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2-03-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4.2 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

4.2 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

4.2.1 功能分区宜包括生态保育区、 科普教育区和综合服务与管理区, 并可根据现状情况、 规模及需求设置二级功能区或简化合并分区。

▼ 展开条文说明

4.2.2 生态系统较为完整、 具有特殊保护和恢复价值的湿地,或有珍稀、 濒危生物分布的湿地区域, 应划人生态保育区。

▼ 展开条文说明

4.2.3 湿地公园用地面积应大于10hm2, 湿地率应大于50%。

▼ 展开条文说明

4.2.4 湿地公园用地面积应包括湿地面积和陆地面积, 其中陆地面积应分别计算绿化用地、 建筑占地、 园路及铺装场地的面积及比例, 湿地公园陆地面积用地比例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