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市级平台
4.3.1 市级平台总体架构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云计算 参考架构》GB/T 32399和《信息技术 云计算 平台即服务(PaaS)参考架构》GB/T 35301的要求(图4.3.1)。
4.3.2 市级平台应具备数据汇聚与管理、场景配置、数据查询与可视化、数据共享与交换、分析应用、运行与服务及开发接口等功能。
4.3.3 数据汇聚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级平台数据汇聚与管理宜包括数据汇聚、数据管理及数据交换;
2 市级平台应提供二维、三维GIS数据、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感知数据和其他三维模型数据汇聚的能力,实现模型检查入库、碰撞检测、版本管理、模型轻量化、模型抽取、模型比对与差异分析等功能;
3 市级平台应提供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更新、专题制图、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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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市级平台应针对不同应用场景提供不同模型、图形等组合,实现场景配置功能。
4.3.5 数据查询与可视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级平台应提供地名地址查询、空间查询、关键字查询、模糊查询、组合条件查询、要素查询、模型查询、模型元素查询、关联查询、多维度多指标统计、查询统计和结果输出等功能;
2 市级平台应提供模型加载、集成展示、图文关联展示、分级缩放、平移、旋转、飞行、定位、批注、剖切、几何量算、体块比对、卷帘比对、多屏比对、透明度设置和模型细度设置等功能;
3 市级平台应具备模型数据加载、可视化渲染、图形变换、场景管理、相机设置、灯光设置、特效处理和交互操作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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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数据共享与交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级平台应支持跨部门数据共享功能;
2 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应支持部门间CIM数据共享与汇聚;
3 市级平台跨部门数据共享应支持跨部门间联审业务,实现跨部门间业务协同;
4 数据交换宜采用前置交换、在线共享或离线拷贝方式。前置交换应提供CIM数据的交换参数设置、数据检查、交换监控、消息通知等功能;在线共享应提供服务浏览、服务查询、服务订阅和数据上传下载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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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分析应用宜提供缓冲区分析、叠加分析、空间拓扑分析、通视分析、视廊分析、天际线分析、绿地率分析和日照分析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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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运行与服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级平台运行应提供组织机构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统一认证、平台监控、日志管理等功能,以及CIM数据服务、功能和接口的注册、授权和注销等;
2 市级平台服务宜具备CIM服务发布、服务聚合、服务代理、服务启动停止、服务调用、服务监控、访问控制和负载均衡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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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开发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级平台应提供丰富的开发接口或开发工具包支撑CIM应用,应提供开发指南或示例等说明文档;
2 市级平台开发接口宜采用网络应用程序接口或软件开发工具包等形式,应包括下列类别:
1)资源访问类:提供CIM元数据、模型信息查询、目录服务接口、服务配置和融合,实现信息资源的发现、检索和管理;
2)项目类:管理CIM应用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信息,包含信息查询、进展跟踪、编辑、模型与资料关联等操作;
3)地图类:提供不同级别不同尺度CIM、调用、加载、渲染和场景漫游,提供属性查询、符号化等功能;
4)三维模型类:提供三维模型的资源描述、调用与交互操作;
5)BIM类:针对模型信息查询、剖切、开挖、绘制、测量、编辑等操作和分析接口;
6)控件类:CIM基础平台中常用功能控件的调用;
7)数据交换类:CIM元数据查询、模型预览、授权访问、上传、下载和转换等功能;
8)事件类:CIM场景交互中可侦听和触发的事件;
9)实时感知类:物联感知设备定位、接入、解译、推送与调取;
10)数据分析类:按空间、时间、属性等多维度数据对比分析,大数据挖掘分析;
11)模拟推演类:基于CIM的典型应用场景过程模拟、情景再现、预案推演;
12)平台管理类:提供用户认证、资源授权和申请审核等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