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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金属板围护系统检测鉴定及加固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GB/T 51422-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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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
3.3 鉴定评级标准
3.4 加固与改造要求
4 现场调查和检查
4.1 资料调查
4.2 使用荷载调查
4.3 现状检查
5 检测
5.1 一般规定
5.2 检测方法和抽样方案
5.3 材料检验
5.4 抗风揭静态检测
5.5 抗风揭动态检测
5.6 水密性能检测
5.7 气密性能检测
5.8 热工性能检测
5.9 隔声性能检测
5.10 抗踩踏性能检测
5.11 检测作业安全
6 计算分析与校核
6.1 一般规定
6.2 鉴定计算和校核
6.3 加固设计计算
7 部件鉴定评级
7.1 一般规定
7.2 部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7.3 部件使用性鉴定评级
8 鉴定单元鉴定评级
8.1 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8.2 鉴定单元使用性鉴定评级
8.3 鉴定单元可靠性鉴定评级
9 加固与改造
9.1 一般规定
9.2 檩条与墙梁加固
9.3 连接加固
9.4 金属板加固
9.5 节能改造
9.6 隔声改造
9.7 防水改造
9.8 防雷改造
10 检测与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10.1 检测报告
10.2 鉴定报告
附录A抗风揭静态压力检测方法
A.1检测装置
A.2试件安装
A.3检测步骤与结果
附录B抗风揭动态风荷载检测方法
B.1检测装置
B.2试件安装
B.3检测步骤
B.4检测结果
附录C屋面系统水密性能检测方法
C.1检测装置
C.2试件安装
C.3检测步骤与结果
附录D屋面系统气密性能检测方法
D.1检测装置
D.2试件安装
D.3检测步骤与结果
附录E金属板现场抗拉拔检测方法
E.1一般规定
E.2抽样原则
E.3仪器设备要求
E.4加载方式
E.5检测结果评定
附录F监测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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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  加固与改造

9.1  一般规定

9.1.1  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截面、构件和连接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的部分或构件造成不利的影响,必要时宜对金属板围护系统进行监测,监测要求宜按本标准附录F执行。

▼ 展开条文说明

9.1.2  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的主要方法可包括减轻荷载、改变结构体系、加大连接强度、提高整体刚度、更换或加厚板面结构、增设排水和加热设施等,当有成熟经验时亦可采用其他加固方法。

9.1.3  加固与改造用材料的选择应满足设计要求、便于施工,保证新老材料之间性能匹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金属加固与改造用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的规定;

   2  金属类加固与改造用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896、《建筑用钢门窗型材》JG/T 115的相关规定。

9.1.4  腐蚀环境下,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各类材料对不同介质的适应性,合理选择使用的材料;材料的耐腐蚀性能、防锈及涂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896的规定;

   2  结构类型、布置和构造的选择,应有利于提高系统的抗腐蚀能力;

   3  次要构件的防腐等级低于主要构件的防腐等级时,应设计成便于更换的构件;

   4  连接处应采取防止不同金属接触腐蚀的隔离措施。

9.1.5  金属板围护系统在原有基础上添装设备等进行布局改造时,新增结构应通过固定支架或紧固件与原有系统可靠连接,保证传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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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金属板围护系统进行加固与改造时,应保证围护系统的建筑功能要求。

9.1.7  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的设计与施工流程,应按制定设计加固改造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加固改造施工、施工验收步骤进行(图9.1.7)。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前,应进行鉴定:

   2  应根据加固与改造的目的、系统及附属设施的现状,选择相应的加固与改造方案;

   3  加固与改造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质量和安全,并应遵照本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 展开条文说明

9.1.8  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的施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固与改造施工应满足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  加固与改造前,应事先检查各连接点是否牢固,必须保证结构的稳定;

   3  在加固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隐蔽部位有未预计的损伤或严重缺陷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与委托方、鉴定方、设计方共同商定,采取有效措施;

   4  加固与改造施工的全过程,除应满足钢结构安全施工的一般规定外,尚应加强防火措施;

   5  未经设计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设计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 展开条文说明

9.1.9  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文件:

   1  委托任务书及加固过程有关协议文件;

   2  可靠性鉴定报告及有关文件;

   3  结构施工图、加固设计及修改设计等有关文件;

   4  加固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5  加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资料;

   6  加固与改造工程监理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7  金属板围护系统加固与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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