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 基坑工程地下水控制应防止基坑开挖过程及使用期间的管涌、流砂、坑底突涌及与地下水有关的坑外地层过度沉降。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9.9.2 地下水控制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地下水位控制在基坑面以下0.5m~1.5m;
2 满足坑底突涌验算要求;
3 满足坑底和侧壁抗渗流稳定的要求;
4 控制坑外地面沉降量及沉降差,保证临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
9.9.3 基坑降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坑降水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降水井的布置、井数、井深、井距、井径、单井出水量;
2) 疏干井和减压井过滤管的构造设计;
3) 人工滤层的设置要求;
4) 排水管路系统;
2 验算坑底土层的渗流稳定性及抗承压水突涌的稳定性;
3 计算基坑降水域内各典型部位的最终稳定水位及水位降深随时间的变化;
4 计算降水引起的对临近建、构筑物及地下设施产生的沉降;
5 回灌井的设置及回灌系统设计;
6 渗流作用对支护结构内力及变形的影响;
7 降水施工、运营、基坑安全监测要求,除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外,还应包括对水位和水中微细颗粒含量的监测要求。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9.9.4 隔水帷幕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地下连续墙或隔水帷幕隔离地下水,隔离帷幕渗透系数宜小于1.0×10-4m/d,竖向截水帷幕深度应插入下卧不透水层,其插入深度应满足抗渗流稳定的要求;
2 对封闭式隔水帷幕,在基坑开挖前应进行坑内抽水试验,并通过坑内外的观测井观察水位变化、抽水量变化等确认帷幕的止水效果和质量;
3 当隔水帷幕不能有效切断基坑深部承压含水层时,可在承压含水层中设置减压井,通过设计计算,控制承压含水层的减压水头,按需减压,确保坑底土不发生突涌。对承压水进行减压控制时,因降水减压引起的坑外地面沉降不得超过环境控制要求的地面变形允许值。
9.9.5 基坑地下水控制设计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统一考虑,由降、排水和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引起的地层变形和地表沉陷不应大于变形允许值。
9.9.6 高地下水位地区,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基坑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高,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具备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查资料、基坑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及现场抽水试验资料;
2 基坑降水风险分析及降水设计;
3 降水引起的地面沉降计算及环境保护措施;
4 基坑渗漏的风险预测及抢险措施;
5 降水运营、监测与管理措施。
9.9 地下水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