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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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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2 符 号
3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材 料
3.3 房屋适用高度和高宽比
3.4 结构平面布置
3.5 结构竖向布置
3.6 楼盖结构
3.7 水平位移限值和舒适度要求
3.8 构件承载力设计
3.9 抗震等级
3.10 特一级构件设计规定
3.11 结构抗震性能设计
3.12 抗连续倒塌设计基本要求
4 荷载和地震作用
4.1 竖向荷载
4.2 风 荷 载
4.3 地震作用
5 结构计算分析
5.1 一般规定
5.2 计算参数
5.3 计算简图处理
5.4 重力二阶效应及结构稳定
5.5 结构弹塑性分析及薄弱层弹塑性变形验算
5.6 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6 框架结构设计
6.1 一般规定
6.2 截面设计
6.3 框架梁构造要求
6.4 框架柱构造要求
6.5 钢筋的连接和锚固
7 剪力墙结构设计
7.1 一般规定
7.2 截面设计及构造
8 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
8.1 一般规定
8.2 截面设计及构造
9 筒体结构设计
9.1 一般规定
9.2 框架-核心筒结构
9.3 筒中筒结构
10 复杂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10.1 一般规定
10.2 带转换层高层建筑结构
10.3 带加强层高层建筑结构
10.4 错层结构
10.5 连体结构
10.6 竖向体型收进、悬挑结构
11 混合结构设计
11.1 一般规定
11.2 结构布置
11.3 结构计算
11.4 构件设计
12 地下室和基础设计
12.1 一般规定
12.2 地下室设计
12.3 基础设计
13 高层建筑结构施工
13.1 一般规定
13.2 施工测量
13.3 基础施工
13.4 垂直运输
13.5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
13.6 模板工程
13.7 钢筋工程
13.8 混凝土工程
13.9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13.10 混合结构施工
13.11 复杂混凝土结构施工
13.12 施工安全
13.13 绿色施工
附录A 楼盖结构竖向振动加速度计算
附录B 风荷载体型系数
附录C 结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的底部剪力法
附录D 墙体稳定验算
附录E 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规定
附录F 圆形钢管混凝土构件设计
F.1 构件设计
F.2 连接设计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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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框架柱构造要求

6.4.1 柱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截面柱的边长,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250mm,抗震设计时,四级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400mm;圆柱直径,非抗震和四级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350mm,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450mm。
   2 柱剪跨比宜大于2。
   3 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3。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4.2 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柱轴压比不宜超过表6.4.2的规定;对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其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注:1 轴压比指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压力设计值与柱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的比值;
   2 表内数值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60的柱。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5~C70时,轴压比限值应比表中数值降低0.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75~C80时,轴压比限值应比表中数值降低0.10;
   3 表内数值适用于剪跨比大于2的柱;剪跨比不大于2但不小于1.5的柱,其轴压比限值应比表中数值减小0.05;剪跨比小于1.5的柱,其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
   4 当沿柱全高采用并字复合箍,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当沿柱全高采用复合螺旋箍,箍筋螺距不大于10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当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8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0mm时,轴压比限值可增加0.10;
   5 当柱截面中部设置由附加纵向钢筋形成的芯柱,且附加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小于柱截面面积的0.8%时,柱轴压比限值可增加0.050当本项措施与注4的措施共同采用时,柱轴压比限值可比表中数值增加0.15,但箍筋的配箍特征值仍可按轴压比增加0.10的要求确定;
   6 调整后的柱轴压比限值不应大于1.05。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4.3 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6.4.3—1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抗震设计时,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加0.1。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
   
   注:1 表中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框架结构;
   2 采用335MPa级、400MPa级纵向受力钢筋时,应分别按表中数值增加0.1和0.05采用;
   3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上述数值应增加0.1采用。
   2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4.3—2采用;
   
   2)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且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或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4.4 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抗震设计时,宜采用对称配筋。
   2 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其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抗震等级为四级和非抗震设计时,柱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300mm;柱纵向钢筋净距均不应小于50mm。
   3 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大于5%、不应大于6%,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5%。
   4 一级且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其单侧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5 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产生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4.5 柱的纵筋不应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焊接。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4.6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加密区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层柱的上端和其他各层柱的两端,应取矩形截面柱之长边尺寸(或圆形截面柱之直径)、柱净高之1/6和500mm三者之最大值范围;
   2 底层柱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范围;
   3 底层柱柱根以上1/3柱净高的范围;
   4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因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全高范围;
   5 一、二级框架角柱的全高范围;
   6 需要提高变形能力的柱的全高范围。
   6.4.7 柱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式要求:
   
   
   注:普通箍指单个矩形箍或单个圆形箍;螺旋箍指单个连续螺旋箍筋,复合箍指由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复合螺旋箍指由螺旋箍与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连续复合螺旋箍指全部螺旋箍由同一根钢筋加工而成的箍筋。
   2 对一、二、三、四级框架柱,其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尚且分别不应小于0.8%、0.6%、0.4%和0.4%。
   3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2%;设防烈度为9度时,不应小于1.5%。
     4 计算复合螺旋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其非螺旋箍筋的体积应乘以换算系数0.8。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4.8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应为封闭式,其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的箍筋直径,且不应小于75mm。
   2 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四级不宜大于300mm。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约束;采用拉筋组合箍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封闭箍筋。
   3 柱非加密区的箍筋,其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区的一半;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加密区箍筋间距的2倍,且一、二级不应大于10倍纵向钢筋直径,三、四级不应大于15倍纵向钢筋直径。
   6.4.9 非抗震设计时,柱中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边箍筋应为封闭式;
   2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且不应大于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和最小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15倍;
   3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最大纵向钢筋直径的1/4,且不应小于6mm;
   4.当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超过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最小纵向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箍筋直径;
   5 当柱每边纵筋多于3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6 柱内纵向钢筋采用搭接做法时,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1/4;在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在纵向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受压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端面外100mm的范围内各设置两道箍筋。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4.10 框架节点核心区应设置水平箍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抗震设计时,箍筋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6.4.9条的有关规定,但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对四边有梁与之相连的节点,可仅沿节点周边设置矩形箍筋。
   2 抗震设计时,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符合本规程第6.4.3条有关柱箍筋的规定。一、二、三级框架节点核心区配箍特征值分别不宜小于0.12、0.10和0.08,且箍筋体积配箍率分别不宜小于0.6%、0.5%和0.4%。柱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节点核心区的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核心区上、下柱端体积配箍率中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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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1 柱箍筋的配筋形式,应考虑浇筑混凝土的工艺要求,在柱截面中心部位应留出浇筑混凝土所用导管的空间。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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