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30MW及以上风光储联合发电站应设置联合发电功率预测系统。
7.1.2 风电场、光伏电站功率预测应根据站址位置、气候特征和历史数据确定。最优预测策略宜根据预测时间尺度和实际需求,采用多种方法及模型确定。
7.1.3 电站功率预测系统应考虑检修、故障等不确定因素对电站输出功率的影响。
7.1.4 电站功率预测时间尺度分为短期和超短期,短期功率预测应能预测次日零时起72h的输出功率,时间分辨率应为15min;超短期功率预测应能预测未来0.25h~4h的输出功率,时间分辨率不应大于15min。
7.1.5 风电场、光伏电站功率预测系统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和《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