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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442-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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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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