁设备,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所以应将防雷措施列为重点考虑的问题。对于单纯电缆传输视频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注意防止地电位不等而使图像受干扰,应采取前端设备接地悬浮,单点接地或者光电隔离等措施。

    室外高处主要是指那些不在建筑体防雷保护范围内的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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