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平台环境
6 平台运维和安全保障
6.1 平台环境
6.1.1 CIM基础平台应充分共享已建政务基础设施资源,建立满足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台应配备稳定的网络管理、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性能指标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2 平台宜适用云计算中心提供的运行环境,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和《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 9361的规定自建机房提供运行环境,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 21061要求建设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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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CIM基础平台应建设满足平台部署运行、数据协同共享、数据安全可靠等需求的网络环境,形成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网络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纵向网络应与国家级、省级、市级网络环境互通,不宜低于百兆光纤网,应能支撑CIM数据的管理和数据共享;
2 平台横向网络应与本级电子政务网互联互通,宜为千兆光纤网,应能支撑本级数据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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