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防渗系统工程维护
6 防渗系统工程维护
6.0.1 使用单位应及时制订防渗系统工程安全保障措施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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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防渗系统工程的正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渗系统工程区域内,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2 防渗系统工程区域内,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3 正常情况下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尚未使用的防渗系统工程区域;当遇暴雨、台风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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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防渗系统工程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及时制定安全可靠的修复措施预案;
2 当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膨润土防水毯、土工布、土工复合排水网等主要防渗系统工程材料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3 土壤层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4 渗沥液收集系统堵塞时,应及时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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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当分步维修边坡保护层时,应制定严格的维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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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防渗系统工程维修所采用的焊机、检验设备等机具设备应妥善保管,并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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